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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扒粪与生命伦理底线

2011-06-19 10:50:20来源:北京文艺网专稿    作者:黄颂豪

   

    2011年广州美术学院本科毕业创作展上,学生刘璐洁展出了35具流产后未发育成熟的人体胚胎标本,当场有人热议并争论,并马上引起新闻界关注,有人赞成,有人反对。

    赞成者包括指导学生创作的老师,认为只要胚胎来源合法,可以作为创作素材嵌进作品中 。反对者大致有两方面意见,一是从专业角度评价,认为所谓艺术,不管如何,还是必须包含某种“制作”成分,“现成品”挪移过来,以“装置”名义推到观众面前,对美术专业的技术性质会构成威胁,有取消艺术作一门“手艺”之专业的嫌疑。二是从伦理评判,认为作品有违人伦道德。

    第一种意见由来已久,持续了将近一个世纪。1917年,先锋艺术家杜尚把一只现成的小便池作为他的作品送进展厅,并起名为“泉”。此举马上引起至今都没有平息的争论,焦点一直集中在对艺术的定义上。人们发现,杜尚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把艺术定义的暧昧与犹豫给揭示了出来。

    1964年,美国波普艺术家安迪·沃霍尔把三只“布里洛”产品的包装纸盒子堆叠在一起,作为其作品送进展厅,起名叫“布里洛的盒子”。此举同样引起极大非议。在美国艺术批评家丹托看来,这件事标志着“现代主义艺术的死亡”,从此以后,我们将进入“后艺术”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人们不再争论“什么是艺术”,而是争论现成品与艺术品的区别在那里,为什么、以及在什么条件下,由什么人出手,可以把毫无价值的现成品变成价格昂贵的艺术品。

    也就是说,丹托试图回答,为什么由安迪·沃霍尔拿着乱七八糟的什么狗屁箱子就成了艺术,而普通人却不行。

    我想我们不必讨论以上争论的结果,因为没有结果,人云亦云,各取所需。这两件事、倒是清楚地表明,除非出于某种现实目的,被命名为“艺术”的当代表达已经变得几乎没有任何边界。这一点当然也引发了艺术教育的长远危机,使艺术的技巧传授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挑战,而艺术的观念教育,因为手段多变,更因为颠覆成为艺术界的日常的“意识形态”,所以也常常落空,使艺术无法传授。

    不过,抛开上述没有结果的争论,支撑当代艺术之价值的,倒是蕴含其间的一种“社会性”,并因其所用材料的直接,比如像这一次,用流产后的人体胚胎,所以引发重大反响,而突显其独有的意义。

    这一类作品,有时觉得颇像传媒中的“扒粪新闻”,以揭露为目的,或可称之为艺术“扒粪”。从这一点来看,我以为要给刘璐洁的作品以正面评价:她通过这样一种极端的方式,表达了对女性身体的伤害,这一伤害,在世界范围内,可能是最为惊人而又长期被掩盖起来的。

    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这更能伤害女性的身体了,而流产只是伤害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恰当结果而已。我马上想起的与之有关的新闻是“邵氏弃儿”,其中的惊心动魄,足以让世人的想象力枯萎。

    问题在于伦理。放肆的艺术表达究竟是否应该把握一条伦理底线,一旦触犯这底线,作品本身的问题是否还属于艺术范畴?

    若干年前,年轻艺术家朱昱展出了他的作品“吃婴”,艺术家真的在现场像吃西餐那样去肢解一具死婴。作品马上引起各方非议。后来英国BBC介绍这一作品,在播出之前先行发表了一份声明,表明电视台反对这样的一种生理化的“冷酷”表达,只是出于“艺术自由”的理念,才予以传播。现在看来,反对“吃婴”的伦理理由还是比较充分的,可能作品涉及弃婴这一类社会现象,但现场感的确过于可怕、丑恶甚至冷漠,令人无法为之辩护,致使“艺术自由”也变得苍白。

    我注意到刘璐洁在回答记者时的辩护,她并不认为这些胚胎“丑恶”,相反,她认为,作为生命的一种遗存,本身具有美的性质。她强调说,对于展出的胚胎,已经从审美角度做了甄别与选择,所展出的胚胎是“完整”的,无懈可击。

    这一辩护没有普遍性,但因为审美本身就没有普遍性,代际之间的趣味差异极大,有时甚至会水火不相容,除非把审美变成大一统的意识形态,否则只能听之任之,彼此宽容。

    从这一点看,作者的辩护还是可以成立的。至于在涉及生命隐私方面,刘璐洁强调说,她是用合法的方式取得胚胎的,只是,出于某种不便言明的原因,她不愿披露这“合法”方式的具体内容。

    问题的复杂性就在这里了,因为胚胎是流产的结果,从宗教角度看,每一个胚胎都是一个已经成形的完整生命体,与其“父母”相关,展出这样的生命体,究竟是否符合生命伦理的规范,公众与社会肯定有不同、甚至对立的看法。又因为生命伦理与每一个体密切相关,是生命教育的基础,并不能因为看法不同而忽略不计,所以对刘璐洁作品的分歧就无法模糊处理。

    这就带来了一个悖论:遵从生命伦理原则,人体胚胎不应展出;遵从艺术自由原则,尤其联想到作品所针对的社会问题的严重性与普遍性,作品又应该展出。两者之间如何协调,能否统一,似乎难以有终极的结论。

    末了,我想起一些参与报道汶川大地震的从事新闻摄影的媒体朋友,他们告诉我,当亲临灾难现场,目睹人类悲剧的惨状后,自发地认为,某种过于残酷的现场照片不能发稿,因为要尊重死者,他们不愿意把自己不幸死去的样子公之于众。今年日本大地震,惨状肯定空前,但日本媒体基本上没有予以报道。人们在惊叹日本民族的冷静与秩序之外,对日本媒体的这一整体表现,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说明生命伦理的重要性与脆弱性,很多时候甚至比艺术自由更需要仔细维护。

    所以,至少我希望年轻的艺术家在进行极端的艺术表达时,能够多少对媒体的这一现象有所考虑,因为伦理问题绝非儿戏,尤其是生命伦理,关乎人类价值的根本。

   (编辑:邵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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