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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去经年

2011-07-18 16:01:10来源:北京文艺网    作者:

   

作者:胡涵

    当一个人谁都不爱的时候,就可以轻易地爱上任何人,我是知道的。 
    
    但我没想到刚回家就接到小熙的越洋电话,说年后她要结婚。

    正如我没有想到落野的第二次婚礼,新娘依然不是我。

    呵,如何解释呢,若要听我细说,怕是辗转经年、曲折回还的一个长篇故事了吧,但要概括,倒也容易,无非是没有缘分而已。

   “新郎是谁?”

   “邱翼。”她补充道,“我并未同你提起过。”

   “你是否已经决定?”

   “是。”

   “我希望你的决定不是欠考虑,小熙,你与安侨挣扎这些年,就算是荒废也该有些所得才是。”

   “呵,要我如何决定?子初,先放弃的并不是我。半年前是他与我摊牌,说今生爱任何女人不会比对我更多,但已没有力气与我周旋。他太累了,需要成家立业,休养生息。”

   “你也知道他最爱是你,除非你不爱他,否则何苦鸳鸯两地?”

   “如此简单的道理又何须我来教你?我们都爱对方,也都更自爱,你予我几许温暖,我便回馈几分关怀,若你收紧目光,我又怎会不自保?我承认,我们是爱的炙烈,但几番轮回,我们之间已是裂痕斑斑,纵然想要收拾心情平静相对共度一生,那些给对方的伤疤总会千方百计地提醒心痛,我们在一起,爱多,怨恨更多。”

    我仰天。小熙三言两语已然道尽全部事情。她并不是飞蛾扑火的愚钝女子,却又何尝不是白白浪费这些眼泪这些年。

    “十一年。”我说,“你同安侨十一年。”

    “十一年又如何?总算我不是全然无所得,现在我至少知道我该要的是什么。子初,学费不会比你想象的更为便宜。”

    “可是,连我都可惜你和安侨这么多年。”

    “可惜?子初,你有没有可惜你与落野那些伤害和纠缠?”

    落野。落野。

    我的心脏瞬间酥软下来。这么多年,这个名字仍然是能够让我心生悸动的两个字。想及当年阳光浅浅,他从身后拿出小小一株不知名的淡紫色花朵,摊开我的手放于掌心,轻声耳语:“落落野花愿在你的掌心盛开,此生相连,切莫丢弃。”是十九岁的春日午后,面前的落野眼眸微蓝,嘴角温柔。我仰脸望向他,幸福大片大片弥散。

    食指与拇指弯成一个圈,再瞬间分开。弹指间,往事灰飞烟灭。

    此刻我的手心里仍有纹着的小朵野花,而芳香,已是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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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初,子初?你还在么?”

    我恍然,“是,我在。”

    “别多想,子初,落野始终不是你那杯茶,你当初的选择,是对的,我不希望你后悔。”

    “嗯,我也这么以为。”

    “那样最好,子初,下月9号,我希望你飞来,做我的伴娘。还有长平,带他来见我。我会算出他是否是你合适的结婚对象。”

    “我尚未决定带来的是谁,”我调笑,“但你的婚礼,我一定会来。”

    挂下电话。突然浑身乏力。

    成年以后我逐日隐忍,贪恋琐碎平静的俗世幸福,再不曲高和寡,再不为赋新词强说愁,甚至再不伤春悲秋。许久前的某时也曾反思——莫子初几时起成了没心没肺简单头脑的市井女人?怕是伪装惯了不经意便入了戏。平日里不算是个感慨良多的人,而今日,小熙一个电话却竟仿佛隔世召唤。

    我与小熙是自高中一年级的朋友,彼时都是身形高挑多愁善感的少女,难得的是爱好相似,成日的粘在一起,写诗、看片子、读书、弹琴。也无止境地相互倾诉,见证了彼此青春期里情绪的大起大落。

    写信给对方。上课的时候,两人面容平静,笔耕不辍,看似认真做笔记的好学生,却在纸上写着:“小熙,今日读到存在主义,每个人都是无理由地被抛掷在这个世界上互不相关的物体,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没来由的杂物的堆积场。突然觉得路太长太冷,我走不下去......”如此这般。

    而彼时小熙最爱写的是:子初,昨夜又梦到他,潮湿的阴冷的绿色空气,他从高高的山崖上向我俯瞰,我大声叫他的名字,他纵身跳下,却被树枝卡在当中......”

    我于是一点一点知道那个名字叫做安侨的男孩,是小熙的小男朋友。小熙的皮夹子里一直放着一张模糊的照片,是她十四岁时两个孩子的合影,照片上的小熙一张圆鼓鼓的笑脸,旁边的男孩子大她一岁,只是和她一样高,却已经有了挺拔的姿态和硬朗分明的五官轮廓。

    有时候小熙也会跑来我家跟我一起住,她在上海没有家。初二那年她只身一人来到这座城市,寄住在一个关系颇远的亲戚的家里。她的母亲这样不由分说地安排下她的生活,希望她能够在更好的环境得到更好的前途,却没有也不屑于去察觉,小熙已经把灵魂钉在了那个北方的城市。那里有她爱着的小男孩安侨。

    少女时代的小熙瘦弱纤细,她握住我的手,急切地表达,反复地祈祷:“子初你知道么子初,安侨说他要娶我,他在写来的每一封信的最后写,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我很认真地握紧她的手,“你与安侨结婚那日,一定要我做你的伴娘。”

    两个人都眼波涌动。

    陈年旧事,物是人非。二十五岁时的小熙终于决定穿上新娘礼服,且如约邀我做伴娘,而新郎的角色却已面目全非。

    想起当初我们盈盈相握的虔诚,想起那厚厚的一摞信的末尾恒久不变的“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想起那些纯真到透明的日子,连我都禁不住泪水涟涟,而小熙在斯时斯地是不是真能谈笑风生?

    响起轻轻叩门声。我自梦中初醒,抹一下眼角泪水,入洗手间略略补妆,才走过去打开门。

    果然,这个时候来敲门,除却长平没有别人。

    他进门,凝视我半晌:“恕我直言,你今日何以突生老态?出了什么事?”

    老态?也许吧,往事伤神。但要我把过去讲给他听么?于理,我们相处已有几月,该让他了解我的性格爱好,心情想法,但于情,没有必要。情理并不总是统一。我与他其实并无特殊关系,并不是出双入对的男女朋友,男性而已。他只需知道我年龄25岁,未婚,职业高尚,收入稳定,无不良记录及嗜好,喜穿黑色衣裙,工作尚属努力,不喜派对逛街,乐得蜗居家里享受清静。这些,足够了。

    我笑。“哪里有事?衰老是人间规律。你若害怕陪着一个年老色衰的女子虚度一生,大可至幼儿园门口排队去等,挑个唇红齿白的小鬼头,悉心栽培,待伊到法定结婚年龄你染了头发择日完婚,那才是青春少女呢。”

    他也笑,“子初,与你在一起总是如此轻松愉快,我贪恋这份平静的幸福,怕是永远舍不得走开了。”

    “永远?”我简直啼笑皆非,“长平,你不是那种不谙世事的纯情少年吧,嘘......莫言永远,永远太远。”

    他依然是平稳的眼神,却如此强烈地直视我。“子初,嫁给我。”

    我愕然。我不曾想过长平会这么快向我求婚。

    我一直固执地以为,一个男人要很爱很爱一个女子,才会向她求婚。比如安侨对小熙,又比如落野对我。而长平,他爱我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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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根本不了解我的过去。”

    “你也说那是过去。”

    “我们对彼此的性格习惯等等都不了解。”

    “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慢慢了解。”

    “我们认识只有5个月。”

    “这个借口不是你的风格吧。”

    “那么,我还没有做好心里准备接受你。”

    “这条理由我接受,你当然可以好好考虑。”

    “我有多少时间考虑?”

    “只要不是三年五载。”

    “你为何选择我?”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是安定的。是家的感觉。”

    我默然,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也是安定的,不似与落野那般汹涌起伏。

    可是,我爱他么?

    他又企图说服我:“婚后我们可以在这里定居,也可以回国。你可以辞掉工作在家做喜欢的事情,也可以继续工作,我不会干涉你,一切照你的意思来。”

    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可以掷下人生年华耐心等待,可以随时改变工作和生活环境,可以随时放弃现有的一切工作成绩,重新开始......这些,已经足够优厚。

    更何况他还有份高尚工作,可观收入,年纪轻轻已是华人圈内颇有名望的建筑师,前途不可小觑。最最不易的是人品温良,一直洁身自好,对围在身边的女孩子保持礼貌的距离,全无一般年轻有为而又自视英俊的男人的轻浮。

    似乎已经完美。

    “你不必立刻答复我,但你要告诉我现在我们去哪里吃饭?”他笑吟吟的抓住我一只手。

    我一凛。我与长平相处这五个月,一直是淡淡的君子之交,外人皆知我们是男女朋友,但事实上我们连手也不曾牵过,至多只是在穿过马路的时候,长平的手悬在我的身后,疼惜的不放下来。

    他感受到我的犹豫,立刻放开了我的手。“对不起,子初。”

    我反而有些歉疚,长平永远是这副谦谦君子的形象,从来不会违背我的意愿。而落野,落野会在突然之间像抓一只小猫那样抓住我的后颈,低下头封住我的嘴唇。我不能呼吸。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我不该在这个时候又想起落野的。我该好好考虑长平的建议,嫁给他,或者不要继续耽误他。

    “长平,我今天有点累你一个人去吃饭好么,我想早点休息了。”

    “那也好,我走了。是否要帮你买吃的东西送来?”

    “不必了。”

    “那好,子初,晚安,有空的时候考虑下什么时候嫁给我。”

    他轻轻地带上了门。

    长平的关心也永远是恰到好处,不像那个时候的落野,会大声的敲我们寝室的门,把生病赖在床上不想吃东西的我一把就抱起来,然后从背包变出各种清淡而有营养的食物,强迫我吃下去......

    我使劲地晃晃脑袋,难道今天是真的发烧了么,为什么不停地想起落野?那个名字已经离我那样遥远。我们的缘分只有那么多,早在几年前我离开他的时候已经耗尽了。现在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甚至会为人父,我没理由再暗自伤神。
   
    而长平,才是摆在我面前的,触手可及的幸福。

    可是,我爱他么?[NextPage]

    识字以来一直相信,长大后会与一个彼此相爱的人结婚,王子与公主,白头偕老,幸福一生。

    结果呢?

    结果毕竟不会如古诗。大学毕业那年我往大西洋彼岸升学,落野依旧如故。他来机场送我,他只是默默的跟在我身后,把我送到安检口,然后无力的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回过头。

    通过安检口的那一刹那,我已经全然明白,我和落野已经走到尽头。我们跟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性格的不合让我们伤痕累累,累了,该竭息了。因为我毕竟没有他想像的那样有小羊羔般的温顺,我是一个要强的女人,我要嫁的应该是像长平那样能给我自由的男人。

    大学二年级在酒吧认识落野的时候我已知道,这个狂放的驻唱歌手是我命里的人,我已知道,与我进入结婚礼堂的,不会是他。

    又如何呢?那个年代里,理智即使对这段感情判处死刑,汹涌澎湃的激情照早拿着特赦命喊刀下留人。

    几番纠缠逃离,多少眼泪,多少挣扎,明知道那些全是徒劳,还是莫名其妙的勇敢向前,飞蛾扑火是一种说法,撞鬼中邪是一种表达。我们因知道注定失去而彼此伤害,又因为舍不得失去而彼此关爱。现实的压力如刺在背,彼此都知道我们毕业的那天便是分手的日子,可依然纠缠着,僵持着,直到彼此遍体鳞伤提无完肤的时候,离别如期而至。

    三年里说了无数次的分手又无数次地相拥而泣,到了真正分手却终于没有说出那两个字。机场一别就是永决,彼此的心里是清楚的,只是那瞬间谁都别过脸不看,联手制造一个无疾而终的假象。谁能看出我在进入安检口那一刹的不舍与牵挂,如果他肯一把拉住我,说不定我会留下,然而他头也不回的走开,我也没有留下。

    从此把往事收进箱子沉入潭底。如我少女时代喜欢的歌:“我们学会许多说法来掩护不碰的伤疤”。成年之后才明白歌词的真意,如今一切东西均要自己努力,包括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就业申请,升职加薪,公寓租约,看房东脸色,水电煤气,甚至包括修突然抛锚的车子。

    世事对人后的打磨,使那些青涩幼稚痴男怨女的感情故事,那种疯狂狂事,已成为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小爱情,哪里还有符合游戏的规则?

    是,被打磨修剪莫子初干练短发坚毅神色,叫嚣乎东西,突乎天南地北在职冲锋陷阵,旧日恋人的名字早已丢弃在天涯海角。落落野花?真乃前尘旧事。只是一个分道扬镳的故人而已。

    分道扬镳以后呢?以后我在异国攻读硕士,落野查无音信;待我回国后才知道,原来他一直都在我离开的那个城市,在那个城市的我的故友们都未向我提及他的下落。邂后落野他已成为一间规模中等的公司的三名合伙人之一。另一个身份是,一个女人的丈夫

    我以为这些年我远渡重洋异地求学早已甩开了落野加在我身上的沉重包袱,谁料跨越了经纬却躲不过宿命,落野在餐厅里突然攥住我的手,”子初,上天让我再碰你,你说,我怎么还能放掉你?”

    落野的手指依然弹着他的吉他,落野的手掌抚摸我的脸颊,落野的温度温暖了我三个冬天……他说子初你掌心落野花还在,他说子初你已经跑了一次我不许你再跑第二次,他说子初你看我心口这里依然纹着你的名字,beinning,万事之初,我们重新开始。

    乐手在我们身旁抑扬顿挫梵拉阿铃舞曲……我想起若干年前在酒吧邂逅落野,穿浅蓝色宽大毛衣,喝罐状啤酒,在一曲终了突然说:“把下面这首歌送给7号台的女孩,是我自己写的歌,《经年以后,幸福不远》。”

    而经年以后,我们是否真的接近幸福?

    我的心脏只是痉孪,我认为这些年来伤口缓缓结疤血液渐渐凝滞,我与落野早已是擦肩而过再无关联,即使再见面也不过相视浅笑云淡风轻。却怎料,却怎料经年以后,物是人非事事休,落野,落野却仍是我生命里的劫难。我终于还是不能抽出我的手。

    徒劳奔跑三千万里,跌跌撞撞回到原点。不是借口,比借口还要理所当然。

    至办完手续从家搬出来,落野才告诉我他已离婚。他的妻子早知道有个莫子初的存在,也知道落野对他感情深,觉得拖延下去毫无意义,忍痛签了离婚协议。落野对她充满愧疚的,只能徒劳地用大把赡养费弥补。

    这一切来得如此迅速,我别无选择,不可以再辜负他这诸多努力。

    于是落野置新宅买新车,只待与我圆了那几年前无比缥渺的梦。

    但见新人笑,哪能见旧人哭。这世间从来就没全整的幸福,所谓完美,不过是折了东墙补西墙,如此而已。

    无论如何,今非昔比,落野终于与我结合,敢于向我承诺,更难得的是,我们彼此的感情,一台既往。似乎是那多少年的苦痛熬到头,终于在合适的机会与落野会婚,可是风为什么还是不快乐呢?

    一个独身的男人,一个自由的女人,一个刚好的时间,一份还没来得及变质的感情……这一切来得太快太顺利太不真实,简直似幻觉。我狠狠摇晃头颅。

    居然真的是幻觉一场。被落野前妻的死打破。

    落野的前妻是在卧室里中煤气而死的,可以毫无疑问的判定是自杀。

    她是一个勇敢而懦弱的女子,一直深爱落野,也一直明白落野不爱她她勇敢的可以不哭不吵地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却懦弱到不能一个人生存下去。

    那个雨天落野跪在泥水里她送行,而我在葬礼第二天收拾行礼再度飞往异国。

[NextPage]

    我知道,纵然我和落野终成夫妻,彼此深爱,但我们都摆脱不了那个死去的女子的魂灵,我们会憎恨对方,并且自责至死。

    我再次以决绝的方式离开落野,相隔三年,这次,我没有让他知道。

    上天同我们开了个玩笑,顺便让我们付出代价。

    我在一家华人电视台找了一份工作,常常用工作来麻痹自己,每天都是与一些互不相识的人打交道,或者是把自己关在在一个小屋子里写稿件。从不参加人家的party。没事的时候就使躲在家中泡茶,洗澡,窝在床上看肥皂剧。待到夜深蒙在被子里一觉睡去,便老掉一日。

    是不是就可以这样老掉一辈子?

    然而,那纹着落野花的左手掌心却每到下雨天隐隐作痛,提醒着我一个女子的死去,是因为我只想满足一已幸福。我甚至猜测,落野刻着我的名字的心口也会在下雨天隐隐作痛。

    经年以后,我和落野的幸福依旧甚远,还牵连一个女子搭上短短的一生。

    她错不在爱上一个心中另有其人的男人,她错在对这份婚姻投入全部的心力。一旦崩溃,万事皆休。

    尚不了解游戏就买票进门,注定劫数难逃。

    后来听说落野与公司里新来的女同事闪电结婚,终于放心。我想落野的心口定是比我的掌心更为疼痛,因为他要遭受更为巨大的内疚与痛苦。

    如今他与一个完全不了解那些过往旧事的女孩子结婚,也许可以渐渐更换心境安度此生。

    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继续。其实我和落野谁没了谁也一样可以生活。

    是在这个时候遇到安长平。

    他给我平静给我关怀给我希望。让我想着,自己出许可以嫁给他,为他做饭生子,模糊掉来路和一切往事。

    我的心突然温暖和光亮了起来,我急急地从床上爬起来冲到客厅里拿起电话,长平的声音在一记嘟声后响起:“子初,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么?”

    “没什么事,我只是有点想你。”

    “小姐,我夜不能寐担心你身体不适找不到我,凌晨一点接到电话你却是为了说这一声‘想你’啊!”话虽如此,长平的声音都没有丝毫责备,反而全是笑意。

    我蓦然意识到此时已是凌晨一点。而习惯十二点关机的长平却开机等着我的电话,只是因为我说过一声身体不舒服。

    我泪盈于睫,我想告诉他我决定接受他的求婚。我在跟他生活在一起,我们生一桌孩子围坐吃甜点,我们看着一个个小孩子长大成人恋爱结婚,我们给对方梳理满头如雪白发,我们相交定百年,谁先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但是我突然醒悟到:长平在阳光下向我求婚,我也应该在白日里答复他,黑夜里要说的是少年眷侣间的缱绻情话,不是理智考虑后的结婚誓言。

    我平一平声调,“长平,谢谢你,晚安。”

    “子初,好好睡,晚安。”

    挂下电话,算到小夕那边正是午饭时间,于是打了电话过去。

    “小夕,我决定与长平结婚。”

    “恭喜你,你让他知道你的想法了么?”

    “还没有,他说可以给我充裕的时间考虑。”

    “那最好,答复他之间先带他来参加的我婚礼,顺便接我的我考验。”

    “不说我,小夕,我能不能最后问你一次,你真的可以放下安侨么?”[NextPage]

    “呵呵,你以为我没有?但遗憾的是我真的做到了。子初,你知道时间的力量,你一定可以望掉落野

    是时间的力量么?那为什么一份感情可披荆斩刺走过十一年,却在六个月里面目全非?我不明白。

    “那安侨呢,他也做到了么?“

    “前日突然收到他的电子邮件,说在国外有了未婚妻,不久便结婚。”

    我终于释然。

    小夕与安侨之间,辗转十一年,他们每次分开了,我都为他们舒一口气,但过些时间,他们还是会在一起。

    我没见过安侨,但是在小夕无数次的诉说和描述下,安侨于我已经成了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我知道小夕在十六岁那年终于回到故乡,他们重逢时安侨抱紧小夕狠狠的吻她,那是他们的初吻,他把她的嘴唇都咬出血来;我知道安侨比小夕早一年升学,考入全国最好的学校,小夕于是奋力读书,就是为了可以考到北京去和安侨在一起,我知道他们为了他戒不掉烟而吵架,小夕背起包要走,安侨失手打了她,然后抱住她求她原谅,他抓住她的手不让她走,挣执间小夕好像听到他说:“你要是走,我就烫你了。”她毅然把手伸向门锁,然后她看到安侨把烟头烫在他自己的手臂上……

    他们也曾很多次地分手,很多次的逃跑,最远的一次,安侨跑到国外,躲了小夕两年,然后安侨的父亲突然病逝,他赶回来看到小夕已经帮他料理好一切后事……

    他还是抱住她。

    似乎每次都是决剧,却从来没有正式告别过。

    而这一次,连我都能够确定他们真的是结束了。小夕与某君喜结伉俪,安侨也有了未婚妻都有新生活,多好。原来人们爱提铭心刻骨的是一个人,结婚生子的又是别外一个人,这本是多么寻常的规律,我却要到今日才真正参悟。

    彼此相爱的人容易互相伤害,只有不爱的人,才可以平静相处,日复一日。

    而我多幸运。长平对我如此专心耐心真心,最最难得的是从不向我追究一切往事,甚至包括掌心的落野花,他看到,眼神只是平静地滑过,决不多言。这个男人在用他的宽容大度宠爱我,只要我不去提及与落野所有的过,认真专心的对他,相信我们会有美满的婚姻。儿女满堂,终此一生。

    念及此,便不可带他去参加小夕的婚礼,以免碰到我与落野的旧朋友,哪怕是无意间让长平听到我的前生旧事,都难免心生芥蒂,何苦?

    我于是收起小夕寄来的请柬中印着“安民平先生”的那一份,独自一人飞回国家参加婚礼。

    小夕与我碰杯,“子初,怎么没带长平来!”

    我笑,“我与你一向外形相似,我怕他误以为是他的婚礼。”

    小夕也笑。她终于要出嫁,而我也已有打算,我们彼此挣扎个恸哭这些年,看彼此从青春期的狂喜悲挫走到今日,为对方心轻落泪,总算都是尘埃落定。

    邱先生当日饮酒过多,举杯至我面前说要与小夕最好的朋友痛饮几杯。我看着他只是推托。不知怎的,我总觉得他眼角眉梢对小夕并非至深爱意,但同时我又感觉,他会关怀小夕。

    “莫小姐,有些话小夕不问,我也不方便说。我的妻子五年前死于癌症,我们的感情非常好,我一直很怀念她。之后也与其它的女孩有过短暂交往,没有一个似小夕这样独立沉默,她从来不问及我的往事,更不会与死去的人争风吃醋,她善特我的孩子,在她身边的时候我的心星安静的,请莫小姐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小夕的,此生此世,”

    “你爱小夕么?”

   “我们给对方足够的尊重,我们彼此都没有过高的要求,我们会相互忠诚扶持,难道,这些还不够么?”

    呵,是,爱与不爱是恋爱的语汇,但说到结婚的动力,只要有那种安静的家的感觉,便已是足够。我还纠缠什么爱与不爱的问题呢!

    “我会心一笑,祝你和小夕幸福,邱先生。”

    “小夕是聪明的女孩,我们会的。”

    莫子初也是聪明的女孩呀,像长平这样的男子,自有一班的优秀的女子对伊垂诞,我若不早日锁定他,迟早变为她人囊中文物。何苦还沉湎在爱与不爱之类无聊的问题上?

    可笑的是我要经过这么多看过么么多才明白婚姻的真谛。[NextPage]

    我即日登上返程飞机,我要赶回去结婚。

    如意郎君莫过于长平,人品高尚,一表人才,不吸烟酗酒,无不良习性,且前途光明,爱我敬我,莫子初,夫复何求?

    我匆匆赶到家里,长平果然在我家的客房睡熟。

    走前那晚将钥匙交给他,说:“我有事外出。帮我看房。”他不问不惊,拿了钥匙便走,对我来说。这正是长平最可爱之处,决不问东问西,不像那些幼稚小气的少年,打着爱的名号表演可笑的控制欲。

    我看一眼长平卷缩的睡姿,轻轻关上门走到客厅,长平却跟了出来,轻轻把物搭在我肩上,“回来了,子初。”

    我突然冲动地回过身去拥抱他,“长平,我们结婚吧!”

    他自睡梦中初醒,有些混沌地停顿了一下,然后立刻眼睁立刻就亮了,他张天双臂环住我,说:就知道你会答应我,我早把你当未婚妻看特。

    “我们什么时候去办手续?”

    “开亮即可。”

    “证件可准备好?”我开玩笑。

    “随时查阅。”

    没想到长平真的走到客房拿来一个公文包给我,“自我向你求婚之日就准备好这些了。”

    我又感到一陈温热,这个男人,不但为我们结婚做好一切准备,而且胸有成竹吃定我会嫁给他,我打开包,看到一张证件。

    Giren Nama:Qiao

    First Name:An

    Age:26

    我恍然只觉天旋地转,“你……叫安侨?”

    “那是在国内用的名字,出国以后改成长平,长久平静,你说多好。”

    他抬手撩我额前的乱发,睡衣袖滑到臂弯,我赫然看到他手臂上一个烟头大小的痕。

    呵,落野,小夕此去经年,便纵有良辰美景虚没,更与何人说?

    原来经年以后,浮生已过千山路

    (实习编辑:高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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