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国胜 宋继瑞
宋庄艺术促进会会长洪峰谈宋庄命运:宋庄艺术区不会消失
北京宋庄村民与艺术家的纠纷最终以艺术家的败诉而结束,艺术家必须在90天内搬离宋庄。由于此案件的审判结果可能引起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从而有可能牵涉到众多艺术家在宋庄的存留问题,所以这一普通的民事案件受到了艺术界的极大关注。
在给本案划上句号的同时,也给宋庄艺术区的未来打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宋庄艺术区能不能像798艺术区一样,在一场风波之后依然存在?在现有情势下宋庄镇政府能不能拿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
宋庄、798工厂、草场地村、索家村、费家村等北京众多艺术区都是在自发的基础上形成的,用策展人冯博一的话说就是:力量来自民间。2004年,已经声名远播的798艺术区在政府的规划下面临拆迁,许多艺术家群起力争,并委托作为北京人大代表的艺术家李向群向北京市人大递交议案,要求暂停对艺术区的拆迁。2007年底,798艺术区被列入第一批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原则上不准拆除”,为这场“拆迁事件”画上了句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果说798艺术区的“拆迁事件”还是停留在政府意识滞后层面的话,宋庄艺术区则是在农村土地流失严重的大背景下的法律问题。宋庄的艺术家与农民关于房产的纠纷在法律的硬性规定下似乎是铁定的事实——“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房产”这一规定将会给宋庄已安家落户的艺术家“一棒子”。
从艺术家的角度讲,他们多年来对宋庄有着深厚的感情,不愿离开宋庄;对于宋庄村民来说,艺术家的存在已经改变了宋庄的整体面貌,并且有利于他们的长远福祉;对于镇政府而言,他们当然不愿意放弃已经初见成效的艺术产业效益,何况,据说当初拥有圆明园画家村的北京海淀区政府正在为艺术家出走感到后悔,正想极力拉拢一批艺术家重归海淀。
但是法律的判决摧毁了最初各方的美好愿望,耗时近半年的宋庄农民起诉艺术家的案件有了结果,北京二中院就此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宋庄艺术区村民与艺术家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在维持2007年7月宋庄法院一审原判的基础上,也做了一些改判,如艺术家可再立案起诉村民,索求赔偿金。
在给本案划上句号的同时,也给宋庄艺术区的未来打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宋庄艺术区能不能像798艺术区一样,在一场风波之后依然存在?在现有情势下宋庄镇政府能不能拿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就此,宋庄艺术促进会会长洪峰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宋庄形成如今规模应该珍惜
记者:艺术家是如何聚集到宋庄,逐渐发展到如今规模的?
洪峰:1993年艺术大师黄永玉老先生开始在宋庄落户,1994年以方力钧、岳敏君、杨少斌、王音、栗宪庭等当代艺术家落户宋庄后,艺术家开始集聚,到1996年有近300名艺术家,2005年首届中国宋庄文化艺术节举办后,更多艺术家集聚宋庄。到目前为止有近2000名艺术家在宋庄生活与创作。
记者:艺术家的到来给宋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契机?[NextPage]
洪峰:艺术家的到来,使宋庄从一个无名的小镇成了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群落。艺术区对于宋庄镇的经济来说起到一个总开关的作用,艺术家的到来打开了这个总开关,使宋庄的“特色型资源”发展成为“商业型资源”,进而到“智力型资源”。为了适应新形式的发展,宋庄相继成立了宋庄艺术促进会、宋庄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宋庄艺术促进会是一个民间组织,是艺术家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是全力为艺术家服务的机构。
认为村民不会连锁起诉
记者:您如何看待这起宋庄诉讼案件的问题?
洪峰:我个人认为,这起案件并非是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而只是农民财产处分权的问题。因为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商品房,是用于销售的房屋。而“宋庄案件”中涉及的房子是村民在自己宅基地上建设的自用房。小产权房和村民自用房虽然都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但有本质的区别,即前者是商品房,后者是自用房。
记者:当地政府对案件本身持什么态度?
洪峰:首先应明确,告艺术家买卖房屋无效的人均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宋庄的村民,因为他们都是进城招工或转干的人,当地政府认为这种背信弃义的行为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对构建诚信社会不利。
记者:这种判决结果在村民中是否会引起连锁反应?
洪峰:我个人认为在村民中不会引起连锁反应。首先,村民起诉艺术家的直接原因是利益驱动。北京二中院虽然判决村民胜诉,但也给艺术家留了余地,即艺术家可以另行起诉村民,索要赔偿。而这恰恰是以前法院的判决没有考虑到的,村民钻的也正是这个空子。二中院的这些改判会使背信弃义的村民得不到任何的好处。并且宋庄镇域内的绝大多数村民都是诚信的,不会因为有人胜诉就会跟着起诉。
官司没有影响艺术家对宋庄的偏爱
记者:目前,有没有艺术家因此搬离宋庄? 宋庄镇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
洪峰:宋庄的艺术家包括被起诉的艺术家都还没有离开宋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宋庄镇党委、政府为艺术家派出了专职法律顾问,并组织艺术家进行讨论,为艺术家做了不少实事。案件判决后,面对即将无房可住的艺术家,促进会做好了相关的闲置房屋的调查,一旦艺术家需要,我们就及时提供。同时,我们也将联合全国人大代表就村民自由处分自己私有财产——房屋进行提案,力求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记者:村民起诉艺术家的事件出现后,外地艺术家进驻宋庄的数量与此前相比,有没有减少?
洪峰:从事件出现到最终判决,已近半年。在这段时间里,外地艺术家进驻宋庄的数量仍不断上升。特别是第三届宋庄艺术节前后,艺术家的数量从先前的1500多人增加到现在的2000多人。现在来宋庄的艺术家看好的是宋庄的艺术氛围,而且新来的艺术家基本上以租用民房及旧厂房为主。对于村民来说,现在租房比卖房获益更大,现在他们也不卖房了。
记者:目前,北京其他区如海淀区,已经开始向艺术家招手。宋庄与它们相比,优势在哪里?
洪峰:宋庄的当代艺术已经闻名全球,是一个国际知名的平台,对于艺术家来说,这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梦想的地方,不会因为其他地区“招手”而离开宋庄。宋庄最大的优势就是有一个“场”,一个历经十几年的积淀形成的“场”,这个“场”才是艺术家来宋庄的终极原因。宋庄的“场”不是别的地区所能比的。[Next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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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庄农民与艺术家
房屋诉讼案始末
自1994年以来,宋庄聚集了近20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艺术家,现今的宋庄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艺术家聚集地,宋庄艺术家群落形成。宋庄艺术区作为一种社会和经济资源,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2006年,北京市把宋庄艺术区确定为十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之一。
随着宋庄艺术区的社会地位与名望提升,宋庄经济飞速发展。2006年宋庄镇总投资20多亿元,其中文化产业投资达3.2亿,高达百分之十八。全年利税3.5亿,创历史新高。艺术家作品公开拍卖,成交额达近亿元。艺术家村中心区小堡村,仅1300人口,去年总产值3.5亿,上缴利税1816万,人均纯收入12000元。基于此种情况,宋庄地价快速飞涨,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引发了多起宋庄艺术家买农村私房合同纠纷案件,短短几个月时间就有十几位艺术家被告上法庭,宋庄房屋产权纠纷案就此开始。
2007年12月17日,宋庄“画家村”画家李玉兰农房买卖案终审判决,维持此案7月宋庄法院一审原判,认定宋庄“画家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被告人李玉兰于2002年7月1日以人民币四万五千元购得农民房产,其中包括五间正房、三间厢房和370平方米的院子,并和房主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是由于该户农民的反悔,并且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的规定,把画家李玉兰告上法庭,最终宋庄法院依法判定李玉兰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马海涛向李玉兰支付93808元房屋补偿,限李玉兰90天内“退房”。
画家李玉兰案的终审宣判结果,一石激起千层浪,宋庄艺术家群体为此焦虑万分:法院审判的结果,意味着其他在宋庄购房的艺术家也将腾房,从而面临流离失所的困境。截至12月18日,宋庄有13户被告,共涉及16个艺术家,而在宋庄买房的艺术家共200多人,很有可能都将面临农民的起诉。
记者从小堡村委会获悉,就小堡村而言,现有5049亩地,503户,共1367人口,仍旧有60%的艺术家租农民房。小堡村有25家艺术家买房,目前有3家被起诉:方力钧(1993年12月转让价格约2万元)、王秋人(1995年7月转让价格约4.82万元)、马子恒(1995年4月转让价格约1.3万元)。
据悉,近日以著名艺术家栗宪庭、方力钧、岳敏君为代表的315名艺术家共同联名向政府上书,把事态推向了顶峰。而宋庄房屋产权事件所引起的社会效应和后果恐怕要远远大于它本身。
(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