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黎亚彬先生商榷
读了黎亚彬先生的《一篇需要我们党警惕的邪恶文章》,感到一些已经是常识性的知识,黎亚彬先生是不认可的。而且对高寒、王笑笑所指非是,本文并不想引用黎先生所言,只是谈谈自己的看法。
马克思是人不是神,马克思固然有很多天才之见,但也有很多偏见或谬误。最悲哀的是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就可以说是两个最大的谬误。
不用很高深的学问,很容易判断。
唯物史观有一个社会状态的推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第一阶段)是人类社会的状态,而且是依次递进关系。
有很多学者已经证明了在一些国家不存在其中的一些社会状态——例如很多国家没有奴隶社会。
事实也证明各种社会状态也不完全是递进关系,也可以有跨越关系和倒退关系。苏联(或其继任者)从“封建社会”直接跨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又从“社会主义社会”倒退回“资本主义社会”。
共产主义社会可以假设为人类社会的最完美社会,可以视为是一个终极目标,可以比为一个山顶。登山的途径有很多选择,绝不是只有一种。换句话说,从原始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有很多实现的路径,绝不只是一种依次递进的路径。
唯物史观的社会形态及依次递进理论很容易看出是错误的,它不是唯一只是一种。
剩余价值学说认为只有劳动创造了剩余价值,或者说只有劳动创造了价值。这是典型的偏见,立场完全站在劳动方面的偏见。固然不能站在资本一边说只有资本创造了剩余价值,同样也不能站在劳动一边说只有劳动创造了剩余价值。资本和劳动是一种配合、协作关系,是两者共同创造了剩余价值(其实就是利润)。这一观点已为多数国家大多数人接受,已成为基本共识或者说是公理。
剩余价值学说错的有些可笑,它甚至不符合马克思哲学最基本的普遍联系理论,是剖面看全部的经典案例(看一个物体的全部要看三视图,不能只看剖面图,看剖面图只能看到剖面)。剩余价值学说与本文关系不大,不提。
高寒、王笑笑均认为马克思的社会状态递进学说是正确的,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可跨越的社会状态。但事实是在某些国家“资本主义社会”确实被跨越了。他们用错误的唯物史观来说明“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超越,是无视已经跨越的事实,自然难以成立。但他们说要回到“资本主义社会”却也是不无道理。
受制于教育,在大多数人们心中,从“封建社会”跨越到“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美好的跨越。但从事实来看,这个跨越是一个灾难的错误的跨越。
灾难在什么地方呢?“封建社会”的民还是有一定自由度的,最起码可以决定自己生产什么;但“社会主义社会”的民的自由度大大下降,以致不能决定自己生产什么。
错误在什么地方呢?“封建社会”的所有制结构“民有制”和“官有制”是各占一定比例的;但“社会主义社会”几乎将“民有制”全部变成了“官有制”。
苏联类的“封建社会”跨越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跨越,实际是向后跨越,是开历史的倒车。这个社会出现的惨绝人寰大量死人事件比“封建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所有制”也不是什么好的所有制,但我们必须看到“资本主义社会”逐渐将“官有制”、“资本家所有制”演变成了大多数公民都所有的“民有制”——“民有制”的含义是大多数个人所有制的集合。
如果“资本主义社会”是美国等发达国家类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朝鲜、古巴(越南不能和它们并列,下同)等国家类的社会,那么我们不得不说“资本主义社会”要好于“社会主义社会”。
但我们不得不指出,美国等发达国家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特征是人民富裕、自由。朝鲜、古巴等国家是连“封建社会”都不如的极权社会——特征是人民贫困、缺乏自由。
高寒、王笑笑所言的“资本主义社会”其含义是“民有制”(经济制度)和“民主制”(政治制度),是比“封建社会”的“官有制”和“君主制”要进步的社会。要在中国大干发展这样的社会是毫无疑义的。
我国的改革难道不是向“民有制”和“民主制”的扩展吗?
“民有制”就是让大多数公民拥有财富,必须具体到公民个人,每个公民自己对自己的所有行使全部权利。
“民有制”当然可以采用黎亚彬先生主张的“劳动者所有制”(不是产权不明晰的集体所有制,我国实际的集体所有制是当你离开集体时你便丧失所有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但实话实说,“劳动者所有制”有一个弊病是只能同欢乐不能共患难,一旦企业经营不善需要裁员时,事情就变得很难办。“民有制”最好还是采用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现代企业制度。
政府应该有以下作为:
通过征收遗产税(似乎共产党宣言有此说法)或所得税等,将过于集中的个人财富变成某种基金为个人多人分散所有。
通过完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使有病之人、年老之人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仅要全员覆盖,而且要基本平等,还要有底线(例如报销比率不能低于90%;每月最低500元,而不是55元)。
通过完善助学制度,使公民都能受到基本教育,做到起点公平。
……。
总而言之,政府就是要将官所有的最大限度变成民所均有,力求共同富裕。目标不能只是收入翻番,还必须有基尼系数下降,降到0.3以下。
“民主制”就是让大多数公民真正拥有政治权利。
重大事项要经过全民公决,例如修改宪法。
现代“民主制”主要采取代议制形式,由代表或议员代理公民执政。
通过人大代表或议员民选化、专职化使人大代表或议员全日制工作。人民代表大会或立法院不能只是表决机器或橡皮图章,必须真正行使其权力。立法是非常严肃的事情,由非职业的人通过法律未免显得有些儿戏。立法又是很多很复杂的事情,即使职业的人恐怕还忙不过来,怎么能由非职业人员来干呢?
人民代表或议员必须定期不定期与选民沟通,征求选民意见,了解民意。公民不仅要行使选举人大代表或议员权利,还要能行使罢免人大代表或议员权利。
……。
以上的“民有制”与“民主制”难道不是常识性知识吗?难道不是大多数人的共识吗?
高寒、王笑笑要大干“民有制”与“民主制”的“资本主义”没有错误,错的只是用错误的唯物史观来论证应该大干“资本主义”罢了。
一些人认为我们不应该干“资本主义”,那是因为他的头脑中的“资本主义”是原始的曼彻斯特“资本主义”,那也确实是不该干的。
其实“资本主义”如果“民有制”和“民主制”达到了一定程度,按照量变质变定律,已经不是“资本主义”了,我们习惯称为“社会主义”,其实是“民本主义”。
公民才是根本,财富应由公民所有,权力应由公民做主。
(编辑:陈家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