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摇滚死了,跟我说汉堡包死了大致一个意思,而不是诸多为这个说法感到委屈和愤慨的人所以为的,人对音乐的审美和聆听欲望死了。我看出来了,栽赃我的人多是麦当劳的分店经理,有的甚至是暑期在那里打工的高中生。你们真的要少吃一点汉堡包。我就不怎么吃,所以还没有傻到因某个人除了汉堡包之外什么都不吃,就论定他丧失了饥饿感。当然没有,这是我们讨论饥饿和食物关系的基础,就像哲学的基础是人值得一活一样。当人类真能进化到那一步,饥饿不再令你感到难受,且笃信死了比活着舒服时,摇滚乐却藉此获得了新生也说不定。
请你设想一下这么一个世界,所有的饭店都是麦当劳,而腊汁肉夹馍是最先锋的食物(它甚至在道德上遭到了大众的质疑)。在你夹我我夹你的主歌和副歌,再加上中间那段 Solo 定义了音乐的同时,两层面包夹一块肉饼,再加上中间那片菜叶垄断了食物。那块肉饼上你可以大做文章,譬如鳄鱼肉,你甚至可以撒一些晋南特产的小茴香,恭喜你因此在灵魂层面上获得解放和自由,在这个堪称伟大的、放飞想象和释放自我的过程里,你与那些将肉饼止步于牛的世俗力量不懈斗争的精神,令人深感钦佩。
我可以把你和切相提并论吗?
继而,说摇滚杀死了音乐,跟认为汉堡包杀死了食物一样,是对虽生犹死乃至生不如死的审美和食欲的一种浪漫主义哀悼。审美和食欲当然没有死,如贞节牌坊后面的那位寡妇的性欲般健在,但基于伦理,它被要求看上去死了。十多年前吧,麦当劳刚刚进驻太原时,人们忍饥挨晒,排出上百米的人龙也是基于伦理,即某种社会要求,一口咬下去,在“比肉夹馍差远了”的埋怨声中,你深深地,为成功地混入更高明、更时髦的人类潮流而感到骄傲,几乎脱胎换骨一般。渐渐,随着去麦当劳次数的增多,你辩证地反省着自己当初“比肉夹馍差远了”的慨叹是多么的草率,就像一夜夜的黄豆数过来,在人类道德的逼迫和对命运的体认下,寡妇诈死的性欲真的死掉了。
不排除也有不少人吃到第一口汉堡包时,真心实意地感到好吃,并将之视为自己作为美食家的一生中一次革命性的转折。当然,这发生在他后来意识到毋宁将此转折称为终点更准确之前。再向前追溯,汉堡包刚被发明时,做它和吃它的人尚可以从面饼联想到麦浪,从肉饼联想到回响在山谷里的牛铃,现在汉堡包只能令人联想到汉堡包,它起于自己,止于自己,像一颗亦被称为无的奇点。
吃汉堡包者的食欲、明朝寡妇的性欲和摇滚乐迷的审美不可能死,但确实已经死了,就像薛定谔的猫,处于一种既活又死,不活不死的奇妙状态。这不是悖论,而是事实。如今的大众精神生活亦如此,他们先被诱使着去过仅仅一种精神生活(甚至都称不上什么生活,至多是一种思维定式),后以对这一生活的陶醉和信仰作为没有任何精神生活的证明和后果。反之亦是。请注意,人民从这种精神生活中获得的陶醉是确凿的——与汪峰对你的灵魂造成的震撼同样确凿。
守寡对于家庭稳定的重要性是无远弗届的。肉饼和面包、主歌和副歌间固定结构的重要性亦是。汉堡包不能令个人获得解放,但可以令人类变得更塑感、械化,以无比紧凑的方式,来形成更合理、更具效率的社会形态,令文明得以不断进步。所谓进步,如一周可以休息三天、消除转基因食物的毒性、克隆猛犸等等。大家知道初音吗?她也是一种进步。令潘基文为人类文化骤生自豪感的《江南 Style》当然也是。说实话,我一直怀疑鸟叔跟初音一样,亦为一种数码存在——随着电脑技术(即机器)不断质的飞跃,继人类社会进步为人-机器社会之后,我们已基本完成了成为终极的纯机器社会的蜕变,社会变成了一套程序,一套以重复为主、升级为辅的演算过程。于是,鸟叔乃至汪峰,在被你们视为系统升级绽开的硕果的同时,请允许像我这样多愁善感的人,将他们看作是系统升级势必孳生的程序漏洞,随处可见的骑马舞正是病毒蔓延的写照。
你要飞得更高?飞吧。
谈到机器,当代音乐史上,至少从操作层面上来看,最有可能干掉摇滚乐的电子乐(在不凡的揭竿尝试之后,它依旧被摇滚迅速吞噬了),竟是离机器最近的一种。我们曾企图借助机器制造的音乐来反抗业已成为机器的音乐。这句拗口的悖论在 R.S.托马斯的一句诗中,呈现为人类制造机器的原始动机——人对机器说:“请你带我们离你而去。”恰似现代人类生活的本质:我们这样疲于奔命地生活,正是为了早日逃离这样的生活。社会的中流砥柱,由整日念叨着赚到多少钱就退休去环游世界或结庐山中的中年人组成,关于赚到多少钱才够退休,因人而异,但相同的是,这笔钱的数目总在不停地增加,直到环游世界或结庐山中对此人来说已毫无意义时为止。我们这样疲于奔命地生活,正是为了早日摆脱这种生活导致的怨念,以全身心地投入到疲于奔命中去。
这种叨逼叨的事,与靠叛逆成名的摇滚音乐家终将成为自己曾反对的那类人并行不悖。摇滚音乐家们的这种宿命,也在另一个层面上,阐释了摇滚的必死无疑。
(编辑: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