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肯演唱会原定15日,现暂时延至5月。
据报道,原定1月15日19:30在上海大舞台举办的“2014阿肯上海演唱会”宣布延期。上演时间暂定为5月9日,不过批文还未下来作不得数。对于已购买演出票的观众,主办方将根据票面价值全额退款。
根据发布的公告来看,凡是购票的歌迷均能够按原价退票,时间也不算短——1月9日至1月21日。问题是,大家都知道演出合同上一般都会写着:“如果由于不可抗因素延期或取消演出,则……”
此番阿肯延期,不可抗因素是什么呢?原来,主办方给出的理由是“因为正值圣诞新年档期,而阿肯的主要目标受众——老外们,很多都已回家休假导致票房不利,所以为了对歌迷负责,决定延期,让上海从此次阿肯亚洲巡演的第一站成为压轴的最后一站”。
多么赖皮的延期理由。如果票房欠佳也算是不可抗因素的话,那么作为歌迷,兴冲冲买票甚至从外地赶来只为一场演唱会,他们的权益如何被保护?而作为主办方,没有担当到可以随便更改演出时间只为了更好的票房,借用老祖宗的一句话:“相鼠有皮,人而无仪”。
演出市场难免出一些状况,有的是因为不可抗因素,而主办方应对得相当漂亮,比如文化广场之《歌剧魅影》;有的则只从利益出发,把损失转嫁给歌迷,比如这次的阿肯。
如果是一个场馆自己办演出,多少会为了顾及自己的名声而守信义;而那些仅仅出现在海报上的主办方们,仿佛隐身就可以小动作,毕竟合约是主办方和演出方签订的,如果演出方也羞羞答答同意了且不追究违约的责任,埋单的只能是倒霉的歌迷。如此一来,主办方没有约束,演出市场的乱象也就没法破了。
(编辑: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