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起,上海市将进一步开展部分教材循环使用试点。近日,上海市教委印发《2008年秋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重申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为学生选订教材的费用由区县财政支付,不得向学生收费。
学校选定教材的总费用原则上不得突破小学135元/学期、初中166.5元/学期的控制标准。上海市公办高中学生“课本和作业本费”收费标准则为每学期220元,各高中学校应以此为选订教材总价的控制标准。在市教委公布的用书目录中,今年秋季起,小学拓展型课程活动课学习包、口算能力训练、2元图书系列,初中音乐、体育健身、艺术等教材将试行循环使用。
(实习编辑: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