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辽宁省鞍山市人事部门获悉,鞍山市今年为高校毕业生设立300万元就业援助专项资金,将给予“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
据鞍山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鞍山市“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困难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以上仍未找到工作并领取失业证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师范本科生计划”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大学生就业援助资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但时间不超过3个月。
对于参加“普惠制”培训的毕业生,培训期间每人将获得300元交通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将给予不超过3个月,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为他们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实习编辑: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