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以鬯
●刘以鬯:“我写的小说,可分两类:一类‘娱乐他人’,一类‘娱乐自己’。写‘娱人’小说时,目的只在换取稿费,不避俗,也不避熟。写‘娱己’小说时,我有意通过实践去寻找另一类叙述方式……我故意用不合常规的表现手法,另辟路径,使作品能够多少有些独创性。”
(编辑:郭婧涵)
刘以鬯
●刘以鬯:“我写的小说,可分两类:一类‘娱乐他人’,一类‘娱乐自己’。写‘娱人’小说时,目的只在换取稿费,不避俗,也不避熟。写‘娱己’小说时,我有意通过实践去寻找另一类叙述方式……我故意用不合常规的表现手法,另辟路径,使作品能够多少有些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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