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黑格尔的了解,大多是因为他的哲学是马克思主义三个来源之一。查“维基百科”,黑格尔(1770年8月-1831年11月),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德国斯图加特。黑格尔的思想象征了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顶峰,对后世哲学流派如存在主义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的确,马克思、恩格斯年轻时都是“青年黑格尔派”。马克思甚至坦承他是黑格尔的学生。1873年1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写到:“我要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恩格斯对黑格尔评价也很高:“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伟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反杜林论》)传统教育的说法是,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哲学是批判继承关系。
然而,奥地利哲学家波普尔却认为,黑格尔哲学是当代极权主义的三大思想来源之一。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版)一书中,利用第十一、十二两章的容量,对黑格尔哲学进行了批判。本文只就波普尔对黑格尔主义作为御用哲学的有关问题略作解析。
王室御用学者
波普尔对黑格尔的学术成就评价不高,“他的超凡出众,只是在于缺乏创造性。在黑格尔的著作中,没有什么东西在他之前不被说的更好。”(第二卷67,以下凡引自该书第二卷者,只注页码)“如果没有普鲁士的权威在背后支持,黑格尔似乎不可能成为德国哲学上的一个最有影响的人物。”(64)黑格尔受到普鲁士王室的垂注与重视,与他极力推崇与维护普鲁士国王的专制统治有关,他把自己的学术思想打造成了论证普鲁士王国统治合理性的哲学体系。这从黑格尔的履历可以看出一些端倪。1816年,黑格尔到海德堡任哲学教授,就职讲演时公开宣称:“普鲁士国家就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他在《评符腾堡邦议会会议辩论集(1815-1816)》中,系统论证了体现普鲁士制度特色的君主立宪制。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受到王室的青睐,并初步体味到由国家推崇形成的巨大声望。在后来几年中,普鲁士国王开始对这位无可替代的御用哲学家投桃报李,不但以国家或国王名义任命他为柏林大学教授、大学评议会委员、柏林大学校长(并兼任政府代表),而且授予其三级红鹰勋章。黑格尔在世时最大的荣耀,莫过于其哲学思想成为普鲁士国家的钦定学说(“百度文库”),他本人也成为“拿破仑战争以后封建‘复辟’时期被指定的普鲁士主义的首位官方哲学家。”(64)
在波普尔看来,黑格尔主义成为御用哲学,并不能简单地说成献身投靠。政治与学术并非等价物,二者的拍板成交,需要一定的机缘与条件。君主政权需要学术化妆,学者教授需要国家声誉。就学者一方来说,有点像中国古代的“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而这决非荣国府的单聘仁、卜固修之辈所类比。黑格尔现象是权力与学术一拍即合的产物,“在1815年的时候,反动派开始在普鲁士重新掌权,它发现自己迫切需要一种意识形态。黑格尔受命来满足这种需要。”(66)作为交易的另一方,正如其门徒斯威格勒所指出,黑格尔 “从与普鲁士官僚们的联系中为他自身赢得了政治影响,以及对他的体系作为官方哲学的认可”,而这并非“由于他的哲学的内在自由或其道德价值的优点。”(70)官方与学者,权力与学术,在这种并非等价物的交易中,竟然找到了平衡点,并分别满足了各自的需求。同时代另一位普鲁士哲学家叔本华作为旁观者,如此评论黑格尔在这场交易中扮演的角色--黑格尔不过是“由普鲁士政府付费的代言人”(70)。这一看法得到了波普尔的认同,他断言:“黑格尔的哲学受到了不可告人的动机的驱使,即受到了他复兴威廉三世的普鲁士政府之利益的驱使,因而不能过于认真看待它,……”(69)这段话道破了双方关系的性质,从也对黑格尔的哲学露出鄙夷之色。
学术一旦与权力与利益有染,失掉的首先是自由思想、独立思考的学术风骨与学者品格,不可避免地走向依附、服从、讨好的三部曲,正如叔本华所指出,“来自上面的国家利益和来自下面的个人利益的手段……他们确实有着非常实际的目的,即为了个人的、官方的、教士的、政治的,总之,物质的利益……党派利益强有力地鼓动着那么多纯粹热爱智慧的人们的笔杆……”(70),从而产生曲学阿世、邀宠献媚的动机与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不可能是学术成果,只能是思想垃圾。公道地说,学者们即使在与权力的交易中,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出于学术的良知与学者的本能,总会希望创造一些具有真正学术价值的东西,“真理确实是他们所想到的最后的事情”(70),然而,思想一旦导入学术的轨道,必然不合权力的需要,权力与利益战胜了良知与本能,于是一些学者放弃了学术而追逐权力与利益,从而沦为权力的婢女和利益的蛆虫。而经过权力点化与利益浸染的学术,不可能产生真理。在这种情况下,正如叔本华所说,“哲学被误用了,国家方面把它当作工具,其他方面把它作为获利的手段……谁实际上还会相信,真理会像副产品一样出现呢?”(70)
王权哲学卫士
波普尔在谈到黑格尔时指出,“我们认为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他的哲学受到他所受雇的普鲁士政府的利益的影响”(72),他说到这里突然转折--“然而,在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的专制统治下,……国王坚持一切学术研究都要服从国家的利益,并明确与之保持一致。”(72)这里至少有两点应当引起注意,一是学术研究与政治立场往往存在撇不清的关系,在普鲁士的年代,国家权力即要求学术与其“保持一致”;二是在权力与学术的交易中,黑格尔哲学与普鲁士国王作为交易主体,好像双方地位并不平等,王室的政治需要才是强势一方。这从若干年后,马克思主编《莱茵报》期间,为捍卫新闻自由与普鲁士当局所进行的论战可以找到相应的答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然而,在普鲁士王国的君主立宪政体之下,如果黑格尔坚拒投怀送抱,谅也不致存在生存或生命风险。正因如此,二者之间仍然是一种交易关系。
黑格尔作为19世纪伟大的哲学家,他决不会如同古代中国曾经出现的朝臣的“皇灵降瑞,人神告徵”(《三国演义》第80回)或家奴的“老爷说的准没错儿”(昆剧《十五贯》)这类或虚幻或浅薄的说词来谄媚统治的理性与权力的尊严,他是以极其深奥晦涩的哲学与逻辑语言论证普鲁士王国与君主立宪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在这方面有两个例子足资证明。
第一个例子是恩格斯提供的。他在著名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指出:“不论哪一个哲学命题都没有像黑格尔的一个著名命题那样引起近视的政府的感激和同样近视的自由派的愤怒,这个命题就是:‘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这显然是把现存的一切神圣化,是在哲学上替专制制度、替警察国家、替王室司法、替书报检查制度祝福。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是这样想的,他的臣民也是这样想的。”可笑的是,在当今时代,一些不学无术的官员、一些利欲熏心的学者,仍然不时将这一命题当作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断加以引用,以证明其治下或行为的合理性。黑格尔哲学关心的不仅仅是现实,也包括历史。“对黑格尔来说,历史成了一本打开的书。这本书是纯粹的辩护。它通过诉诸神的智慧,为普鲁士君主专制制度的优越提供辩护……”(91)在这里,黑格尔扮演的的确是无与伦比的普鲁士王室历史与现实的辩护士。
第二个例子是黑格尔的第一个英国门徒斯特林提供的。他在提到1866年普鲁士对奥地利的闪电式进攻时,无意中泄漏了“黑格尔秘密”:“普鲁士今天能够迅速发展一种强大的生命力和组织,难道不应该归功于黑格尔,尤其是他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吗?这个由看不见的头脑精心策划,像闪电一样搏击,一只手强有力地支撑着来自群众的压力的组织,其核心难道不是坚强有力的黑格尔吗?”(71)不愧为黑格尔的门徒,在他的眼里,普鲁士国家的崛起与强大,应当归功于黑格尔的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而代表这个国家的意志与精神的哲学与意识形态,更离不开黑格尔。从这个角度看问题,普鲁士王室与黑格尔哲学的联姻,虽然此方向彼方索取的是精神,彼方向此方索取的是物质,总的说来,双方具有极大的互补效应,这是一种互惠互利、共生双赢、相得益彰的最佳组合。
如果作为学者的黑格尔,只会运用一些老掉牙的陈词滥调、早已过时的荒唐逻辑,来为当局进行一些苍白、浅薄的辩护与掩饰,不但于国家精神和国家形象无补,因其过于低下的水准、过于猥琐的人格,反而有损于他试图予以掩饰或辩护的对象。在这点上,黑格尔堪称一位称职的、合格的政权与制度的化妆师。普鲁士国王能够找到这样的帝师,为之付出多少资源也不构成浪费。
但从另一角度看问题,且不说黑格尔构筑的唯心主义圣殿多么金碧辉煌,就其辩证哲学而言,一当进入权力的染缸,一当失足利益的泥淖,作为人类精神世界的科学思维方式,由于时时要接受权力的指令,处处要盘算利益的得失,辩证哲学本身也会沦为逻辑的怪物与思维的白痴。叔本华的评价很不堪,“由上方以权力任命的黑格尔,作为持有证书的大哲学家,是一个头脑迟钝、谈吐乏味、使人厌恶、缺乏语言方面知识的骗子,他厚颜无耻到极点,把一些疯狂无比的神秘的胡说乱写和拼凑在一起。”(70)这样评价黑格尔,有些过于情绪化也不十分公允,但从下面的例子,的确可以作出相应的验证。
辩证诡辩并行
列宁认为,辩证法是黑格尔唯心主义体系的宝贵成果,是毕希纳和杜林之流“一群雄鸡所不能从绝对唯心主义粪堆中啄出的这颗珍珠。”(《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然而,在已经成为普鲁士王国御用学者的黑格尔手中,作为一种科学的思想体系的辩证法,竟然魔术般地蜕化为诡辩论。正如波普尔所指出,在黑格尔手里,“辩证的方法可以用来把一种思想歪曲成它的对立面,……”(81)
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波普尔引用了黑格尔在《法哲学》中对思想的自由、科学的独立和客观真理的标准这三者关系的分析。黑格尔指出:“思想自由和科学只能源于国家;正是教会,烧死了布鲁诺,迫使伽利略放弃信仰……科学,因而必须从国家寻求保护……”(84)首先,他无法否认思想自由的价值,但他又认为,被教会仇视的思想自由“只能源于国家”,这意味着思想自由的有无与多少,只能取决于国家意志。在这段文字里,他提到科学史上的两个伟大人物--布鲁诺与伽利略。任何重大科学成就的取得,从根本上讲,都是思想自由的产物。布鲁诺、伽利略的结局很悲惨,是因为思想自由为教会所不容,那么,思想自由就一定会为国家所兼容么?且不说思想自由必然以追求真理为目的,黑格尔首先强调,“国家必须捍卫客观真理”(84)。问题是,当思想自由与国家意志发生冲突时,谁去判定什么是客观真理呢?黑格尔如此回答:“一般而言,对什么被视为客观真理……国家必须作出决断。”(85)由此可见,在黑格尔眼里,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是客观实践,而是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才是判定真理的总裁判。如此以来,在苏联时期出现的“李森科事件”,在“文革”时期中国大批科学家沦为“反动学术权威”,都是由国家“作出决断”的结果。正是由于黑格尔这番基于辩证法的论断,思想自由只好“让位于它的对立面。”
另一个问题是对自由的辩证。自由是伦理学或政治学久盛不衰的话题。黑格尔写道,“所有法定的权利,不论是私人权利,还是城市的公众权利,都被称之为‘自由’。”问题出在以下的判断,“实际上,一切真正的法律都是一种自由;……”(86)黑格尔为了维护普鲁士王室的权威,作出了新的论断--自由等同于法律。如此说来,法律越多也就越自由。普鲁士的法律不可能是公众意志的体现,他所表达的只是国王权杖的半径。在国王权杖之下,如果“法律”多如牛毛,哪里还有自由的空间?自由当然是有限制的,自由之间应以法律为界限;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和限制,自由必定会导致强者统治弱者的暴政。但是,法律首先应当成为权力的笼子,而不是权利的镣铐。一个动辄得咎,处处布满“法律”陷阱的国家,很难说是一个自由的国度。那么,自由的界限在哪里?波普尔在第六章举过一个例子--流氓抗议说,作为一个自由的公民,他的拳头可以挥向他喜欢的任何方向;法官聪明地答道:“你的拳头运动的自由受到邻人鼻子位置的限制。”(第一卷,213)自由是专制的死敌。普鲁士国王不喜欢制宪,同样不喜欢自由。如何将自由转化为王室能够接受的东西,考验着黑格尔的辩证功力。他对自由作出这样的阐释:“德意志精神……是实现作为自由之无限制的自我裁决的绝对真理。”(89)这种精神在哪里?它“没有过去,没有未来,本质上就是现在;这必然寓示着,精神的当前形式包含并超越了所有以前的步骤。”(93)深奥枯燥的哲学概念背后,隐藏着玄机,黑格尔鹅毛笔下的“现在”与“当前”,“是从上世纪结束算起的现代”(93),即从1800年至1830年这30年,正是现任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的当政时期,而“这个现在的普鲁士”正是“自由的顶峰、堡垒和目标。”(93)波普尔分析到此,不禁愤愤不平,“黑格尔强令我们当作地上的神圣理念来崇拜的国家,只不过是从1800年到1830年弗里德里希·威廉的普鲁士,难道不是很清楚吗?”(94)
(编辑:陈家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