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傲
“暴力化倾向”的判断
公众的反应;生活中的暴力概念和艺术上暴力化的形式很有不同,但是只要是有暴力化的视听或行为,公众的首先反映是嫌恶和恐惧认知倒在其次。
尤其是涉及文化上往往大肆抨击压制,从舆论到地方管理已是事实。90年代的园明园艺术家的驱逐实际上很大程度是轻视嫌恶的反应。虽然有倾向显示随着时间社会开放的程度有所松动。
对一般民众而言,美术不具备普及的认识,大多数成年人更不知道艺术为何物,更不要说中国当代艺术,实际上任何学科的性质都要求创造的,创造的特征至少要变革和打破的,变革和打破触动的往往是旧俗和习惯。历史上人类的文明进步大都由变革而来,在变革时期,初始往往是保守的力量很强大。既定永恒往往是中国人的理想,但造成的是落后被动。
就是美术界在学理上的争论也常是是在学科的基本概念上启蒙式异议,列入早期的“形式美”的争论,吴冠中提出的“形式美”是美术常识中的一般方法论。作为常态的视觉和心理的一种手段在人类美术史上以是早已是存在的常识,只不过争论的背后是社会化的意识形态上的变动,离学科研讨的理论创造高度很远。
没有民众化的中国当代艺术依然属于学科领域里的变化,民众若要了解他必需有专业理论化的专家做指导而且是纯粹学术化的,丧失以上的原则离真正的学科认识南辕北辙,当然所持的态度和观点也是极为不负责任的。实际上学科内的争鸣也是也不统一的,也是在变动中。所以基于发展的原则社会对人文学科里保持多元的包容的态度是必要的。
“暴力化倾向”等同暴力的悖论
“暴力化倾向”只是方式;有志之士质问:面对这么多的社会问题不去提问?为什么将兴趣集中于“暴力化倾向”的行为。提问者的认识多有情绪过激的苗头蒙蔽了认识的理解和理性的分析,社会问题的表现用看似““暴力化倾向”的手段解决呈现与真正的实施暴力不一样,是艺术形式的呈现。““暴力化倾向” 艺术形式呈现完全有容量向许多的社会问题提问,不是兴趣的问题,是艺术方式的问题,是艺术方式的必经之途的问题。
罪恶与黑暗是艺术的主要反映;思想即艺术,遍观思想、文学、艺术史最有价值和力度的作品不是歌舞升平,轻描淡写的作品。很大一部分是罪恶与黑暗的社会反映,悲观的看犹如人间地狱,但却迎来大量的阅读和广泛的流传,很少因为有暴力罪恶感而不去体会感受领悟人性的多样与真实,在任何人文学科排斥真实的表现反而是对人本身最大的愚昧和侵害。
暴力化倾向从来即是存在继承的:从文艺历史来讲,“暴力化倾向从来是存在继承的,苦难是人类历史永久的载述的,永远揭露黑暗和丑恶,是最具有现实批判色彩的的文艺载体,把“暴力化倾向”的艺术载体看成是继承了历史上的痞子传统是肤浅的,越是一个没有人权的社会社会里为了争取人权空间,越是要揭露假,丑,恶的行径。越是要用非常规的艺术形式来表现,本质上不是践踏人权的,而是用暴力黑暗的形式揭露。
思想的暴露才是艺术的指向;当形式以暴力的形态出现时,观察者独立的人格体现在疑问的开始,疑问恰恰是思考的开始,可以追索暴力形态后的答案。而表面的形态退却也就造就了问题的呈现,因而暴力形态的本质是问题的暴露,思想的暴露才是艺术的指向,暴力形态仅仅是外衣。
唯美无问题;唯美审美是功能性、感官性享受,所谓唯美永远不会提出有力的人性问题而是终止问题,根本没问题,仅仅是愉悦,追求的深度是视觉生理的平息,平衡,跟变化的思想没有关系,是封闭的乡愿体。
一言蔽之的暴力概念片面的归纳是肤浅的,是没有认识深度的表现:暴力形态的存在方式仅是形态,并没有暴力的结果即社会破坏力,我就以下典型案例做出分析:
“吃死婴”的艺术行为,2004年到2006年的两年时间我的态度有欲杀人类孽种到逐渐平息的不同反映认识。
吃死婴等同于吃死人,死人的常规处置埋入地下腐烂或火化成灰,必由的去向是毁灭消失。艺术家的妄想导致了把死尸进行艺术的处理,吃掉。以死尸的存在态来讲腐烂、火化、吃掉的结果都是消灭,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
[NextPage]
吃死尸违背了常规习俗,引起了公众的愤慨,愤慨不是最终的结果,死尸是生命体的消失,地下腐烂的惨状经常会出现在影视片中,一般会引起生理上的不适及恐慌,但不会因为不适及恐慌改变被埋葬的结果。殡葬改革的结果是火化,是为了死人不跟活人争地,是科学的结果,完全放弃了旧有的传统,也放弃了迷信。艺术家为了艺术的需要选择了吃死尸打破了常规习俗,引起了不适及恐慌,但仅仅如此,对社会生活并没有达到暴力的破坏力,也不是真正的暴力。
纲常伦理对行为的制约没有必然性;诡辩的博伊斯散布的人人都是艺术家的背后后是人人都有创造力的普遍常理,再次激发人们对艺术的信心。正题反观“吃死尸”的行为所触动的纲常伦理是消灭形式,而对肉体消灭的本质结果并没有异议是自然规律。从艺术上讲产生新的艺术形式是必然的发展的规律,吃死尸在打破形式时也突破了纲常伦理,就纲常伦理本身来讲并不是科学,而且纲常伦理随时代的变迁总是要扬弃变化,纲常伦理的内容没有必然的永恒性质,不同时代时期纲常伦理往往相互诋毁。当年的喇叭裤遭被剪烂的命运而大家觉得是应该的,今天看当年的行为完全是粗暴野蛮的行为,如果今天再发生就会招到法律的制裁,并且人人都会觉得施暴者有精神病的可能。如此而论纲常伦理对行为的制约没有必然性,制约行为的必然是法律,而法律法学法理的落后也可能造成现行法的社会不适应。
食人的巫术与食尸的行为区别;食人的巫术社会是当时人类形态的产物,目的是巫术需要食人,往往是对生命的剥夺,是嗜杀杀戮,比暴力还可怕,被杀戮者必定要反抗,目的是保证生命,反抗的结果就是食人的现象消失。吃死尸的行为目的不是为了巫术,目的性以完全不一样,食入的对象已无生命迹象,存在的暴力倾向是形式。我们吃牛,羊,除素食主义者反以外已没有普遍意义,谈到对人自身的威胁人们也没有感受,习以为常,可见仇视恐惧是来源于习惯。
“暴力化”行为使中国更加成了后殖民主义范围内的异国情调的悖论:后殖民主义是指冷战后的文化侵蚀,殖民者一向认定自己的文化是普世文化,别国的文化是落后文化。如果现在西方国家还把中国人的形象等同长辫子的黄种人的观念我想是西方人的幼稚,事实上应该可能性很小。那么简单的把“吃死尸”的行为应景西方的需要的判断有些简单了,西方关注的不仅仅是把戏。西方当然关注惊骇世俗的艺术,尤其是以当代艺术的名义,因为当代艺术的源头和文化框架来源于西方。艺术的演进肯定是颠覆,“吃死尸”的行为颠覆的是人类的普遍习惯,在西方也是颠覆,是骇人听闻的,但美术史上的所谓骇人听闻还少吗。
“暴力化倾向”和“暴力化”是两回事,浅薄的人往往很重仪式,而无本质的慧眼,愚蠢往往沦为愚弄的对象。“文化大革命” “毛”的“文化大革命”被赞美成中国最大的行为艺术,如果以此论行为艺术,那么希特勒发动的战争可算最大的行为艺术,完全超过了学科的限制。致人死亡以是犯罪,已经超越了“暴力化倾向”是实现的暴力化,已经危及他人的生命。在影视上我们经常看到流血,死亡与暴力但都是文艺的形式需要,没有人会等同真实,所以“暴力化倾向”完全是文艺形式。只不过行为艺术不具有普及意味,前卫本身与大众的关系也是远离的,所以不理解是必然。艺术“暴力化倾向”实际上是由来已久的,只不过反观“行为艺术”看他的人带的是既定思维的有色眼镜。艺术还是有学科的限制,艺术自由也是有限的。无限度的扩大行为的概念,已经超出了“行为艺术”本身的概念。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是鲁迅的名言,我们不需要成为勇士,我们面对看似标新立异的事物仅仅是保持理性和应有的智性即可。实际上真正的勇士是那些比当年梵高更惨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行为艺术家们,用仅有的躯体直接进行思想的创作。也是无限期的抵制社会庸俗化的追索者。
(编辑:范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