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交通法规中,并未给出“如何让道”的理论指导,在驾校体系中,也没有相应的理论和实践学习。于是,当警笛在身后响起时,怎么能指望司机们做出正确的反应?
这是一幕发生在首都的悲剧,正如120急救中心王医生所说,“从现场到医院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钟!”在她随车抢救伤者的过程中,一路上及时避让的车超不过4辆,只得眼睁睁看着生命在她面前逝去。
在这个问题上,“素质论”向来是十分盛行的观点,可是“厦门市30%伤病员因让行困难而耽误治疗时机”、“成都市120急救车靠‘老外’疏导才得以通行”……类似的新闻屡见不鲜,虽然个别人道德修养可能确实有缺,但把不让路的原因完全归结为全国司机的素质低下,并不是个利于解决问题的答案。
此外,不少论者和媒体把问题归罪于“警笛缺乏公信力”。的确,“急救车司机拉女友看演唱会撞倒路人”、“急救车拉家具、接孩子、送领导”等等公车私用的丑闻层出不穷,也是公众所常常抱怨的内容。但这不是公众不给救护车让路的理由,虽然“请您让一让”的广播声背后可能是一个私自用车的混蛋,但更多的是一条垂危的生命。这种“因噎废食”式的报复论,实在没有价值。
尽管不排除上下班高峰期道路拥堵的情况客观存在,但给救护车让路,也是个技术层面的问题,解决方案自然也该从技术层面着手。
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在有的发达国家的驾照考试题目中,对于“听见救护车警报声音,应怎么办?”的正确答案是“将车开到路边,直到确定救护车,不在你的所行街道上为止”。而在我国的考试题目中,只有简单的一句“应当让行”。在德国公路法第11条第2款中,“任何车辆听到紧急车辆鸣笛声时必须让道,左车道的车往左靠,右车道的车往右靠”;在纽约州驾驶员手册第5章中,“即便紧急车辆在你对面车道行驶,你也必须靠边停车”,但在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中,只有一句空洞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在我国的交通法规中,并未给出“如何让道”的理论指导,在驾驶考试体系中,也没有相应的理论和实践学习。于是,当警笛在身后响起时,怎么能指望司机们做出正确的反应?新闻中提及的那辆让路的汽车,也是先做出了“骑到隔离带上”的错误举动后,才把车停到便道上让出了通道。
摒弃缺乏实效的道德说教吧,如果要解决生命通道被堵的现状,就请从驾校开始,手把手告诉司机们如何让道。而不是把他们推到社会上,接受“老司机们”如何抢道的再教育。
(编辑: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