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的艺术策展人、艺术家、批评家们显得格外奔波忙碌,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地可以看到各种艺术盛典络绎上演。可能圈内人不难感受到的是,在艺术盛典的后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本的较量,在其前台则是媒体效应的较量。在两者之间,艺术本身既被夸大,也被缩小;既被吹捧,也被贬抑。这就是后商业化时代舞台上的当代艺术,这也是当代艺术图景中无法抹除的后商业化图腾。
所谓后商业化,无妨看作是资本与权力和媒体的合谋化。在这样的时代中,资本为了获得更大的资本而需要懂得创造性的身份转换:让纯粹的商业与金融资本分身有术,同时积累自己的政治资本与文化资本,最后的收益无疑是回到经济资本。在这种情境中,艺术面对的是诱惑与危险。真正受到伤害的核心问题其实远远超出艺术的范畴:通过艺术而实现公民间自由交流的权利在资本与权力的双重夹击下被挫败。在这时候,很值得重读多年前出版的一本薄薄的小书,皮埃尔·布尔迪厄、汉斯·哈克的《自由交流》(桂裕芳译,三联书店,1996年6月)。
汉斯·哈克以他的创作不遗余力地对资本与权力的夹击实施反抗,他强调的是艺术创作与展示的自主性与自由交流的权利,同时对以赞助艺术的形式使资本与权力的罪恶得以漂白的真相进行最无情的揭露。他准备在古根海姆博物馆展出的房地产图片由于涉及博物馆赞助人、贫民区等问题,而被馆方取消了这次展览并解雇了策展人;他带头发起反对庆祝英国石油公司赞助泰特美术馆二十周年的活动;他对多家金融、汽车、烟草、房地产巨头的商业赞助行为都进行过批判。在当代艺术馆的运作中,来自政府的拨款和来自资助人的赞助几乎构成全部的经济来源,而这两者在本性上说都很容易成为对在艺术领域中实现公民自由权利的监控与压制。布尔迪厄和哈克在本书中的讨论表明,艺术表达的自由权利所受到的威胁来自于当代生活的众多方面:新闻界、学院、国家的文化委员会、政府机构的订货、私人企业的赞助等等(见第12页、36页)。因此,在自由问题上的简单化的二元对立模式是很片面的。
从书中所讲的资本赞助与政府订货问题可以引申出我们的公共财政投入当代艺术和文化盛典的合法性问题。至今我们的人大代表从来没有对动辄投入几千万元的艺术活动、文化盛典的立项合理性、经费来源、利益分配等问题履行过质询和审批的职责。享受由国家资助的当代文化当然是全体纳税人的权利,但是,在实现这种权利的过程中却充满了吊诡:与我国公众文化的投入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形相比,对某一次极为短期的、实验性又较强的当代艺术活动的巨大投入是否远远打破了纳税人的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平衡?当这类艺术活动被视作国际大都市的形象工程而极尽招揽艺术名流、重金打造盛典之能事的时候,国际买家的大举进入使其成为市场上的最大赢家,与此相比,纳税人的利益是否受到了损害?说到底这就是公民权利与分配正义的问题:“根据什么原则分配税款实施法律权利?谁决定多少资源用于资助哪个具体的团体或个体的哪种具体权利?”(史蒂芬·霍尔姆斯、凯斯·R. 桑斯坦《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第166页,毕竞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
回到当代艺术的最新万花筒。可能不少观者获得的印象是紊乱、繁复和不知所云,最后剩下的只是视角上的冲击力或反冲击力;研究者也会对当代艺术在媒介、形式和题材上的全面而急剧的拓展和未来走势感到难以把握。在这时,一部视野开阔、同时具有强烈内聚力的“入门级核心教材”是极为需要的。可以说,简·罗伯森、克雷格·迈克丹尼尔撰写的《当代艺术的主题:1980年以后的视觉艺术》(匡骁译,江苏美术出版社,2011年3月)就是为满足这种需要而写。该书从过去三十年当代艺术的发展中精心地遴选出身份、身体、时间、场所、语言、科学和精神性这七大主题,详细地提供了对这七大主题的历史背景、创作动机、媒介选择、作者的创造性等等问题的阐释。作者认为,“这种以主题为结构的方法在杂乱无章的思维和细致的观察之间找到了一个恰如其分的平衡点”;“我们通过这七个主题范畴介绍了一些典型的艺术作品,从作品范例中你能掌握到一些涵盖当代大部分艺术的富有影响力的概念。每个主题都承担着阐释透镜的功能,是挖掘艺术作品所表达的不同层面意义的分析性工具。”(导言)具体的写法是,第一章概括性介绍了当代艺术的重要进展和影响艺术的观念与事件;以后七章分别深入探讨了上述七大主题,都遵循相似的格式:关于处于宏大的社会和文化母体之中的主题的介绍、对该主题的早期艺术方法和观念的历史回顾、一个从核心理论和艺术生产策略的角度出发评价新近艺术家对主题的处理、通过在当代艺术展和艺术出版物中受到的评论界的关注而对主题进行考察、在深入探讨主题之后简要考察该领域中的两位艺术家。这种写作框架联结着历史与现实、观念与实践、创作与批评等多种阐释语境,的确是关于当代艺术比较理想的教材。[NextPage]
与当代艺术发展及其研究中非常自然地形成的跨学科研究、多重框架阐释并举的情况很不相同的是,中国农民问题与乡村建设问题本来就是生长在同一棵树上的两个问题之果,而且与中国现代革命研究并存交错,但是在学科分隔、学派分立的学术生产景观中却很容易被割裂开来。如果把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教事业联系进来,更会发现是相互隔膜的情况很严重。近日读刘家峰《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研究:1907-1956》(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觉得在二十世纪中国问题研究中,全景式的整合与专题研究中的跨领域借鉴及其由此而发现的问题意识是亟须重视的问题。
在许多研究中国二十世纪农村问题的论著中,从其论题的时代背景、思潮产生、运动实践等方面来说都忽视了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的存在。这既有可能是不自觉地受到学科框架的局限,同时也不排除受到学科中的意识形态主流话语的影响。比如说,研究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国共合作期间两党对农村问题的重视和宣传工作和三四十年代中共领导的农民运动和农村根据地建设,很少会提到在二十世纪初期从美国传到中国来的基督教农业传教活动和在三十年代达到高潮的基督教中国乡村建设运动。基督教会是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乡村建设运动的参与者和先驱者,“他们不仅创办了中国最早的第一流的农业高等教育,而且最早倡导和研究防灾救灾、平民教育、作物改良、农产品展览会、农民夜校、农村妇女教育、家庭教育、电化教育等,并把局部的分割的乡村服务发展成为以村社为中心、关怀身心的综合性乡村建设运动”(第202页)。另外,基督教学校为中国乡村建设运动输送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基督教的乡村建设在手段和目标方面都凸显了道德与宗教信仰的重要性(第203页)。虽然这些仅是基督教乡建运动的世俗的一面,而且以其目标来看总体上是失败了,但其意义仍不可低估。
该书作者也没有忽略基督教乡建运动与中共农村革命的挑战性关系,认为教会通过观察和反思把这种挑战看作是有益的竞争,甚至期待与中共在乡建运动中合作(第65-68页)。对基督教乡建运动中颇为敏感的政教关系问题,作者以江西黎川实验区的个案作了深入探讨,认为在政治考量与宗教动机的各自利益利用中,该实验区最后出现了在政治与宗教之间摇摆的尴尬局面(第178-179页)。这一部分的分析对认识日后的政教关系的发展,是颇有启发性的。但是,在对1950年以后基督教乡建运动的“受群众运动的影响而普遍政治化,建设教会的目标和属灵需要被不自觉地淡化。我们可以看到,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基督教乡村建设已融入社会主义建设之中,最初意义的‘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也就此终结”(第201页)的结局,似乎失去了先前的分析,有的只是平淡而主流的语气。而在全书末尾谈今天基督教乡建遗产与“三农”问题的时候,似乎也没有正视今天的教会在中国农村的存在与作用。
(编辑:符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