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获悉,《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下发。体育专业考试从4月25日开始。
7门必测D不超过3门
体育考生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7门。考生必须参加7门学业水平测试,填报体育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
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体育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参加普通类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要求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仅对所有2008届和2009届毕业生进行。2007届以前的往届生和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给出评语。
专业考试须60分以上
体育专业考试设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基本技术选考科目。面试科目为检测考生身高、视力以及身体形态等。该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
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坐位体前屈、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坐位体前屈分值为5分,其余3项每项分值为25分。专项基本技术选考科目设有8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8个项目中自主选考一项,该科目分值为20分。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者为合格,合格方可填报体育专业志愿。
5类专业不需专业考试
体育专业考试考点设在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和徐州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
考生请于4月11日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确认专业统考的专项信息。在4月24日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报到、面试。考试从4月25日开始,逾期不予补考。5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放专业考试成绩。
列入普通类招生计划的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警察体育、体育新闻、体育管理等专业按普通类办法录取,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但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录取前招生院校可对考生进行面试。
体育类分3批次录取
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对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符合填报志愿要求(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的考生,按其文化分(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的原始总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分男、女生,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女生录取数占招生计划总数的25%左右。
体育类专业分三个批次录取: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
(实习编辑: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