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晓丹
美术作品是美术世界的核心,而关于美术作品的来源,一个似乎天经地义的答案是——创作。
事实上,很多人都将美术创作看成美术流程的重要环节。比如在一本很经典的高校教材、王宏建和袁宝林合著的《美术概论》中,就专辟“创作论”一章,篇幅达全书的六分之一。在近年新出版的数部类似专著中,“美术创作”部分虽然比重不一,但都被作为美术作品的唯一来源。
那么,何谓美术创作呢?
在汉语里,“创作”一词,可以偏向“创”或“作”两个不同含义。前者指始创,如老舍《四世同堂》中说:“老太太这个办法不是她的创作,而是跟祁老人学来的。”后者指制造,如宋曾巩《叙盗》中说:“其创作兵仗,合众以转劫数百里之间。”美术创作中“创作”的含义,明显倾向于前者,强调作品的始创性。在很多人看来,判断美术创作成果高下的依据是“独特否”,判断美术创作过程优劣的依据是“敢为天下先否”。
由此,所有对美术作品批判中最严厉的一项,是没有个性的复制或生产。也由此,“美术生产”被美术界内相当地不齿。
将“美术创作”与“美术生产”对立起来,有一个很堂皇的理由:依据马克思学说,美术和其他艺术门类一样,属于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但实际上,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说过:“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形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支配”。我们稍微留意一下还会发现,《经济学》中生产的含义很广,它泛指一切将投入品转化为产出品的活动。尽管美术创作与物质生产有许多不同,但二者在本质上仍有诸多相通之处。
好在,与保守者不同,一些年轻画家已经敢于承认美术创作的生产本质,比如既有理想主义想象、也认同消费主义享乐的“70后”。2004年,“70后”的典型代表尹朝阳便在《中国绘画新时期架上旗手——尹朝阳的艺术观念访谈》中,不仅把从《神话》到《乌托邦》的数十张大画,看成3年个人生命的记录,也称作“起早贪黑的干活儿,像一个农民那样劳动”,他甚至把展览之后作品的热卖,称作“收成还不错”。谈及“为什么在颇具影响的《失乐园系列》市场正旺时,却转变体裁画《广场》”,他开玩笑解释:“想多开发几个拳头产品”。
元代的陈栎在《勤有堂随录》上说:“大抵自下者人必高之,自高者人必下之”。在笔者看来,把美术作品当成“产品”、把美术创作当成“美术生产”,会显得更为诚恳和朴实。我们可以欣喜地看到,“自下”的尹朝阳反而得到了众多购藏者的追捧:截至今年7月初,他以13881万元的总成交额,位居“中国油画家拍卖总额排名”第22位,在所有“70后”画家中遥遥领先。
当然,只承认美术创作的生产性质还远远不够。因为,美术创作不仅与物质生产一样,以人力、物力、财力消耗为前提,而且美术创作过程中,还包含着美术家对种种资源配置的选择。
不过,即便在经济学领域,生产单位也长期只被当作“投入-产出”转换器,其内部的性质和结构没有得到关注,以至于重要的生产单位-企业,成为未打开的“黑箱”。直到1937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科斯发表论文《企业的性质》,才首次用“成本-受益”分析方法打开“企业黑箱”,发现企业是配置资源的工具之一。与其相类似,美术界不仅一直有意无意地掩盖美术创作的生产实质,更绝少有人分析美术创作过程中的“成本-收益”转换,以至于美术生产显得十分神秘莫测。
由于将美术创作与生产分离,割裂了经济与文化的联系,在中国市场经济进程中必然碰壁。有人担心,艺术市场的火爆使艺术变成艺术生产,并会导致不良后果。笔者反倒以为,正是艺术市场使艺术走下神坛、回归到生产本位,使人们更容易认识美术创作的生产性,找到美术家在生产中的功利动机,从而避免以纯粹的文化标准去衡量美术创作。
可以说,“生产化”了的美术创作和美术产品,不仅不会加剧艺术与市场的冲突,甚至还会让二者现有的紧张感得以放松。
(编辑:范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