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俩好哇!(漫画)
徐鹏飞
如果小说家坚持认为自己的小说原本就是一棵参天大树,影视作品仅仅是树上的果实,这种态度就有可能是“资讯缺乏造成的认知失真”;当然,面对全无丰富和提高的拙劣改编,小说家有理由不满乃至愤怒。
当小说被改编为影视作品后,小说家本人往往会陷入一种悖论式的处境:影视作品成功了,小说家应该分享多少荣誉?影视作品失败了,小说家应该承担多少责任?面对这些问题,小说家的态度既决定着小说家的“幸福指数”,也考验着小说家的价值观。
在这里,我们先谈“名利”问题。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好莱坞,影视对小说的改编,最先触及的两个重要价值,就是名与利。改编深入人心的著名文学作品,是影视向文学借名;改编内容独特的当代作品,是影视作品有可能替小说家扬名。而改编之前,影视向小说家支付的改编权费用,则是影视的风险投资和小说家的“利”。如果有小说家拒绝将自己的作品改编为影视作品,这是一种值得尊重的个人选择和权利;如果有小说家的许多作品被改编为影视作品,这也同样是一种值得尊重的个人选择与权利。在这两者之间,不存在品格比较和道德批判,因为,这既是个人的选择,也是小说内容的选择和影视时尚的选择。但在这两者之下,却存在着另外一种需要批判的态度,就是那种对影视改编有可能带来的“名利”进行疯狂追逐的态度,这种情况大家所见甚多。
我们要谈的第二个问题是,一部由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成功之后,该由谁来分享成功的荣耀?小说家应有怎样的态度?
在影视作品成功之后,小说家“诚实且谦逊”的态度就显得很重要了。影视作品是一门综合艺术,需要许多人的智慧和劳作,需要每个参与者为这部作品添砖加瓦,还要在幸运地避开所有常规的风险和所有出乎意料的危机之后,这部作品才有可能取得成功。任何一部影视作品的制作都是危机四伏的长途冒险,这也就是为什么成功的影视作品非常稀少的主要原因。面对成功的影视作品,原创小说家自然而然会享受到一种特殊的荣耀,或者恭维——是小说这粒种子长成了影视作品这棵大树,没有种子就没有这棵大树。在这个时候,“诚实”就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小说家坚持认为自己的小说原本就是一棵参天大树,影视作品仅仅是树上的果实,这种态度就有可能是“资讯缺乏造成的认知失真”,或者是傲慢。当然,对古代名著荒唐的改编或对当代作品全无丰富和提高的拙劣改编,确实会糟蹋了原著,此时小说家有理由不满乃至愤怒。不过我相信,如果小说家了解到影视作品从改编、拍摄、后期制作,一直到公映或播出的全过程,他就有可能收敛怒火,开始尊重影视工作者所做的艰辛劳动。当然了,从另外一种角度讲,如果影视工作者故意贬低或忽略小说家在影视作品中的作用,小说家努力维护个人权益,这也是值得鼓励的行为,因为此时,是影视工作者不诚实,或者是“资讯缺乏造成的认知失真”。毕竟只有编剧对原作最熟悉,许多导演和演员只读剧本,没时间看原著。
不论影视改编成功与否,小说家的诚实与谦逊都很重要。毕竟有许多读者,特别是其他的影视工作者在看过一部成功的影视作品之后,会对原著产生兴趣,开始购买并阅读小说家的原著和其他作品。即使影视作品改编很失败,但仍然会有影视工作者和读者为了工作需要,或者仅仅是为了满足好奇心,也找来原著和小说家的其他作品阅读,这两种结果都是对小说家的褒奖和补偿。最不幸的结果是,影视作品上映或播出之后,小说家失态的表现让读者对他产生了畏惧甚至其他的不良情绪,到那时,恐怕连失败影视作品为小说家带来的阅读补偿也不会出现了。
(实习编辑:李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