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自力
前些年,“行为艺术”突然之间很是热闹了一阵子,制造了不少的噱头,留下了不少的非议;后来,在人们怀疑的指责中,慢慢地也就淡出大家的视线,风平浪静了。近日,不知道什么原因,“行为艺术”之风又在许多地方动静颇大地刮了起来,似乎还有愈刮愈烈之势。
“行为艺术”是指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起源于欧洲的一种现代艺术,它需要艺术家把现实作为艺术创造的媒介,以特定的环境和含义为依托而进行艺术创造活动,并以一定的时间去延续。用鲁迅美术学院刘天舒教授的话说,就是:“从艺术的角度说,‘行为艺术’本身与艺术的任何一种形式一样,都在于艺术家通过各种手段来创造和阐释他所认知的世界。如果说艺术家使用的材料工具是一种资源的话,那么,艺术家的身体本身也是一种资源,艺术家有权使用自己的身体来叙述他要表达的思想;从历史的角度说,‘行为艺术’从一开始就是要打破艺术规范的禁锢,它本身也融合了原有的绘画、建筑、音乐、舞蹈、电影、电视、摄影、装置、多媒体等形式,但又不是其中之一,相反,它一出现就走向了我们对艺术创造的最高要求的方向,即没有任何清规戒律、没有偶像崇拜,用最直接、最本能、最灵活、最随意的形式来表达艺术家的思想;从社会学的角度说,艺术应该再现人的思想与价值体系,‘行为艺术’正是通过艺术家的身体来强调和刺激我们日益麻痹的神经,使我们重新感知肉体和心灵欢乐、痛苦与需要慰藉的本能欲望。”
这个观点很重要,它既向我们描述了“行为艺术”的艺术特征,又大致强调了“行为艺术”的道德底线。令人不可理解的是,许多“行为艺术”家的艺术表演,却不留余地地把这种美好的艺术引向了歧途。
在大街上进行人体裸体彩绘创作已见怪不怪,堂堂小伙子与骡子结婚也不再成为人们饭后茶余的闲聊话题。如今,“行为艺术”已翻出了更新、更“酷”的花样:在徐州某地,你只要掏50元人民币,就可以租裸体模特任意拍照。在广州街头,钻进闹哄哄的人群,也许你会目睹某艺术家正在用烧红的烙铁往自己赤裸的上身烫身份证号码。一位“行为艺术”家在昆明表演的作品《诞生》是:当众剖开一头活牛的肚子,任凭牛凄厉地叫着,艺术家则从容地钻进牛的肚子里,让人从外面用线把牛肚子缝好;接着,艺术家再从牛肚子里面捣破伤口,浑身血污地爬出来。整个过程充满恐惧,血淋淋的场面令观者不胜唏嘘,甚至让一位外国女游客实在看不下去,便向当地动物保护协会报了警。
面对类似的血腥表演,却有艺术家颇为自赏地解释:“体验是作品的一部分。那一瞬间,我总要产生持久的惊惧和迷恋,久久不散……”
且不要说,还有更让人吃惊的“行为艺术”:把一位男子倒悬于一所房屋内,然后用刀割开其胳膊上的血管,让血流入炙热的鏊子上;给一位裸体的男子全身涂满香油和蜂蜜,然后蹲在旱厕里数小时,让苍蝇密密麻麻层层叠叠地叮咬;把一个刚出生不久的胎儿(也许是做成胎儿形状的某种食物?)经过切、煮、炒等加工,然后,津津有味地吃下去……
要说广义的“行为艺术”,完全可以把舞蹈、杂技等归类进去;要说狭义的“行为艺术”,我想,不论何种内容,也不论何种形式,但起码应有个道德的底线,更不要说法律的底线了吧?艺术给人的感觉应该是美的、是高尚的,应该让人们从中得到精神的享受,得到温暖和憧憬。而打着艺术幌子的“行为艺术”,除了哗众取宠,便是对艺术的亵渎和背叛,其实早就与艺术的宗旨背道而驰了——那么,它的结果,也只能是遭到人们的鄙视和唾弃。
(编辑:陈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