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泰州一小区居民因停车位和广场舞发生激烈冲突:停在空地上的轿车被跳舞大妈用胶带粘上“锻炼重地,请勿停车”。小区好多车都被跳舞大妈贴过条,甚至有人受不了伴奏音乐卖房走人;居委会为大妈划定跳舞空地,可她们称换个地方很难融入,受打扰的业主于是偷偷往跳舞人群扔垃圾和装水的塑料袋。(现代快报 11月19日)
广场舞和停车位争夺小区的公共场所,跳舞大妈和私家车主也是各说各理,双方的冲突很可能还会继续下去。
其实,如何利用小区公用场所,应属于公民自治的范畴,公众通过博弈达成双赢,广场舞和停车场并行不悖。可现如今跳舞大妈处于强势地位,且打着似是而非的旗号占地,妨碍了居民停车并造成噪音污染,她们获得的利益其实是他人损失的,双方处于浪费资源的零和博弈。
公民自治规则的长期缺失,再加上公共服务设施先天不足,公众博弈陷入了无序状态,跳舞大妈和其他公众越来越敌视对方。北京昌平一男子鸣猎枪放藏獒冲击跳舞人群,湖北武汉小区居民向跳舞大妈人群泼粪,美国纽约公园跳舞的华人大妈被警察逮捕,河北唐山中学生抗议附近公园跳舞大妈形成的噪音……这是一块公共资源做成的“短缺蛋糕”,双方都有需求但很难同时吃饱,此时此刻更加考验政府服务、社会自治的智慧。
故此,利用法律为公民自治明确博弈的底线,才有可能平衡跳舞大妈和其他居民的利益。例如,西班牙就设有噪音管制条例,一女钢琴家在家练琴影响邻居,被检方要求入狱16个月,并因损害邻居心理判监4个月,此外还要缴纳数千欧元罚款。钢琴家的钢琴声影响他人了也是噪音,广场舞噪杂的人声和伴奏更是如此。大妈使用小区公共场所跳舞,不能降低法律和道德底线占地,因为这样会侵犯其他人的权利,人人如此则成弱肉强食的互害社会,大妈的跳舞之所也会遭遇“反冲锋”。
若想解决广场舞扰民乱象,最根本的办法是政府提供多层次公共服务,让大妈有足够的场所、多样的形式度过老年生活。在此之前,利用法律规范公民自治和公众博弈,让咄咄逼人的跳舞大妈先让步,才能最大程度保障各自的权利。
(编辑:苏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