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时的我想当大作家。为当大作家,多苦的修炼,多大的代价,我都决心隐忍。我还认为,当大作家,修炼人比修炼笔更有效。恋爱不必说了,勾搭别人老婆,玩百元一宵的妓女,坐牢,炒股一赚千元,转眼蚀本过万,以及杀人,所有这些我相信是好作家必须一一体验的。可生来胆小怕羞的我,这类体验还是零。决心归决心,让我做起来实在太难了。十个钱的咖啡,一边喝着一边偷看咖啡店的女孩,就连这种事,我都得拿出赴死的努力才行。我想见识一下这个阴森的世界,有次我过了隅田川,前往对岸的某处贼窝,我进了一条小巷,隔着贼窝还有好几道街,可已经寸步难行了。一股奇臭从那里发散出来,令我窒息。此类尝试,我反复折腾了不知多少次,每次总以失败收场。我绝望了。我觉得我没有成为大作家的天赋。可就是这样一个内向怯懦的人,却成了一个可怕的罪犯。
2
二十岁那个新年,我乘火车出游,从东京赶往三小时里程以外的某处海滨温泉浴场。当时我家还在日本桥的和服商街上,和现在不同,我家那时相当有钱,而我这个独生子,以不坏的成绩刚刚考入一等高中,花起钱来随心所欲,手头宽绰让我过得远比身边的同学自在。我当大作家没指望了,整天整天唉声叹气。这样下去我想自己会疯的。寒假我想花点心思,过的有意义,于是决定去那个温泉浴场。我那时以让人看来年轻为耻,讨厌穿着高中校服出游,家里又是经营和服的,眼界高,服饰的花色款式总是看好一流的。我那天穿了一袭纯黑的捻线绸,戴上猎帽,配上一柄手杖才出门。只从衣饰看,还真像个了不起的作家。
我去的温泉浴场,昔日尾崎红叶也曾游历过,正是这片海岸,作为背景写进了《金色夜叉》这部杰作。我投宿的是一家名叫“百花楼”的上等旅馆,据说,昔日尾崎红叶也曾在此留宿,他那部《金色夜叉》的手稿,镶在精美的镜框里,就悬挂在旅馆账房醒目处的墙壁上。
给我的客房,从整间旅馆来看也是高档的,有大幅雀图铺展在地面上,就像刻意问候我这身华服似的。女侍打开南面的那扇纸拉门,瞄着我的脸色给我作介绍。
“那边是初岛。对面,看得见霞光的地方是房总,山连着山。那是伊豆山。那是鱼见崎。那是真鹤崎。”
“那里叫什么?那边,起雾的那座岛?”我冲海上刺眼的反光皱起眉头,尽可能以成年人的口气问道。
“大岛。”回答很简单。
“是吗。景色不错。在这儿倒是可以静下心来写小说。”说完自己都吃了一惊,臊得满面绯红,心里正想该怎么改口。
“啊,真的吗?”年轻女侍忽闪着大眼睛望着我,一副失意的文学少女的样子。“这么说,阿宫和贯一也能来我们旅馆了?”
我想笑。可我笑不出。不经意间扯的一个谎,让我有点晕,什么心思都没了。那句话我恐怕至死都羞于订正。可紧跟着我又梦呓似的咕哝了一句:
“就住到月底吧。会很忙。”
我的命运就在那一刻决定了。如今想来真不可思议。当时何苦说那种要不得的话呢。人这东西,越是着慌,口误也就越多吧。不,那不是全部。当时,我是那么憧憬成为一个作家,那种无处倾吐的隐秘渴望,才是解开疑问的关键吧。
唉,当时随口一说的一句话,竟能让我犯罪,犯下连想想都后怕的杀人罪,并且是一宗至今不为人知的杀人罪。那晚,在掌柜拿来的住宿登记薄上,我用一个新锐作家的名字作了登记:年龄,二十八岁;职业,写作。
3
两三天过去太平无事,我总算放下心来。只是,用了化名,该不会犯罪吧?万一露馅被人当成笑话就完蛋了。人在年轻时,肯定都干过一两次这样的事吧。这么一想才镇定下来。可我的良知又不时地跳起反对:你小子没天赋,没指望成为大作家就无聊地冒充新锐作家聊以自慰,可真惨啊,凄惨啊!如此想来,我又坐卧不宁了。不过,就连这羞愧之感也渐渐淡化了。来此温泉仅一星期,我不折不扣地成了一个逍遥自在的温泉疗养客。而我身为“新锐作家”所享有的待遇真是不坏。多半来我客房的女侍,都会毕恭毕敬的问上一句:“您写的顺利吧?”面对她们,我只给一个优雅的微笑。清晨我去泡澡,途中遇见的女侍都会这么同我打招呼:“先生,您早!”我那时竟被称为“先生”,无论此前此后,那都是绝无仅有的。
作家的荣光,得来全不费工夫,真是出乎我之所料。“穷极智生”,我一边咕哝着这句俗谚,一边苦笑。是的,我就是那个新锐作家。没人怀疑。就连我自己,某些时候都不再怀疑。
我在客房桌上铺开稿纸,把《初恋记》这个标题写得大大的,接着将新锐作家的名字――现在它是我的名字――署在下面;紧跟着写了几行正文,或写或改,看上去苦心孤诣的样子,又故意将其摊放在女侍们方便看到的桌子上,之后我便皱着眉头,外出散步去了。
这把戏,我玩了两三天,过得美滋滋的。可每晚上床后,我多少有些担心。假如,我冒充的对象不期而至,真到了百花楼……想到这个真让我浑身发冷。真到了那种节骨眼上,我想我应该说:你这家伙才是冒牌货!一点点的,我的脸皮好像变厚了。在夹杂着惴惴不安的窃喜中,我有些飘飘然了。成了新锐作家,一草一木在我看来都有了新的意味。我在海边散步,生气般地挥动手杖,海也好,云也好,船也好,一个怪才独有的风度尽显无遗,令我狂喜不已。回到旅馆我便伏在稿纸上乱写一气。我想该把自己的文字一页页装帧起来,收藏在与它们相匹配的镜框里,让每篇文章看上去都像是不朽之作。在这种怪诞的狂喜中,日子被一天天地打发掉了。其间,我遭遇到了一件以往从未经历过的大事。
4
恋爱。迟来的初恋。我恶作剧般写下的小说标题,如今在自己面前变为活生生的现实。
有一天我把手稿弄脏了,那是上午,一脸烦躁的我走出旅馆,在赤根公园闲逛了一阵子,而后到街上吃午饭。我进了一家名叫“温泉”的咖啡店。如今我是知名的新锐作家,不再像从前那样总是战战兢兢的了。真的,对我而言,离开仅有十天左右的东京,仿佛成了十年、二十年前的往事。我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个毛孩子了。
“温泉”里有两个女孩。其中一个,以前好像是在旅馆当女侍,梳着大大的裂桃顶髻,红红的脸蛋圆嘟嘟的。我对这女孩一点兴致都没有,可是另外一个女孩,当我第一眼看到她,感觉体内什么地方一下子就被冻僵了。如今想来也没什么奇怪。那无非是在年轻时人人都曾有过的经验。走在路上,看见一个擦肩而过的少女,不禁“啊”地一声:她不是别人,而是在前世有过约定的两人当中的一个:某年某月,在此相会,一言为定。那也许可以称为神灵对青春的启示吧。我推开“温泉”的门,看见那女孩就在吧台前微暗的灯光里,我也因此又一次被神灵的启示击中。我,尽管我是新锐作家,矜持地坐在靠近门口的座椅上,可膝头却传来瑟瑟发抖的声音。渐渐,我的眼睛适应了昏暗的光线,那女孩的姿容也随之次第清晰:头发剪的短短,脸蛋柔细光润。
“您来点什么?”
清脆的声音正是我料想的那样。
“威士忌。”
换了别的客人,我想也会这么答。可当时的客人只有我一个。我当场吓了一跳。觉得自己发疯了。我呆呆地怯生生地往四下里看。我看到了那杯威士忌,它正经由裂桃顶髻的女孩之手,向我的餐桌端过来。
我懵了。在此之前我可从未喝过什么威士忌。怔怔地盯着那酒杯好长时间,而后随着一声长叹瞄了一眼吧台后面的女孩。短发女孩,笑靥如花。秃鹫探爪一般,我猛地将酒杯抓在手中。喝了。啊,当时那杯苦中带甜的酒,我至今还忘不了。真的是一饮而尽!
“再来一杯。” 我真像个男人那样,大大咧咧地冲着吧台扬起酒杯。裂枣顶髻的那个女孩,拨开盆栽灌木的枯枝朝我走了过来。
“不。我不是为你来喝酒的。” 我驱赶什么似的摆了摆左手。新锐作家嘛,保有某种洁癖是顺理成章的。
“哟,看您说的!”
女侍出身的女孩尖声叫道,口气俗不可耐。她贴过来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
“哈哈哈!”
我怪诞地放声大笑。不可思议的心醉体验,就是从那次开始的。
5
一杯威士忌就让我醉不成形,提起那丢人的往事,我至今还引以为耻。我那天一直哈哈大笑,笑个不停。就那么大笑着走出了“温泉”,回到了旅馆。酒劲一点点过去,我渐渐清醒,对自己方才的醉态又羞又恨,荒唐,糊涂,冒傻气,怎么说都不为过,真的不堪回想。我缩身钻进浴盆,把水撩得啪啦啪啦响;回到客房,躺在榻榻米上骨碌来骨碌去。可还是难受。当着女孩的面像个白痴似的撒野,对于当时的我来说,那简直是致命伤。
怎么办?怎么办?苦思冥想的结果是拿定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初恋记》――那部假冒某新锐作家之名,只写了两三行的小说――现在我当真要把它写下去。那天晚上,我写得一发不可收:有个不幸的男人,他浪迹天涯,在一个如梦如幻的农家庭院,邂逅了一位世所罕见的美少女………故事就这样。要说那男人,真是举止不凡,是个英雄般的人物。潜意识里,我是想借此宽慰一下遭遇惨败的自己。我拼命克制着白天在“温泉”遇到那女孩时萌生的激情,将她转换成农家少女,再让我自己进入故事,成就佳话。直到今天我都坚信:就算是被我冒名的那位新锐作家,恐怕也写不出如此罗曼蒂克的故事。
夜色阑珊,东方渐白,我已将这对金童玉女的婚礼场景写完了。怀着妙不可言的欣喜,我钻进了被窝。
醒来已是下午。太阳升得高高的,几只风筝在呼啦啦地飞。我一翻身下了床,把前夜写的手稿重读一遍。真是了不起!我觉得马上就能出手给某家知名杂志。那位新锐作家,会因为这部作品文运亨通,越来越红。我想。而我自己,我依然无所畏惧了。我就是那光环闪闪的新锐作家。自信汩汩而来,我觉得整个身心都被胀满了。
那天黄昏时分,我再次前往“温泉”。
6
刚推开“温泉”的门,就听见女孩们“哇”地笑成一团。我心头一阵慌乱。闪现在我眼前的正是昨天那个短发的女孩。女孩正了正眼神,对着我说:
“欢迎光临。”
从那女孩的眼神中感觉不出一丝一毫的轻慢。我由此放下心来。看来,我昨天的酒后失态未必就是惨败。不。岂止如此,那反而给女孩们留下了铮铮铁汉的印象也未可知。这么一想我又自负了,大模大样坐在就近的椅子上。
“我今天谢绝陪酒。”
裂枣顶髻的女孩一听就笑堆了,真叫心烦。
“好的。”短发女孩说着,长长的衣袖在裂枣顶髻女孩身上假装打了一下。“我来服侍您。好吗?我。不行?”
“你们两个一起来。”
酒未沾唇我先醉了。
“哟,这么贪心。”
短发嗔怪似的看了我一眼。
“不。不忍心罢了。”
“真是个好人。” 裂枣顶髻大为钦佩。
我同意她那么说。接着,我要了威士忌。
我对自己在饮酒方面的特质已有所把握:一杯就迷糊;第二杯醉上加醉;喝到第三杯,反而变得十分开心。的的确确,坏心情一扫而光。短发女孩,今晚她只在我的身边,我更没理由不开心。在我命运多舛的一生当中,那时的幸福体验是仅有的一次。然而当时,我同女孩之间并没有过多的交流。不,几乎就是说不出话。
“你的名字,怎么说?”
“我?雪。”
“雪。好名字。”
此后我们又沉默了半个小时。哦,虽是在沉默当中,女孩却未曾离开我半步。沉默中的眼眸讲述内心的喜悦————昨夜我在《初恋记》中就有这样的描写,写了好多好多。天色渐晚,客人开始陆续上座。雪,仍然不离我身边。我对别的客人有些敌意,她让我别理他们。也是,我该为这里热闹闹的场面暗自欣喜才对。
“你,对我昨天……那个,你……觉得我很过分是吧?”
“没。”雪两手托腮,微笑着说。“我觉得你很特别。”
“特别?是吗。喂,再来一杯威士忌。要喝吗?”
“我可不能喝了。”
“可以的。我今天真的很开心。你可以喝的。”
“好吧,一点点,啊。”
雪说着,走去吧台前,她往两只杯子里斟了普通的威士忌,端着走回来。
“来,干杯呀,喝。” 雪闭上眼睛,一饮而尽。
“了不起!”我也一饮而尽。“我啊,今天真的真的好开心。小说写完了……”
“啊!小说家?”
“糟糕。给你发现了。”
“了不起。” 雪有点醉了,眯起的眼睛目光迷离。雪接着说了最近来过此地的几位作家的名字。啊,其中居然还有“我”的名字!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感觉酒劲儿一下子全没了。货真价实的那位,他来过这条街!
“你认识他?”直到今天,我仍很佩服我自己,居然能在那么窘困的情境之下保持镇定。再怎么胆小怯懦,也只能像勇士那样拿起盾牌了。
“不,没见过。听说他眼下就在百花楼。是您的朋友?”
我松了一口气。不过这要是真的话,我就惨了:同名同姓两个作家投宿百花楼--这可能吗?
“百花楼?这事你怎么会知道的?”
“听人说的。我挺喜欢小说的。对这方面的事比较留意。从旅馆的女侍们那儿打听到的。镇子太小,谁说了什么……真是听人说的。”
“你,喜欢那家伙的小说?”
我故意把话说的似有深意,一阵冷笑。
“好喜欢,他写的小说《花物语》……”话说了一半,突然打住。“啊!是你啊!我说呢,我这是……我在照片上见过你。我认识你!”
做梦都想不到。我的长相,居然酷似那个新锐作家!现在可不能犯合计。我于是不失时机地放声大笑。
“哎呀,你可真坏。”女孩因醉酒而泛红的面颊羞得更红了。“我也真笨啊。其实第一眼看见你就该马上认出来的。大概是比起照片,本人更年轻、更帅气的缘故吧。你很帅。好帅的脸型。从你昨天一进店门开始,我……”
“好了好了。我不想听恭维话。”
“唉!真的,我说的是真的啊。”
“你呀,醉了。”
“嗯,是醉了啊。可我想更醉一点。好想更醉、更醉一点。圭子--”她叫了一声正与客人调笑的裂枣顶髻女孩。“两杯威士忌。今晚我想醉。因为我开心。嗯,是真的想醉。醉死了才好。”
7
那天深夜,我几乎是抱着烂醉如泥的雪走出了“温泉”。而雪,坚持要把我送回我的住处。路面染了一层霜,静得只剩下了寂静本身。不为人瞩目反而是幸福的,我想。到了户外,给冷风当头一吹,醉了的我立时清醒。不,不仅仅是因为风。还因为酣醉中的女孩的胴体:手臂上有它水灵灵的重量,生命力旺盛得就像是一条鲜活的鱼,给这样的肉体紧紧依偎着,我怎么舍得再醉下去呢。沉浸于幸福中的我们走在阒无一人的街路上,一直走到百花楼。木制的大门锁闭得死死的。我一下子愣住了。
“喂,麻烦了。关门了。”
“敲门试试看。”
雪从我的臂弯滑出去,身子一摇一摆朝大门走过去。
“算了,算了。不好意思。”
深更半夜,带个醉酒女子砰砰地砸门,将置新锐作家的名声于何地?我宁死不肯干那种下作的事情。
“喂,你回家吧。你就住在‘温泉’对吧?现在让我送你回去。回去。明天再玩儿。”
“不。我不。”雪使劲摆着身子。“不。不。”
“麻烦。总不能两个人露宿街头吧?麻烦。旅馆这里,我可是不好意思。”
“啊,有办法了。跟我来。”
雪“啪”地拍了下手,边说边抓起我的衣袖,拖着我似的快步走了起来。
尽管脚步踉跄,我还是紧紧地跟着雪。
“办法有,不过说起来怪难为情的。嗯,客人有时候会带女人来百花楼……哎呀,不许笑。”
“好,不笑。”
“所以就有个入口。嗯,秘密的。要从浴室那边进去。可我连旅馆里什么样儿都不知道啊。这种事,我只是听人说过。真不清楚。我不知道。您是不是认为,我是个下流女人?”
语气是异样的严肃。
“我没那么说。” 我阴阳怪气地回答,一阵冷笑。
“是,下流女人。下流女人。”
雪压低声音喃喃自语,突然,她站住了,哭了起来。
“可是我,我,可是我只有一次……哦,只有两次……”
我下意识地紧紧地抱住了雪。
8
我揽着一直抽泣的雪,经由那个所谓的秘密入口,悄悄进入我的那间客房。
“小点儿声啊。被人听到可不得了。”
我让雪坐下来,劝着她。她一点醉意都没有了。
雪的眼睛哭得红肿,受不了电灯光似地用手遮住了脸,可是刚要放下手,马上又用两手将脸遮住。
从冻僵发红的手的背面传来喃喃低语。
“看不起我,是吗?”
“不!”我怒吼似地回答。“我敬重你。你是神。”
“撒谎。”
“真的。我就要你这样的女人,小说也是这么写着的。我昨天夜里写了一篇小说《初恋记》,里面的原型就是你。我心仪的女人。你想看吗?”
我从桌上抓起手稿,“啪”地扔给了雪。
雪收回遮脸的手,在自己的膝头上展开它。那上面用大字号写着一个不是我的男子的名字。不,就是我的名字。雪叹息了一声,默默地读了起来。我在桌边坐下,拄着腮,望着我的读者那无比可爱的侧脸。自己所写的作品,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被如饥似渴地读着,那是何等的刺激和欣喜啊!
不知为什么,雪只看了两三页,突然推开了膝头上的手稿。
“不成。我看不了。可能酒劲还没过去吧。”
我大失所望。就算醉得再厉害,只要读了开头,一下子就会醒酒的,就会一口气读到结尾的,还须是血脉贲张、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才是一部杰作所应得的礼遇。何至于因为几杯威士忌那么一丁点的醉,就被人从膝上一下推开了呢!
我真是哭的心都有了。
“觉得没意思吗?”
“不。我只是难过,不像你写的那么美。”
我恢复了勇气。是的,真正的杰作该有独特的品质。过于耽美反而不好看了。这篇大概就是这样。如此一想,当下心安,我感觉自己对雪的感情比这之前更强烈、更博大了。爱情一旦融入了怜爱,势必会变得更为广阔和高涨的吧。
“不是那样。你很美。相由心生,我认为美人必是心灵美的人,女人美容的第一课就该是修炼心灵。”
“可是,我,我脏。”
“反对!我说了。我没说过吗?肉体不是问题所在。心。心!”
我越是那么说,情绪越亢奋。我一把夺过雪身边的手稿,发神经似地撕个粉碎。
“哎呀!”
“不。无所谓。我只是想让你有所自信。这是部杰作。不为人知的杰作。可是,为了拯救一个人做人的自信,什么样的杰作都可以含笑付之一炬。此举本身就是一部杰作。我是为了你才写了这篇小说的。可它非但不能拯救你,反而让你更难受,那我只能撕毁它。撕毁它来拯救你的自信。我就是,想救你……”
我一边说,一边更起劲地撕扯着手稿。
“不可以。不可以。”雪放声大哭。边哭边喊。“我想睡觉。知道吗,一直一直睡下去。一直一直。什么都别问。我,想要睡觉。可以吗?可以吗?”
9
如此善良的雪,竟然被我杀了!啊,我该怎么说呢!一切一切,都是我的罪过。虚荣的小子,因虚荣而落到不得不去杀人的田地。对自己过去犯下的大罪,只以写成小说来假意悔过是不够的,那就意味着我还是个厚颜无耻之徒。以下,我将以祈求和忏悔之心,摒除一切虚伪矫饰,把故事讲完。
我之所以杀死雪,完全出于虚荣心。那天夜里,我们订下了婚约。絮语呢喃,互倾衷曲。比起我那不为人知的杰作《初恋记》中所描述的幸福结局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决想不到,爱这女孩爱到了非结婚不可的地步。
次日凌晨,我和雪仍从浴室背面小小的角门悄悄出去。为什么一起出来呢?对于年轻的我来说,让一个伴你到天明的女孩独自回家可是太没良心了,想来也是最不可恕的失礼。黎明时分的街路上,还没有行人。我们心跳不已,谈论着各种各样关于将来的幸福话题。两个人都想就那么一直走下去。雪说要带我去旅馆后面的山上。我高兴地答应了。沿着崎岖的山路并肩攀登,边走边说着某个话题,雪突然用那新锐作家的名字大声呼唤我。我的心口挨了重重的一击。雪所爱的男人不是我。是那个新锐作家。我感觉眼前的幸福“轰隆”一声崩塌了。假如那时,我把一切都向雪坦白该有多好,至少,雪就不会为我所杀。可是,我没法做到。那种丢面子的事情,我是宁死都不肯做的。我一面走着,一面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脸色苍白。可是,我的突然沉默并未引起雪的怀疑。
“你是怎么想到的?我好佩服!‘第二眼的多余’,你在小说《花物语》中这么写的:一眼已足够迷恋一生了,多看一眼都是多余,那样的激情才算是激情,才有格调。我,好喜欢。”
“那句啊,一般而已。” 我必须把新锐作家的角色扮演到底了。横竖是在受恭维。彻头彻尾的赝品和五体投地的恭维。唉,那种时刻!
我尽量装得心平气和,听雪兴致勃勃地讲下去。她的心态已调整得很好了。我们来到了山顶上。脚下向前一步,便是百丈断崖。厚厚的晨雾下面,涌动着深不可测的海。
“景色好美是吧?”雪开心地笑着,同时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我推了雪一把。
“啊!”
她的嘴微微张开,好像要哭的婴儿,在想要回身看我一眼的瞬间,悄无声息地坠了下去。足朝下垂直地坠落了下去,衣服的下摆瞬间展开。
“你看到什么了吗?”
我不慌不忙转过身来。一个樵夫悄无声息地站在对面。
“一个女人。我看见了一个女人。”
上了年纪的樵夫满面狐疑地来到了悬崖边,朝下张望。
“哎呀,真的。一个女的给卷到浪里去了。真的!”
那一刻起我已是放心状态了。假设,那个樵夫说,是你把人推下去的,我一定会承认“是”。然而,一个让我至今都无法拒绝的情况是,那个樵夫,对我没有丝毫的怀疑。那处悬崖高达百尺,它的高度带来了错觉。一个刚刚杀了人的男子,怎么可能在距离现场那么远的地方出现呢。我悠然自得地在山间散步,这本身或许正是我不在现场的证明。如此荒诞的错觉,似乎一直存在于现实之中。樵夫丢下我,和他的樵夫同伴们四处奔走相告。从那时起,到雪的尸体被海水冲上岸边总共有三个小时的时间。要抵达断崖底部的那片海岸,无论如何也得花费那么长的时间。我独自一人,事不关己般地下了山。啊,内心竟然也是一片坦然。一切的一切都过去了,大结局。我不想遭受耻辱,着急返回东京了。昨夜雪在我的客房留宿这件事没人知晓。现在,我只是个清晨散步归来的人。即便是“温泉”那边,除了雪,其他人连我的假借之名、住在何处全都不清楚。我想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返回东京。能回东京真是太好了。啊,我隐瞒真名,假冒他人的名字这个举动,此时竟派上了用场。
10
一切顺利。我故意拖延出发的时间,暗中打探小镇上的动静。雪喝醉了以后去海岸边散步,走到某个地方,从岩石上一脚蹬空……大家都是这么说。就好像,雪即使坠落深海也不会受伤似的。送客人回住处,据说是雪喝醉了以后的一个怪癖,不管是什么客人。“那么水性可不行哩。”旅馆的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听说有个客人,从东京来的……”看来这里已经不便久留了。我不动声色地稳了稳神,又过了一夜,而后返回了东京。
一切都很顺利。一切都须感谢那个断崖,感谢断崖非比一般的高度。假使它只有十丈高,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然而,樵夫和我看到的雪,只是一个隐约可见的红色衣物,而那个瞬间剥离的身体,穿过云雾远去了。其实也没有什么难理解的,只是那樵夫未能解开罢了。
那之后又过了五年。我仍然平安无事。然而,我骗得过法律,却不能使自己的内心安然。我对雪的赎罪之心与思念之情与日俱增,切割不断,让我不知如何是好。那位被我冒名顶替了十天之久的新锐作家,如今文运亨通,越来越红,会成为一个无可争议的大作家。而我,认为要当大作家就连杀人这种事都须体验的我,至今什么都写不出,我只能带着杀害一个女孩的痛楚回忆,一天天地老去。
(实习编辑:葛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