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研究生招生指标不再平均分配,而是向研究水平高的导师倾斜。
昨日下午,华中师大召开研究生改革会议,该校全面启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从2010年起,确立导师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对研究生既负有培养的首要责任,也负有资助的责任。在研究生招生中,该校将招生计划的5%作为宏观调控名额,每位导师招收研究生须提供资助经费,经费按3年计算,一次性划拨到学校专门账户,用于资助研究生。
同时,华中师大将给研究生提供高额奖助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类别,得奖的研究生由校方与其导师共同确定。其中,学业奖学金最高,相当于以前的公费研究生获得的资助,比如获一等奖学金的博士生,每年可得12000元培养费,硕士研究生可得8000元培养费。
华中师大还将加大“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的助学金。其中,助管岗位和助教岗位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津贴标准分别为每月300元和350元。
(实习编辑: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