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俊华
同样是爱,但人与动物仍然有本质的不同,因为人有社会意识,而动物只有本能。动物不能设身处地,推己及“人”,而人却有同情心,人不但能推己及人且能推己及物。这是人的社会性所在。用中国古语说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之所欲施之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饥己饥,人溺己溺。总之,是把爱扩大、推广、泛化或普遍化。这就是人的理性。恶是违反理性的,伤天必然害理。所以理推到最后仍然是爱人之情,是善。这一点王阳明说得很明确:“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遗物理而求吾心,吾心又何物邪?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君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君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邪?”《传习录》中。他所说的心就是情感。离开其主观唯心论,专从心理学观点看,这话是不错的。从相反的一面看也是如此,左思在《咏史》诗里写道:“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杜甫也叹道:“纨袴不饿死,儒冠多误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在阶级社会和等级社会这种不合理现象,归根到底不就是不合人性、人道、人情而有违人与人之间本有的、应有的相互同情、爱护之道吗!所谓不合理实质上不就是不合情吗!请看卢梭的意见:“我倒很希望有人给我解释一下:在人类发明你的和我的这样可怕的字眼以前,在出现那种称做主人的残酷无情者……以前,在出现那种当别人正死于冻饿时竟敢保有多余之物的恶贯满盈者以前,在人间的从属关系迫使所有的人都变得狡诈、嫉妒和阴险以前,……人们究竟有什么必要为非作歹呢?……”转引自《伊利亚旅行记》第二、三卷第270—271页。这理性的呼声不就是义愤之情吗?说到这里,也许会发生这样一个问题,理既然是情,那么,人们常说的情和理的矛盾又怎样解释呢?我认为,所谓情理矛盾,根本上是情和情的矛盾。是这种情和那种情的矛盾,是高级之情和低级之情的矛盾。斯宾诺莎认为:“一种情感只能由另一种更强烈的情感制服。”《西方名著提要》第156页。克劳塞维茨分析刚强的一段话,对我们理解这个问题也是有启发的:
显然,所谓刚强不是指感情强烈,即不是指感情激昂,因为这样说就违反语言习惯。刚强是指在最激动或热情奔放的时候也能够听从智力支配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仅仅是从智力中产生出来的吗?我们表示怀疑。当然,有些人具有突出的智力但不能自制,这个现象并不能证明我们的怀疑是正确的,因为有人会说,这里需要的是一种特殊的智力,不是全面的智力,而可能是更为坚强的智力。但是,我们仍然认为,在感情最冲动的时刻也能使自己服从智力支配的这种力量,即我们所说的自制力,是一种感情力量,这种说法是比较正确的。这是一种特殊的感情,它能使刚强的人在热情奔放时仍能保持镇静而又不损伤热情,通过这种镇静,智力的支配作用就得到了保证。这种感情无非是人的自尊心,是最高尚的自豪感,是内心深处的要求,要求随时随地像一个有判断力和智力的人那样行动。因此。我们说,刚强是指在最激动的时候也能保持镇静的那种感情。《战争论》第一卷第76页。
(实习编辑:季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