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波兹曼
在那本题为《娱乐至死》的书中,波兹曼严厉批判了以电视为代表的“娱乐至死”文化,并且主张“限制电视中某些内容”。但是,由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几近苛刻的保护,波兹曼的构想很难成为现实,毕竟美国没有宣传部,也没有广电总局。
2011年的中国内地,似乎满足了波兹曼的理想。这年秋天,中国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发“限娱令”,对娱乐节目的播出时间、次数作出严格规定。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对涉及政治的“敏感内容”严加管教,这个传统源远流长,不足为奇。娱乐节目的主创人员常以自己远离高危话题同时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庆幸,这些听话的孩子没有想到自己会突然失宠,在严父一般的审查者面前,撒娇竟然失去了作用。
虽然学者和官员常在很多问题上意见相左,但两者在反对娱乐上经常达成共识,无论是在民主国家还是在专政国家。很遗憾,波兹曼已经于2003年去世,无法就中国的“限娱令”发表看法。如果他健在,会不会被中国国家广电总局邀请,以国际友人的身份谈谈“限娱令”与国际惯例的看法?波兹曼会持什么态度,在剑桥大学教授吉登斯和卡扎菲可以相谈甚欢的年代,一切都难以断言。不过,仅就《娱乐至死》而言——如果通读过此书,不是仅仅读过标题这四个字——波兹曼支持“限娱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波兹曼反复强调他批判“娱乐至死”的语境是民主制度和市场经济下的国家,尤其是美国。在这种国家,“美丽新世界”的出现可能远高于“一九八四”。波兹曼指出美国和“那些地方”不同,“那些地方”的电视特点是“大多数节目都以推进政府的意识形态和政策为首要目的”,“电视上的主要画面就是一些‘说话的人头’”。在整本《娱乐至死》里,这位纽约大学教授都对“那些地方”没有太大兴趣,一笔带过,重点放在他生活的美国,口诛笔伐。波兹曼没有赞美“老大哥”的意思,在他看来,“美丽新世界”和“一九八四”殊途同归,都让公众失去思考的能力。
波兹曼批判以电视为代表的娱乐文化,但主要批判对象恰恰不是娱乐节目。他这样说:“为我们提供纯粹的娱乐是电视最大的好处,它最糟糕的用处是它企图涉足严肃的话语模式——新闻、政治、科学、教育、商业和宗教——然后给它们换上娱乐的包装。”这与国家广电总局的想法相反。后者发布“限娱令”,同时要求增设道德建设类节目,这面临两难境遇;如果道德节目过于严肃,可能会让观众望而却步,无法起到教育的作用;如果道德节目走“寓教于乐”路线,正是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所要批判的。
按照波兹曼的观点,《快乐大本营》不会威胁大众思想健康,《百家讲坛》才更具破坏性,因为它证明不管什么内容,都只能以娱乐的方式出现,“除了娱乐业没有其他行业”。在《娱乐至死》中,波兹曼盛赞电视上的“垃圾”,指出“它们不会严重威胁到任何人或任何东西”,承认自己对“垃圾”的热爱不逊色于任何人。他批评“严肃的电视”,称这种表述方式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导致以电视为代表的娱乐文化渗透进一切严肃的事物,娱乐成为“电视上所有话语的超意识形态”。
波兹曼对“美丽新世界”的恐惧,有些夸大其辞。把“美丽新世界”和“一九八四”等量齐观,或者认为前者比后者还要危险,这种观点都是出于对“一九八四”的隔膜。如果在“娱乐至死”和“专政至死”之间自由选择,绝大多数公众会选择前者,包括我。波兹曼最大的失误之处在于,把“一九八四”和“美丽新世界”一分为二,认为“那些地方”遭遇前者的威胁,而美国遭受后者的威胁。
最具威胁的,是融“一九八四”和“美丽新世界”为一体的制度,即“天鹅绒监狱”:一方面严打任何独立思考,一方面鼓励任何娱乐文化。对于中国国家广电总局而言,波兹曼的理论过于艰深了一点,这个机构更习惯以“老大哥”的方式对文化进行训斥。而我本人,对国家广电总局的“限娱令”持某种支持态度,“限娱令”使得“天鹅绒监狱”里的囚徒意识到自己所处的地方不是“美丽新世界”,而是“一九八四”。
(编辑:邵钰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