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前,在相当多的领导干部中,流行着一种“不过分就行”的心态,即对于包括下级和民众中的送礼(含公款送礼)在内的种种不当行为,采取接受和参与,但“不过分”的态度。他们认为,这类还没有达到被查处程度的不当行为,只是小事一桩,算不上腐败。这种心态,在全党和全国上下正在贯彻执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并在社会表层上取得明显效果的情况下,已变得突出起来,而这不是偶然的。据一项对领导干部思想道德状况的调查表明,现在的领导干部呈现着被称为“三级结构模式”,即“两头小,中间大”的状况:优秀的(即好的)占少数,他们廉洁奉公、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其中还会出现象孔繁森、杨善洲这样极少数的英雄人物;较差的也占少数,他们经常以权谋私、损坏社会、坑害群众,其中还会出现象陈良宇、薄熙来这样极少数的腐败分子;较好的则占多数,他们有正义感和良心,但在不同程度上卷入了例如接受影响公务活动的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有些“小腐败”行为。所谓“不过分就行”,就是这些占多数的较好的领导干部的一种心态。这种心态,被他们视为既能得到某种利益,又不影响保官和升官的“潜规则”。
事实表明,这种“三级结构模式”优于“二级结构模式”,更符合今天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按照“二级结构模式”的描述,多数领导干部成了一心为民、为政清廉的人,而只有少数领导干部陷入不正之风,其中极个别的人成了腐败分子。然而,这种描述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目前我国行政开支所占GDP比重在世各国中是最高者之一,“三公”消费巨大尽人皆知,送礼收礼之风世人瞩目,这当然不仅仅是少数领导干部的行为造成的。据一项社会调查揭示,居住在某市的省地县三级领导干部的收入,远高于该市其他公职人员的收入,且远高于其正常的工资收入。由此可见,多数领导干部都有程度不等的“灰色收入”。当然,由此断定“无官不贪”,“个个腐败”,是不符合实际的。但无视多数领导干部尽管是较好的,却存在着为人们普遍忽视了的不良行为,也是不正确的。这种不良行为的思想根源之一,便是那种“不过分就行”的心态。
(二)
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在反腐败斗争中,不但要打“老虎”,而且要打“苍蝇”,决心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现在的问题是,对于并不是腐败分子,既不是“老虎”,也不是“苍蝇”的领导干部,特别是较好的领导干部中的不正之风,即“小腐败”行为,领导机关大多视若无睹,任其泛滥,认为那都是小节,大的腐败事件乃至腐败分子,还抓不过来呢!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可能深入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深处,来把握领导干部的社会心理,“不过分就行”的心态,也就在这种官场氛围中发生和发展起来了。无疑,这种心态,与腐败分子的心态是不同的,但两者之间并非隔着一道万里长城,因为这种心态在本质上是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有原则性的区别,而与腐败分子的心态有某种共同点的。这种“不过分”,在一定条件下就会转化为“过分”,一个较好的领导干部就有可能变为一个较差的领导干部,甚至会堕落为腐败分子。这也正是我国领导干部中的腐败分子常常是在“查处一个”之后,仍然“前仆后继”的重要原因。须知,这里讲的“发现一个”腐败分子,同上一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大陆“发现一个”国民党特务的那种“发现”,是很不相同的。由此可见,“不过分就行”的心态,是应当引起各级领导机关和广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的。现在是到了扭转只把目光盯在腐败分子身上,而无视占多数的较好的领导干部身上的“小腐败”行为的时候了!
人们也已经普遍认识到,在反腐败斗争中,必须着重解决关乎群众直接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多年来一些带有普遍性的腐败现象成了顽症,且未受到应有的治理,民众中出现了见怪不怪、麻木不仁的心理,即一些学者所说的“犬儒主义”,因而对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小腐败”行为,也就“反映不强烈”了,甚至不去“反映”了。类似这样的事,比比皆是:一个干部要求调到“重要部门”工作,主动给某领导人送去四万元,这位领导人只收了一万元“疏通关系费”就把事情办成了,并退回了三万元。这使调动者感激涕零,在向周围人讲述此事时,众口赞扬这位领导干部“真廉洁”!很明显,人们的“犬儒主义”,是同多年来在多数领导干部中的“小腐败”行为的流行直接相关的,而那种“不过分就行”的心态,便成了对群众的一种事实上的“精神污染”!而这种精神污染又反过来强化了那种“不过分就行”的心态的流行。看来,要解决“不过分就行”的心态,必须切实提高群众的公民意识、主体意识、监督意识,这种民主精神的高扬,又会促进克服和纠正“不过分就行”的心态,从而解决已经成了顽症的“小腐败”问题和风气不正的问题。
(三)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余年间,我国实行了制度反腐的正确方针,并开展了巨大的思想教育工作。但是,为什么收效不大呢?这里的问题正在于,再好的制度也是靠人来执行的,而对人的思想教育不是仅靠“讲道理”、“做示范”就能奏效的。众多领导干部在接到廉政“制度”后,就将它放到抽屉内或文件夹中,不再问津。一些领导机关用两极化的思想方法认定,多数领导干部既然不是腐败分子,那就必然是廉政干部。在诸如“三讲”、“保先”、“争先创优”等活动中,只是泛泛地联系所谓的“工作实际”,却不触动多数领导成员的“小腐败”行为,更不触及“不过分就行”的心态,以及在这种心态影响下该地区或单位的不良的社会风气。在活动中,不但不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还在“维护稳定”的名义下,回避和掩盖矛盾,以致出现相互表扬与自我表扬的庸俗场面。某些上级机关派来的联络员或督导员,也把这种状态说成是“团结”的表现,并在总结时,赞扬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成果。偶有领导班子成员敢于揭露存在的问题,则被视为“不顾大局”的表现。活动过后,人们依然故我,风气照旧,只是学会了几个新名词、新提法。这样的“制度反腐”、“思想教育”,怎么能真正实现反腐倡廉的目标呢?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要真正做到制度反腐,做到有效的思想教育,除了发扬党的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外,还必须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结合今天的实际,促使广大群众参与到反腐倡廉的活动中来。应当认真克服和纠正近年来流行的一种错误的观点,似乎我党的传统作风都带有“左”的倾向,似乎一开展批评,就是“斗争哲学”,似乎一发动群众,就会把事情搞乱。事实是,如果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只是关起门来,和和气气,自己反自己的“小腐败”, 拒绝群众参与,或者只是“允许群众据实检举揭发,等候我们调查处理”,是不会真正取得实效的,并且是不能真正增进团结的。领导班子在召开生活会时,不应以研究具体工作,来取代检讨思想作风,不应以“不搞人人过关”为口实,放弃领导成员的自我批评。对于占多数的较好的领导干部来说,要勇于亮出那种“不过分就行”的心态,以及那些被周围干部和群众“默许”、“认可”的不良行为。要做好记录,必要时下发到一定范围的下级和群众,接受评议。领导机关不要怕领导干部闹情绪,领导干部也不要怕丢面子。要相信多数领导干部是有良知的,他们的“不过分就行”的心态,是和整个党风、社风的状况,以及多年来治吏不严直接相关的。要相信多数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对敢于暴露自己的“小腐败”行为的领导干部是会真诚拥戴的。这种带有整风性质的生活会,不但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深刻的教育,而且是对群众的一种深刻的教育。可以这样说,这种教育,对于促使党风和社风从根本上好转所具有的意义,比发现和查处极少数腐败分子所具有的意义,要大得多。这种发动群众参与的反腐败斗争,对于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而在当前,或可成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全文约2800字)
(按:本文在《领导科学》2013年6月上期发表时,无论是标题还是内容,都作了与原文有区别的修改。现将原文发表于此,供对此问题有兴趣的网友参考)
(编辑:陈家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