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平等?
在古汉语里,平等一词,最早可能来自于佛教用语“捨”的意译,即为舍弃一切差别相,是彻底的平等,是万物的平等。佛教术语中的“平等”一词,与政治学中的“平等”并非同一所指。仅从文义来看,“平等”包含两层意思,一谓“平”,即平直、公正之意;二谓“等”,即等同、相同之意。从文义角度理解的“平等”,与政治学中的“平等”一词,意义更为接近。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不公正即不平等,公正即平等”,其实仅表达出了“平”的这层含义,意即要不偏不倚、要平之如水、要公正不阿,但并未表达出“等”的含义。“等”字,所表达的是等同性或相同性,含有一视同仁、同案同处之意。为何要先从文义角度,来认识“平等”一词呢?因为,自由、平等、博爱和民主这些政治词汇,其实都是舶来品,与最初的汉语词义并非具有完全对应关系。随着这些词汇的引入和使用,从现代词汇学的角度,再来理解这些政治词汇,更接近当代的政治生活或社会生活。
平等是天生的吗?
无论是从社会的起源,还是从社会的现状来看,人往往是生而不平,通常是活而不等。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不平等大致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另一种是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生而不平,大多数是因自然的或生理上的因素所造成,如出生在穷乡僻壤与出生在繁华都市的孩童,在教育机会上存在着天然的不平等。活而不等,往往是由于精神、政治和法律等方面的因素所造成的后天不平等现象。
如此说来,不平等是定局吗?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指出,“在自然状态下,人人生来都是平等的,但是这种平等无法保持下去;社会使人失去了平等,而只有通过法律才能恢复平等。”在现实生活中,平等未必是真实和绝对的,也未必是划一的。也就是说,事实上的平等未必总能实现,但是精神上的平等总是在驱动,在追求,在渴望。平等总是在痛苦和磨难中积极奋争来的,不平等总是在动态中被颠覆打破。所以,“追求平等的激情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力量,凡是想与它抗衡的人和权力,都必将被它摧毁和打倒。”
那么,平等何以成为一种信仰呢?
正义使然。正义的追求,驱使着平等的诉求。只要有正义的火光,那么,就必定存在平等的理想与信仰。无论穷人还是富人,谁也无法拒绝正义;无论是权贵还是平民,谁也不愿承受不平等的侵袭。人们总是在平等中奢想不平等的优惠,在不平等中追求平等的光临。所以,总有人想打破正义,打破平等,获得特殊的利益或超凡的权力,但是这种奢望终究会被正义和平等浪潮所湮灭。正义和平等,总是呼唤社会的主旋律;邪恶与特权,总是理想进程中的插曲。当平等成为人们的普遍追求、渴望,成为人们心底的理想、梦想,成为胸中的信条、信仰的时候,平等便成为“一种神圣的法律”,“一种先于所有法律的法律”,“一种派生出各种法律的法律”。这就是平等信仰的伟大与魅力。
平等信仰,到底具有何样的魅力呢?
首先,平等信仰象征着新生和希望,为人们提供了前行的机会,生长的前提,团结的氛围。一切人都具有强烈的求生欲望和发展的渴望。人类社会不同于动植物世界的一个显著区别就是,人类具有极其复杂的精神世界,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未必全适合于人类社会,后者具有自我修复和自我调节的功能。对平等信仰的信守和追求,就是人类社会自我调节和自我修复的一种。平等信仰,是社会的平衡器,是社会的减震器,是社会的天平秤,是社会的加速器。平等信仰的丢弃或失守,势必造成参与机会和参与力量的失衡与倾覆,这又势必引发社会不同程度的抱怨和愤懑,进而可能造成社会矛盾的集聚或爆发,最终受到伤害的将是全体社会和国家。所以,法国启蒙思想家马布利如是说:“在平等的社会状况下,防止舞弊恶习和切实巩固法律,是最容易的事情。平等一定会带来一切福利,因为它团结着所有的人,提高每个人的品格,培养人们相互怀有善意和友爱的情感。不平等将为人们带来一切不幸,降低人们的品格,在人们之间散布不和与憎恨。”另外,孔子所言“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也是对平等信仰的朴素表达。
其次,平等信仰,如同空气宛如阳光和雨露。哪里有平等,那里就有自由;哪里有平等,那里就有灿烂;哪里有平等,那里就有生气;哪里有平等,那里就有繁荣;哪里有平等,那里就有机遇;哪里有平等,那里就有滋润。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平等信仰已经演变成为公民权利、婚姻家庭、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法律生活中的基本法则。用白居易的诗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描述平等信仰的无处不在和蓬勃生机,也是十分妥帖的。
平等信仰,通常包含哪些具体内容呢?
最近,媒体报道了数宗子承父业、无缝接班的官员升迁案例,引起了社会的普遍热议和反弹。像这类官员世袭现象,为何引发社会的强烈不满呢?就在于它打破了普通公民平等参与官员选拔、平等享有晋升机会的公平机制。此类事件突出反映的就是政治平等的诉求。央视采访报道,江苏南通普通工人刘武豪梦想做一名国家领导人。这种简单、朴素的想法,就是对政治平等的信仰和追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就是对世袭制度的颠覆,是对政治平等的呐喊。再如,不分男女老幼、不分民族大小、不分高贵贫贱,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选罢权、被选举权,也属于政治平等的范畴。对平等政治的认知、追求、实践和信守,自觉地形成了政治平等的信仰。如果阁下有管理村委的梦想,就大胆地去参选吧;如果有发展县域经济的妙想,就大胆地参选吧;如果有图强国家的宏愿,就大胆地实践吧!拼爹的时代、贿选的光景,终究长不了。政治平等的信仰,始终会将阳光与希望布满人间。
平等的选罢权和被选举权,仅是政治平等的极小部分。政治平等的内涵与外延也是极其丰富和庞大的。政治上清明,制度上的公正,必须具备更深层次的政治平等,包括参与权的平等、发言权的平等、批评与自我批评权的平等、建议权的平等、罢黜权的平等,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政治平等的缺失或萎缩,自然而然地滋生了政治的家奴和绝对的迷茫,加剧政治专断和个人崇拜的膨胀。所以,政治平等决定政治民主。没有恰如其分的政治平等,就不会产生恰到好处的政治民主。政治民主塌陷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点,都存有极其深刻的教训。
在近代和当代社会,像起点平等、机会平等、社会平等、经济平等、法律平等、效益平等,成为人们更为关切的对象和内容。对这些平等对象和内容的认知和态度,也就构成了这些领域中的平等信仰。平等信仰的最大敌人是谁呢?一是不公,二是特权。不公和特权,会以漂亮的衣着、合理的口号、迷幻的述说,存在于每一个角落,让人们乍一看,识不清它们的真面目。平等信仰承担的任务,就是要去伪存真,辨别优劣,廓清一个平等的精神世界与现实世界。
赋予平等的起点,公平方能起航。让60公斤的拳击选手挑战120公斤的拳击对手,就是明显的起点不平等。起点的不平等,往往直接影响到机会的不平等。只有平等的起点、平等的机会,才能产生公平的参与机会、竞争机会、发展机会、分享机会,才能产生公平服务于社会和国家的机会。树立平等信仰,消除特权和不公,追求平等理想,实现经济平等,是社会转型阶段的基础必修课,而非可有可无的选修课。
发展才是硬道理,竞争才是真本事。由于过去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尽管改革开放进行了三十年,但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和行政命令手段仍然根深蒂固,以所有制成分定亲疏的惯性动作依然是优先选项。个体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与国有企业尤其是垄断性的国有企业相比,它们在市场准入、生存环境、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政府帮扶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距和诸多短板。这些差距和短板,通常会表现为入门歧视和差别待遇。所有这些都是对经济平等的束缚、限制和破坏。
像电力、通讯、石油、银行、航空、铁路这些基础性产业,应当实行门户开放政策,让不同所有制成分、让不同的市场主体都都能够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发展经济和促进民生,最有效、最健康、最安全、最智慧的管理方法和调控模式,就是依靠市场和法治的力量。市场和法治,是驱动社会进步的两只车轮。依靠特殊身份、垄断地位和政府补贴,奢华享受和生存度日的市场主体,不太可能很好地为国计民生谋福利、谋发展。国计民生的两个基本属性,一是利国,二是利民。由于资本的天然逐利特性,垄断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会背离利民的宗旨,但有可能会利国(仅为可能而已),但首要的是利己---有利于垄断企业本身,更有可能伤害国家利益,伤害人民利益。现实生活中,由于垄断企业的把持和掮客的游离,垄断企业极有可能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的操纵工具。在基础资源领域,不断上涨的成本、不断攀高的价格,通过市场传导机制,最终转嫁给普通消费者和全体社会,造成经济发展不堪压力,制造业空洞化,经济发展丧失后劲,最终受伤的是整个经济,是全体社会。另外需要警惕和关注的是,就是垄断行业和垄断经济的公器私用,这非常危险,极易滋生更为恐怖的权贵资本和权贵阶层。只有破特权除不公,让不同的人,让不同的经济成分,都能积极参与进来,公平参与发展,我们的经济才可能是健康和安全的。垄断经济必然产生垄断的腐败,这一点丝毫不用质疑。宫廷戏中杀父弑君的故事,在历史中并不鲜见。所以,血缘和阶层是靠不住的,唯一可供信赖的是平等的机制、切实的法治。
倘以平等的眼光来规划,以平等的理念来思考,以法治的行动来实践,那么越发充分的竞争,带来的是越发合理的资源配置,越发便宜的价格,越发合理的利润,越发公平的社会价值。假如,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思维和平等信仰,能够充分参与到经济生活中去,创造出它们的竞争红利和市场红利,那么,共同参与分享改革与发展红利的是整个经济和全体社会。假如,能够充分运用法治来统筹市场、管理经济,那么,任何经济成分、任何市场主体都在法治的统辖之下,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都自不待言。平等创造繁荣,平等创造安全,平等创造和谐。“平等带来的好处是立竿见影的,人们在感受到它的时候,立即知道它的来源。平等可以每天让每个人提供大量的小小慰藉。平等的美好时时刻刻都能使人感到,并及于每一个人:高贵的人不能无所感,普通老百姓皆大欢喜。因此,平等造成的激情既是强烈的,又是普遍的。”
公平与正义社会,不但追求起点平等、机会平等,而且追求程序平等和过程平等。机会平等和程序平等,是实体平等的基础和保障。倘无平等的机会,亦无平等的程序,那么,实体平等就沦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平等权利的赋予和保护上,实体法或实体规定应当一视同仁,而不分厚薄。唯有在机会、程序和实体上给予了平等的机会、平等的程序、平等的保障、平等的权利分配,才有可能衍生出效益平等或效果平等。效益平等或效果平等,不仅在深度上最大程度地接近完美和真实,而且在广度上最大范围地惠及到普遍性的主体,为社会各界所感知、认知。易言之,就是它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效益平等或效果平等,是由平等信仰的公平性和相同性所决定的。在个案中,体现的是平等的公平性,对立的双方在利益上取得了趋衡性;在多案中,相同的事例或近似的案件,在处理结果上,应当做出相同或相似的处理结果,而不能此一案彼一案,随心所欲枉用裁量。这里体现的是平等的相同性或相似性。现实生活中的诸多不平等现象,有很多就是同类不同处、同案不同判,严重损害了政府和法律的公信力。法国启蒙思想家马布利总结的好,“在一个国家内,平等越少,虚荣、卑鄙、残酷、贪婪和暴虐就越多。”
如因肤色、地域、出生、贫富、强弱、性别、宗教、亲疏、远近、派别、党团之不同,而规定不同的人享有不同的机会、权利和保护,或者口头或书面上宣称平等的权利,而无平等的信仰,而无平等的实践,那么,事实上就丧失了平等的权利机会、保护机会或发展机会。在现代文明社会,平等已经成为一项基本信仰和原则。制度、规则和法律条文上的平等,是形式上的平等,它们属于机会平等的范畴。能否实现机会平等,还需从程序和实体上予以保障和深化。程序平等和实体平等,与机会平等相较,属于适用上的平等。
尽管行政法上的程序与诉讼法上的程序,就市场主体或公民主体参与社会活动,赋予了一定的参与权利、保护权利,但从当前来看,仍显得较为粗略、分散和狭窄,尚有待于形成缜密、科学、有机的综合体系。我国向来具有“轻程序重实体”、“只要结果不要过程”的习惯。孰不知,程序平等是实体平等的载体和基础,倘无基础何来结果?“轻程序”的实际效果,就是轻忽程序平等,为不平等创造入侵机会,给实体平等植入孽根、结出恶果。经验法则告知,无程序之平等决无实体之平等。实体平等,为平等权利之核心,为平等权利之本源,是权利在适用上的平等。只有在实体适用上实现了平等的宗旨、目标,那么,平等才能够从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转化为实体平等。实体平等是近似完美、近似真实的平等。由于认知和感知的差异存在,实体平等不可能是绝对的平等、百分百的平等。从个案来看,与完美平等、绝对平等的距离越近,那么就越接近于真实平等。
前些时日,央视发起了一个所谓的“今日你辛福吗”的调查活动,结果在网络上引起了相当的反弹。究其原因,在于公民的幸福感或满足感,跟财富多寡或经济增长速度没有必然联系,而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分配平等才是决定幸福感最敏感的因素。通常情况下,富人和高贵人,会比穷人及普通人,拥有更多的支配权和幸福感。但是,富人和高贵人总是社会的一小撮,少数人的幸福感无法左右整个社会。穷人或普通人,一旦获得了平等的权利、平等的机会、平等的发展、平等的医疗和平等的社保,那么,他也会很快乐、很幸福;富人或高贵人,一旦招致了不平或被剥夺了机会,那么,他也会暴跳万丈或骂爹骂娘,从幸福的顶点跌下,而爬至痛苦的山巅。所以,平等才是幸福的晴雨表。当特权和不公普遍被限制、被消除的时候,平等的、幸福的生活就活灵灵地绽放了。
(编辑:陈家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