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灵党》海报
◎李孟苏
今天,第24部007电影《幽灵党》正式在中国首映,全球最着名的英国特工邦德先生又将开启新的英雄传奇。在007形象诞生的半个多世纪里,形象光鲜的邦德先生表面上拯救着美女和世界,暗地帮片商挣钱,实际上抚慰和掩盖着大英帝国衰败的无奈和失落。同时,也拯救了原小说作者、曾为英国特工的伊恩·弗莱明倍感挫败的人生。
不过,在做过英国特工又成为着名作家的一长串名单里,伊恩·弗莱明远算不上一流。正是因为有毛姆、勒卡雷、格雷厄姆·格林这些响亮的名字,才让我们更好奇:为什么英国情报机构最擅长的是盛产作家?
《幽灵党》已全球上线。此时,詹姆斯·邦德先生已经过了53岁生日,成功地度过了中年危机。53岁,这是从1962年算起的。1962年10月5日,第一部007电影《诺博士》上映,53年来已推出24部系列电影,全球有20亿人至少看过一部007电影。电影中的邦德持有杀人执照,其实他才是制片商的印钞许可证。
《幽灵党》的导演是地道的英国人萨姆·门德斯。门德斯在牛津出生、长大,是剑桥大学英语文学专业的优等生。他走的是英国导演、演员成长的传统道路,先在戏剧舞台上打下扎实的基础。他24岁执导舞台剧《樱桃园》,便请来业已成名、被封为女爵士的朱迪·丹奇主演。他执导的第23部007电影《大破天幕杀机》,便安排故事围绕着M局长展开,大大增加了丹奇饰演的M局长的戏份。门德斯的电影作品不多,007之前只导过5部,都在好莱坞制作,非常成功,最着名的作品是《美国美人》和《革命之路》,《幽灵党》是他在英国拍的第一部电影。那5部作品都是深刻带有导演自身烙印的所谓文艺片,接拍007这样的商业巨片,他曾解释说,“只是想拍一部刺激的逃避现实的大制作电影,用来对抗当下的世界。”
他说得没错,半个多世纪来,007一直在鼓舞激励英国的观众们。邦德让大家欢乐了53年,不,是62年——伊恩·弗莱明的第一部小说《皇家赌场》出版于1953年。这一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举行了加冕仪式。英雄铁金刚横空出世,似乎是为女王而来,陪着女王长寿,庆祝了她的登基钻禧纪念,还保护着她在伦敦奥运会开幕式上从天而降。邦德见证了英国社会60多年的变迁。
邦德吃的那个鳄梨
1944年,伊恩·弗莱明非常认真地告诉一位朋友:“我想写间谍小说,秒杀各种间谍小说。”他真正开始动笔已到了1952年。那时弗莱明早已从皇家海军退役,进入报业。他在《星期日泰晤士报》的年轻同事回忆,弗莱明很高贵、神秘,领着年薪5000英镑的高薪(相当于今天的20万英镑),深得人艳羡。弗莱明在牙买加海滨他的度假屋里,远离湿冷、污染、雾霭、冻疮、食物短缺的英国,喝着鸡尾酒,敲打金色的打字机,制造出一个能延续英国“伟大”感觉的传奇。
1953年,受战争重创的英国尚未恢复元气,在经济崩溃的边缘挣扎,二战期间纳粹对英国实行外汇管制带来的影响尚未消除。两部《皇家赌场》电影的外景地都在灯红酒绿的免税天堂,但小说中弗莱明将地点设定在法国北部一个阴冷潮湿的海滨小城。即便近在海峡对岸,大多数英国读者也无法企及。小说里,邦德在酒店吃鳄梨。鳄梨!这种产自热带的果实,在1939年之前英国市场上几乎见不到,二战期间开始有了少量的进口,在整个1950年代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吃到的。那时英国人的餐桌上只有老三样:一种肉食,两种蔬菜。这个鳄梨,还有邦德在赌桌上潇洒掏出的大把现金,都是美国人给的钱!太讽刺了。后来的007小说中,邦德无一不在国外执行任务,那些异国情调、珠环翠绕、声色犬马的描写却再难比得上这个鳄梨给英国人的震撼。
二战后,英国人清楚地看到他们正在丧失大国的地位,就像美国前国务卿艾奇逊所言:“大不列颠失去了大英帝国,再也找不到自己的角色了。”不列颠王国在国际上的地位越来越尴尬,前殖民地纷纷独立,白人统治者被赶出殖民国,而充满生机的新欧洲也把英国拒之门外,英国人觉得他们简直成了国际笑料。弗莱明创造出来的安慰剂邦德——据说邦德的原型多达25个,包括弗莱明的父亲、哥哥——这个一天能抽70支香烟、喝酒如喝水的花花公子,仍然成为中产阶级的政治英雄。借助想象,孤胆英雄邦德终止、倒转了历史,解救西方世界于灾难,让英国重被置于世界的中心,将英国人从失落中拯救了出来。但是,邦德在小说《皇家赌场》里遭受酷刑仍幸免于死,不是因为他功夫高强,而是苏联人没把他列入必死名单;杀死很多坏蛋的也不是邦德,是苏联刺客。这与电影中的超级英雄形象相差十万八千里。这个细节似乎可以说明,冷战开始后,超级大国不再视英国为对手,更不是盟友。当时,英国正陷入苏伊士运河危机,却没有得到美国的支持,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说:“我们怎么可能支持英国……这么做的话,我们将失去整个阿拉伯世界。”美国害怕将阿拉伯国家推入苏联阵营。英国人悲哀地发现,英国只是一枚棋子。
《皇家赌场》之后的007小说,老套路的故事更离奇,还有些荒谬。1954年小说《你死我活》出版,此时二战结束已9年,英国的食品配给供应制度也实行了14年。但在曼哈顿,一个只有在梦中才到得了的地方,詹姆斯·邦德过着奢华得让人无法想象的生活。他是战斗在冷战第一线的特工,新时代的新英雄。让人自豪的是,他是英国人!邦德挫败种种阴谋,化解各类危机,更自信、更有侵略性。弗莱明通过邦德给出了答案:英国打赢了二战,尽管帝国濒临瓦解,但在他的谍战小说中,不列颠仍然是胜者。虽然是通俗小说,但其中的涵义绝不仅于此,邦德为对未来感到茫然的英国人注入了自信自尊。
第一部007电影《诺博士》里的邦德被影评人称为“摇摆的1960年代”的产物,是时代的影像注释。影片的成功大概更多赖于它像小说那样塑造了一个有价值的角色。摄制组里的很多工作人员是老兵,影响力显而易见。比如,肖恩·康纳利扮演的邦德能辨出不同品牌白兰地的风味,总是习惯性地正一正领结,热爱打高尔夫,给小费时很慷慨,和外国妞儿睡觉,这些都是弗莱明那个阶层的行为规则和道德观,也是弗莱明的创作动机。
间谍做的事总是对的
写007系列小说,从某种程度上,也拉了失落的作者一把。弗莱明的妻子安对丈夫有个准确的评价:“伊恩是彻头彻尾的自我主义者。自打我认识他,他就避免成为平庸迟钝的凡夫俗子。他竭力不让生活乏味,为此努力工作,坚持走自己的路,终于迎来了邦德。”
奇怪的是,弗莱明常常有种挫败感。1917年,弗莱明的父亲死于一战西线战场,距他9岁生日仅有几天。在伊顿上学时,他活在哥哥彼得的阴影下。哥哥在牛津也是优等生,写了多部畅销旅行着作,1935年他还作为《泰晤士报》的记者来到中国,采访过蒋介石,被敬重地称为“有品位的作家”。而弗莱明出了他的俱乐部大门,就没人知道他。他大学毕业后申请加入外交部被拒,靠走后门才进路透社做了记者,却做得很出色。后来迫于家庭的压力,他到了金融城,一败涂地,被称为手最臭的股票经纪人。战争期间,弗莱明加入皇家海军,在情报机构做顾问,展现出军事才能。他曾两次赴华盛顿做丘吉尔和罗斯福之间的信使,美国中央情报局的成立,他也扮演了重要角色。战后,弗莱明在《星期日泰晤士报》旗下的《肯斯里报》任国际新闻部主任,他像搞情报工作一样组建了一支88人的驻外记者队伍。他在办公桌后挂了张世界地图,哪个国家建了记者站,他就在地图上挂一个彩色小灯。他骄傲地说,手下的记者平均年龄38岁,能说3.1种语言。
因为他工作的秘密性质,弗莱明的朋友们不怀好意地给他取了个绰号:巧克力水手。意思是他只穿着海军制服炫耀,花言巧语,并没有如自己所说的做过间谍。弗莱明明确表示,他宣誓过要遵守《国家机密保密法》,不会承认或否认什么,但他始终对“巧克力水手”的绰号耿耿于怀。写作时,弗莱明把自己在二战中的经历嫁接到冷战中,他的秘密世界在小说《女王密使》中有真实的反映。
弗莱明个人丰富多彩的私生活也在邦德身上多有映射,《星期日泰晤士报》文学评论版主管嘲讽他:“可怜的情人,起床后总要回家吃早饭。”在伦敦的文学圈子看来,007系列根本不值一提。作家伊夫林·沃是弗莱明妻子安圈子里的人,他非常看不上弗莱明的间谍惊悚小说。弗莱明在商业上的成功,更激怒了他们。安给伊夫林·沃的信中说,邦德小说是“色情小说”。在《皇家赌场》一书的开篇,他写道:“大厅里乌烟瘴气,香烟味和汗臭味四处漫溢。”他的图书编辑曾徒劳地跟他说,远东除了风情万种的女按摩师、妓院,还有更多值得写的东西,香港、日本百万失业人口的现实怎么就没有体现呢?
007电影的巨大成功,给弗莱明带来了国际性声望。1964年,写了14本邦德小说的弗莱明去世。1970年代,英国仍没有完全走出困境,过去依赖殖民地市场的工业急剧衰退,工厂破产,格拉斯哥、纽卡斯尔、利物浦、卡迪夫等重要工业城市随之陷落。电影上的邦德已到了罗杰·摩尔时代,观众看《你死我活》、《金枪人》、《海底城》里的冒险,暂时忘了外面还有罢工、北爱冲突、失业、通货膨胀、能源管制,完全忘了英国情报机构雄风不再,已不可能在世界各地安插间谍。有部007电影的结尾,邦德跳下阿尔卑斯山,打开有米字旗图案的降落伞,降落到撒切尔夫人时代。撒切尔夫人带领英国人进入了新的自信时代,可以说她创立了新英国。英国串起了美国和欧洲国家,富裕、踌躇满志、文化多元、逐渐开始追逐迷恋名人,但这不再是弗莱明的帝国。
还需要间谍吗?比弗莱明年轻23岁,同样从情报人员转行写作间谍小说的英国作家约翰·勒卡雷说:“对间谍的信仰是神秘的,充满幻想而且近乎于宗教信仰了……原油、能源和水的价格节节攀升,但是我们的间谍完全不受这些影响。无论他们被自己的大衣绊倒多少次,还把匕首遗落在火车上,间谍做的事总是对的。”今天,英国观众终于可以到达任何一个邦德执行过任务的异国温柔乡,他们终于可以和21世纪的间谍一样,坐阿联酋航空公司的班机旅行,去迪拜尽情享乐了。
为何英国频出“文学特工”?
◎栗月静
现年77岁,享誉世界的英国间谍小说家弗雷德里克·福赛斯,最近在自传《局外人》中公布,自己为英国军情六处(MI6)当了20多年的间谍。
弗雷德里克·福赛斯
福赛斯说,1968年,军情六处一个名叫“罗尼”的人找上了时任记者的他,声称需要一个人深入到尼日利亚的比亚法拉地区,当时该地正在发生内战。福赛斯返回雨林的时候,MI6就有了一个眼线。在比亚法拉,福赛斯为媒体报道当地的军事和人道主义状况,但同时向MI6 汇报“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出现在媒体上的事情”。
1973年福赛斯被派往东德,他一个人开着敞篷车前往德累斯顿阿尔贝提努博物馆,去厕所里接收“俄罗斯上校”送来的包裹。准备离境时突然遭到东德警察盘查,几乎功败垂成,所幸最终化险为夷。在福赛斯的间谍生涯中还有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比如在捷克,福赛斯在跟一个女人上床之后问她知不知道谁是秘密警察,那女孩回答,我就是。然后头也不回走出了屋子。
只有在间谍小说里,你才能找到那种连总统都缺少的胆识、政客们也不及的冷酷和圆滑、暴君们所追求的那种随时随地处置他者的极端暴力,和英雄们梦想的关键时刻扭转战局的能耐,以及美人相随的不羁形象,你可能以为这来源于作家们令人羡慕的想象力,实际上这正是他们的生活。
本身既从事间谍工作同时又写间谍小说,这种双重身份的作家并非少见。事实上,很多我们熟悉的间谍小说都部分地源于自传,或者是从真实事件中得到了灵感,而非作者的凭空想象。
英国小说家和传记作家安东尼·马斯特斯在《文学特工:当间谍的小说家》一书中,用“文学特工”(Literary Agents)这个习语来指代那些曾在英国情报机构任职的着名小说家们,他用一章的篇幅描写一位作家,书中提到了12位作家:厄斯金·奇尔德斯(代表作《沙洲之谜》开启了军事间谍小说的先河)、约翰·巴肯(《三十九级台阶》的作者)、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康普顿·麦肯齐、马尔科姆·马格里奇、格雷厄姆·格林、伊恩·弗莱明、汤姆·弗里贝里、约翰·宾汉姆、丹尼斯·惠特利、霍华德·亨特(美国作家)和约翰·勒卡雷。
这些文学特工中的很多人和弗雷德里克·福赛斯一样效力于MI6,比如说,毛姆、勒卡雷、格雷厄姆·格林。说到毛姆,你可能知道他结巴,有一只脚天生畸形,还是一位隐藏的同性恋者,不过你可能不知道,他曾接受MI6的委托在瑞士收集情报,并且在俄国的布尔什维克革命中留下了自己的印记。
作为世界着名的小说家,毛姆接受美国杂志的任命,涉足新闻业,1917年被派往莫斯科进行报道,他很快获得了亚历山大·克伦斯基的信任,沙皇被推翻后,克伦斯基为首的临时政府上台。但是不久社会党政府面临崩溃,克伦斯基召见毛姆,请他随身携带紧急密信给英国首相劳合·乔治,请求英国帮助防止布尔什维克接管政权。但是这请求为时太晚,英国已经回天无力。
毛姆根据这段经历创作了《艾兴顿》(中文版翻译为《英国特工》)系列小说,主人公艾兴顿是个中年间谍,头发稀疏,害怕秃顶,既不勇敢,也不成功。但是这部小说使用平淡无奇的细节和反英雄的题材设定,为后来的勒卡雷式的间谍小说定下了调子。
格雷厄姆·格林一家有多位间谍:格林有一位也叫做格雷厄姆的伯父,是海军部的终身部长,曾是海军情报机构的创建者之一;格林的大哥和弟弟也从事间谍相关工作,格林的姐姐伊丽莎白和姐夫都在英国军情六处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经过伊丽莎白的介绍,格林也于1941年加入了MI6,一直工作到1944年。这段经历让格林成为公认的间谍小说圣手,他的《哈瓦那特派员》是一本别具一格的间谍小说。主人公伍尔摩是一位旅居古巴哈瓦那的英国商人,经营一家吸尘器代理店,在金钱的诱惑下,开始用身边的事物“制造”情报,而英国情报机构真的将吸尘器草图视为核武器,格林说,不要在我的书中寻找卡斯特罗的暴政,我真正的意图是揭露英国情报机构的荒谬。
在动荡的50年代和60年代早期,勒卡雷在英国情报机构工作近五年来,虽然在学生时代已经与英国情报部门有所接触,不过勒卡雷在1958年,正式加入军情五处。1960年,转而加入军情六处。他主要关注“间谍出没”的德国,这里也是他早期几本小说比如说《柏林谍影》的背景地。有人甚至把《冷战谍魂》理解为勒卡雷的半自传小说——他曾被派驻到前西德从事秘密情报工作,其间差点变节投向苏联一边,而小说主角艾利克·莱马斯正是冷战风云下的一名双重间谍。
一开始,勒卡雷在上班途中写小说,1964年,《冷战谍魂》一炮而红,勒卡雷才离开他自称的“外交工作”,正式转行成为职业作家。
MI6出作家,这也许与英国的绅士间谍传统有关。如果你是那些赫赫有名的间谍部门,比如说MI6负责招聘的主管,你会选择什么样的人呢?大卫·康威尔在1983年接受英国电视台的采访时说,“首先看的是他的观察力(善于观察可以说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的标志),其次是思维的敏捷性,创造性和能言善辩的能力。”康威尔随后说,这些对于成为悬疑小说的作家来说也是非常有利的品质。
康威尔就是约翰·勒卡雷的真名,他就靠着这些品质,创造了近几十年来最流行的间谍悬疑小说。
(编辑:纪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