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
天津大学2009年计划在陕招生150人(理工类146人,文史类4人),招生计划中含国防定向生。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天津大学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原则上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确定排在队首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队首考生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处理完该生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天津大学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法学专业文、理兼收,汉语言文学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他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均招收理工类考生。除国防生外,天津大学录取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实习编辑: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