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北京市2006年首批选聘的近2000名大学生“村官”在3年合同期满后,92%已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实现了大学生“村官”既“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又“流得动”的良性循环。
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2009年,为做好首批“卸任”的大学生“村官”的再就业工作,北京市提出促进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流动发展的八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一是乡镇增加专项事业编制,选拔优秀者派到行政村工作。二是选拔优秀者续聘。三是支持“村官”自主创业,可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四是定向招录基层公务员。五是选拔符合条件的作为社区专职工作者进入社区工作。六是推荐到各类企业就业。七是各区县和各企事业单位积极挖掘本系统和本地区就业资源。八是鼓励考研,享受笔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
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向各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数据库,先后组织面向他们的公务员考试、乡镇专项事业编制人员考试、社区工作者考试,举办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双向选择洽谈会,提供了约3000个工作岗位,确保他们的“出路”畅通。
经过努力,北京市92%的首批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其中,各级公务员岗位招录占20%,进入乡镇专项事业编制和其他事业单位的占20%,续聘的占7%,到社区工作的占16%,企业录用的占23%,考研、自主创业和进入其他岗位工作的占6%。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由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逐一登记,采取跟踪服务。
(实习编辑: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