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拥有舞台剧《我是马布里》著作权,视美戏剧公司将投拍这部舞台剧的美刻经典等3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万元损失。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公开宣判这起案件,法院认定视美戏剧公司提供的剧本、故事大纲等材料证据只能证明其具有这部剧的创意,但创意不受法律保护,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视美戏剧公司起诉称,其是《我是马布里》舞台剧本的实际投资人和著作权人。2013年1月至3月,刘岩(后成为3家被告公司之一的老总)找到视美戏剧公司与马布里的经纪公司昊天百川,寻求拍摄话剧的合作意向。随后,3方确定了该体育话剧以马布里为舞台原型。
2013年6月29日,马布里向视美公司出具将小说《我是马政委》改编为舞台剧本的正式授权。
随后,该公司迅速组建了创作团队,并从台湾聘请导演且支付了相关费用。但公司再次与刘岩和昊天百川公司沟通剧本时,对方却置之不理。
2014年7月21日,刘岩成立了美刻经典公司,并与昊天百川及华熙国际两家公司召开了该剧的新闻发布会。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我是马布里》连续上演了11场。
视美戏剧公司认为美刻经典公司等3家单位构成侵权,起诉索赔50万元。
昨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1日至11日,涉案舞台剧《我是马布里》在五棵松万事达中心汇源空间剧场进行了11场演出。法院认为,视美戏剧公司提供的剧本、故事大纲等材料证据只能证明其具有创意,但创意只是一个构思,不受法律保护。
被告主创团队美刻经典公司和昊天百川公司提供的材料证据显示,其在舞台设计、灯光、剧本、故事情节等方面与原告故事大纲均不相同,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编辑:王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