根据教育部网站25日发布的通知,社会工作等11种专业从2010年起不得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通知指出,教育部从今年7月开始进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业已完成。根据专家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并经教育部研究,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数字媒体技术、城市规划、园林、旅游管理等11种专业,从2010年起不得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此外,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通知强调,今后未经教育部批准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一律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通知介绍说,本次清理审核工作对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进行了必要的统一规范(即只可授文学学位),有关高等学校应据此做好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调整工作。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可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按原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培养至毕业,并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根据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点共有313个。有68个专业点未通过审核。这些专业自2010年可继续招生,但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实习编辑: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