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教授、国家一级演员、专业课教师。
1974年毕业于吉林艺术学院舞蹈系。同年分配到吉林省歌舞团,担任舞蹈演员。在吉林省歌舞团工作三十年,演出近上万场次。多次到北京、上海、沈阳、哈尔滨等地进行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素质。
吉林省歌舞剧院工作期间曾排练演出有:《卖火材柴的小女孩》、《唐吉轲德》、《刑场上的婚礼》、《难忘的十月》、《蝶恋花》、《海霞》、《天池的传说》等。大型的舞剧《人参女》获文化部的“文华奖”和吉林省的“长白奖”。
多年的演出与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舞台实践经验。为教学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任吉林省歌舞学院艺术学校的专业课教师期间培养大批的优秀人才。
(编辑:袁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