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起,沈阳市开始办理2008年高考符合加、降分照顾录取条件考生的资格登记和审核,登记持续到5月15日 (周六、周日正常休息),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昨日,沈阳市招考办公布了享受高考加分、降分照顾录取考生的具体标准。
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包括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实习编辑;郭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