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省安吉县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力度,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据了解,安吉首次实施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班”制度。从2008年起,在提前批招生中设立民办非重点普通高中公费生志愿,鼓励民办普通高中吸纳优质生源。提前批被民办非重点普通高中录取并就读的学生,按公办非重点普通高中同等标准收取学费,不足部分由财政按每生每学期1500元的标准补助给招生学校。继续执行民办职业高中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制度,民办职业高中同等享受公办职业高中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政策,困难学生免收学费,其他在校一、二年级学生给予每生每年国家助学金1500元,由财政保障补助到学生。
此外,安吉还建立了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制度。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元,以后逐渐增加。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260元,小学每生每年200元;从2008年起,对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助,主要用于改善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360元(含杂费),小学每生每年300元(含杂费),以后逐年增加。
(实习编辑: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