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漱溟
以上解释生活的话是很亲切真确的说法。但是这话还要有几层的修订才能妥贴;其应修订之点有三层:
(一)为碍的不单是物质世界已成的我就是,不仅是我自己的真异熟果。还有另外一个东西就是其它的有情。譬如我将打猎所得的禽兽食肉剥皮。这时虽是对于其它有情的根身之一种改变局面,其实还是对于“已成的我”的奋斗;因为其他有情的根身实在就是我的器界已成的我;所以这时为碍的并非另外的有情,仍是我自己的“真异熟果”。真正为碍的是在其它有情的“他心”而不在其根身。譬如我要求他人之见爱,或提出一种意见要求旁人同我一致,这时为碍的即是“他心”;这才是真正的其他有情并非我的“已成的我”,而是彼之“现在的我”;这时他究竟对我同意与否尚不可知,我如果要求大家与我同意,就须陈诉我意,改造“他心”的局面,始能如我的愿,这亦即是奋斗。此应修订者一。
(二)为碍的不仅物质世界与“他心”,还有一种比较很深隐为人所不留意,而却亦时常遇见的,就是宇宙间一定的因果法则。这个法则是必须遵循而不能避免的,有如此的因,一定会有如彼的果;譬如吃砒霜的糖一定要死乃是因果必至之势,我爱吃砒霜糖而不愿意死,这时为碍的就是必至的自然律,是我所不能避免的。又如凡人皆愿生活而不愿老死,这时为碍的即在“凡生活皆须老死”之律也。此应修订者二。
(三)人类的生活细看起来还不能一律视为奋斗。自然由很细微的事情一直到很大的事情如从抬手动脚一直到改造国家无一不是奋斗,但有时也有例外。如乐极而歌,兴来而舞,乃至一切游戏、音乐、歌舞、诗文、绘画等等情感的活动,游艺的作品,差不多都是潜力之抒写,全非应付困难或解决问题,所以亦全非奋斗。我们说这些事与奋斗不同,不单单因为他们是自然的流露而非浮现于意识之上的活动不先浮现于意识之上而去活动的也有算是奋斗的。也因为其本性和态度上全然不同。此应修订者三。
(实习编辑:郭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