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达内
曾经和一位比我更多新闻从业经验的前辈闲聊,说起媒体报道与现实情形的差异时,他比我更加悲观——他认为中国媒体的报道只有三成可信。不幸的是,中国媒介信息的受众是很好的接受者(甚至是太好了),却不是很好的分析者和批判者,现在应当大力培育公众的媒介素养。
根据教科书的说法,媒介素养主要指公众面对各种媒体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以及使媒体信息为个人生活和社会发展所用的能力,其中包括媒体信息选择、理解、评价、使用、制作的能力。
其实,中国媒体面临政治和商业的双重压力,殊为不易,但从新闻专业的角度来说,值得尊敬和信任的媒体也实在不多。对媒体行为的一切评判均基于商业利益逻辑,在我看来,是不符合中国现实的。但在另一方面,“宣传”年代以来,媒体被赋予了太多“主持公道”的光环,导致受众不能警醒地认识到媒体身上的商业属性,同样有失平衡。于是,我们应当时刻提醒自己,媒体本身的确具备利益个体的特征,并且构成了一个拥有相当大能量的利益集团(需要注明的是,“利益集团”在本文中是一个中性词)。
面对需要刊播的信息,每一个媒体的议题设置和描述方式,总体来说都会反映其决策者的意愿,并进一步代表出资方(例如所在地政府)乃至广告主的利益——当然,并不会时时刻刻都表现得那么直接。例如,在2008年夏天乳品行业三聚氰胺事件中,内蒙古媒体集体失声,置若罔闻。我们当然可以斥之为“掩耳盗铃”,但对当地媒体来说,这的确也是一个显示对本地当权者乃至广告主“忠诚友善”的方式。
甚至,在某些特殊议题中,原本拥有不同商业利益取向的媒体也会结盟,形成一个属于中国媒体业的利益集团。比如在类似“记者被打”这样的事件中,所有媒体都会表现“同仇敌忾”,齐力声援。再比如,在新近的“网瘾”事件中,中国四家门户网站在刊载反对意见时均表现积极,形成强大的言论压力。当然可以认为这种舆情汹汹是“民意”体现,但在民意和舆论引导者的意愿之间,很难说后者没有出于自己的利益考量,有意识的推波助澜。
在商业利益之外,来自意识形态方面的压力更加强烈地控制着中国媒体的报道方式。不过,这些报道或者评论行为中的绝大多数来自于宣传官员的指挥部署,与具体的媒体个体其实并无多大干系,“奉旨发稿”或者“奉旨删帖”而已。所以,在面对那些敏感问题报道(例如群体性事件、外交事件)时,受众不妨预设“官方色彩”的前提。
当然,凡事皆从媒体报道动机来分析,也显得过于“阴谋论”,不可取。但与媒体报道保持一定距离,不动辄喜怒,会是一个可取的选择。
一般来说,媒体的工作规律总是倾向于将复杂的世界简单化、标签化,并且需要以一种容易刺激神经的耸动方式表达,这一点在大众媒体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而这也正是人类沟通的困境。所以,从我个人的经验来说,当面前出现“洒狗血”式的描述时,更需保持一份警惕。这种“洒狗血”式的报道内容,不仅包括“人间真情”、“光荣正确”,同样也包括对“一小撮”、“反动势力”的描述。我们需要谨记,真实世界远比媒体上所呈现的多样、复杂,也未必那么“精彩”。
姑且不谈媒体描述中的“别有用心”(来自政治或商业压力),即使是报道者本身极力追求置身事外的公正平衡,但基于各种客观因素,理论上的“真实”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而在一个对信息流动速度要求极高的时代,由于报道时效限制,日报、广电媒体和互联网的报道就更加容易表现为“片面真实”。因此,在面对媒体报道时,我们时常需要多一份耐心和平常心,如果确有了解的兴趣,不妨观察一段时日,并尝试了解不同媒体的报道内容,以实现“更加全面”的认识。单一媒体在一个时间点上一定不会“公平正义”,不是白纸黑字就能“天然正确”。但自由竞争的多个媒体在一个较长时间段内总是更逼近真实,也是勿庸置疑的。
通过值得信赖的媒体获取信息是节约时间的一个好办法。中国互联网媒体昌盛,但我还是不喜欢“新浪的新闻”这样的说法。众所周知,除了少数财经、娱乐类报道外,中国门户网站刊载的绝大多数新闻报道都是转载于其它信源,网站只是一个“显示器”。所以,在通过网站浏览新闻时,我总是习惯于查看其原始信源。这些报道出处可以传递给我评估报道全面性、真实性的依据。
或许吧,用“媒介素养”去看媒体报道,有时会觉得灰暗无趣。不过,真实的世界也正是这样,太阳底下其实并没有多少新鲜事。
(编辑: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