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溶
靳之林同志的油画《女公社书记》创造于1975年,曾拟参加当年的全国美展。这件作品在送京前就有朋友预言:“你的这个人物个性化太强了,恐怕有被刷的危险!”
结果不行被言中了。当时全国美展的评选领导人提了两条意见叫作者修改,大意是:人物形象不“美”,要改得“漂亮”点儿;第二条意见是说披衣人物身上那件老羊皮袄太旧,要把羊毛改得“新”一点。总之认为这油画“画法陈旧”,“色调灰暗”。作者坚持自己的意见,不作任何修改,结果可想而知:“不予展出”。把当时评选领导人的意见归纳一下,大概就是那个“红、光、亮”。
1975年,我曾见到这件作品的照片。这次去延安,在他堆放杂物的“仓库”中,意外地看到了原作,揭开灰尘扬扬的塑料薄膜,画中那美丽动人的形象不禁使我为之一震。这件作品被“四人帮”的谬论埋没,我认为不仅应当让它重见天日,而且有必要从这件作品的遭遇中总结一点儿教训。
在延安见到正在陕北农村深入生活刘文西同志,他告诉我,他准备画一套“陕北人物赞”,画各种各样的生活里的人物,也许是十幅,也许是一百幅。他说留在脑海中的人物太多了,一辈子也画不完。他还说:“现在在我们的作品中能看到的真正来自生活中的人物,太少了。”我很赞成他的意见,也很赞同他的做法和创作计划。他的计划不是一般所说的那种为了搜集人物素材而下乡所作的人物写生,而是要面对生活中真实的人物进行创作,是要创作一系列的陕北人物肖像画!
多少年来,甚至可以说是三十多年来,我们对创作人物典型问题,我认为存在着误解。在见之于文字的理论中,在不少“大”报告中,对艺术中的典型创造问题的论述,可能都是正确的。比如,谈到人物典型化与人物个性化的关系问题,都要以哲学中的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作为依据,说明一般寓于特殊之中,共性寓于个性之中,而艺术中的典型则寓于个性之中,要创造“这一个”,等等。要创造典型,则必须对题材进行提炼,对生活素材进行取舍和加工,等等。这些理论,我以为都是正确的;但是,在创作实践的成果中,理论上的那种“共性寓于个性之中”的人物形象却很少见,经常见到的却是没有个性、缺乏个性的一般化人物、脸谱化的人物。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是对典型化的理论的认识有差错吗?可能是的。
我说,对如何创造典型的问题,存在着误解,主要指的是如下一些现象:何谓典型?在创作的头脑中有个模式。工人阶级有工人阶级的典型模式,农民阶级有农民阶级的典型模式,人民子弟兵有人民子弟兵的典型模式。对生活素材理所当然要取舍加工,对题材也是理所当然要进行提炼;而取舍加工、提炼以“典型模式”为依据,结果,生活或题材的那些生动具体的东西,那些个性的东西被舍掉了、被提炼掉了,剩下的依然是那个“典型模式”。“四人帮”的“典型”是“红、光、亮”,这是把创造人物典型的“理论”推向谬论的极端。当时他们有一种说法,叫做“我们要强调无产阶级的共性,反对资产阶级的个性。”似乎无产阶级只有共性而无个性,资产阶级则只有个性而无共性。他们的这种理论是狗屁不通的,但它是“红、光、亮”的“理论”基础。现在,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四人帮”的谬论的产生(恐怕在实际上也确曾被不少人所接受),和我们十七年对典型问题的误解,有没有一点儿渊源?
在电影界对某一出色的演员称赞为“性格化演员”,主要指的是一位演员应当在不同的剧情中创造出不同的个性。我们也常听到一些议论,说外国影片挑选演员是从性格出发,而不是“专找那种长相漂亮”的,这主要是说,对演员的选择,要“美”,但要“美”得多种多样,要“美”得有个性;有的可能不怎么“美”,甚至“有点儿丑”也不要紧,主要看他(她)能否演出有个性的角色、演出特定角色的个性。这种从个性要求出发的选择,目的还是在于要创造典型。关于有关电影演员的选择的议论(我们的美术家也常常参与这种议论,有时甚至深为感慨),我们的美术家是否也可以联系自己的创作思想、创作实践来想一想,我们在“选择”人物“典型”的问题上,是否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对于“四人帮”的“红、光、亮”,我们批判、讽刺都是应当的、必要的,总的目的是要肃清其流毒和影响;但是,我们也有必要认真地想一想,在我们的创作思想中没有“典型模式”?如果有,这种“典型模式”又具体地表现在哪些方面?如果说我们的“典型模式”也是“红、光、亮”,那当然是敌我不分,不过,是否也可探讨一下,在我们的“典型模式”中是否也可找到“红、光、亮”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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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没有个性也就谈不上典型,或者也可以说,所谓典型,实际上是典型化了的个性。共性是抽象的,它只能通过个性予以表现。努力为“四化”服务,为“四化”服务的革命精神是我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所共有的,而在各种各样的不同人物的身上,其具体表现是不同的;在各种不同性格、不同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人物身上,在各种各样的美的人物身上,其表现是不同的;人物香茅的美好与否,不决定其革命精神的多少与有无,而对于造型艺术来说,却更是表现各种不同个性,进而通过这个特定个性表现某种共性的“手段”,不能通过各种各样的香茅表现各种各样的人物,也就不能表现各种各样的性格和典型。艺术家创造典型人物,总是要有现实人物作模特儿的;为了创造典型人物,对特定的模特儿有时要作必要的加工,把眼睛换成姓张的,把鼻子换成姓李的,把嘴巴换成姓赵的,但毕竟又不是拼凑,更不是用“典型模式”加工成“模式的典型”。模特儿是活生生的现实人物,创造的典型也该是活生生的现实人物。而且,更值得探讨的是,现实生活中本就存在着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对待这样的现实人物,艺术家的人物是通过艺术加工,突出地表现出人物自在的那些具有典型意义的特征、特点、特性,而不是加工成“模式的典型”。我理解,刘文西创造陕北人物的计划,其创作思想正是从这一点出发的。
靳之林的《女公社书记》创造的是真人肖像画,因为画中人物是真有其人的。作者对于这位只有二十二三岁就被群众拥为公社领导的女孩子,作过深入的观察。他看见过她每到一村一地,如何被群众热烈“包围”,看见过她如何带领群众抢险救灾,看见过她如何主持会议,看见过如何每天清早起来就孜孜不倦地进行学习。作者热爱这个人物,这是作者创作这幅肖像画的根本出发点。通过这个特定人物,表现了我们一代青年人那种乐观、坦率、勇于挑起工作重担的革命精神。
这幅肖像画,也可以说是以现实人物作模特儿的肖像画创作,但作者依据的不是“典型模式”,依据的是活生生的个性,包括人物自有的那种可爱的相貌。在强制推行“红、光、亮”那种“典型模式”的时代,作者敢于坚持自己的艺术见解,敢于识破当时那种所谓“美”的标准,敢于从生活真实出发、从活生生的现实个性出发创造活生生的典型,这是难能可贵的。他不能用“红、光、亮”的标准来修改自己的人物,包括陕北老农像疼爱自己的亲闺女一样,把自己的老羊皮袄披在青年书记身上的那件已经破旧了的老羊皮袄,都是不能修改的。一切尊重自己的艺术的老艺术家,都应当是这样的。我也翻看作者的许多油画风景写生。作者计划创作一组陕北风景组画,企图表现出陕北高原所特有的“黄土味”,那种在其他地区所见不到的特有的美。我觉得,作者很有捕捉生活中的美和诗意的能力和艺术敏感,他的《春耕》、《延安山花》等作品,生动地表现了他的能力和艺术敏感,表现了陕北高原所特有的“黄土味”和纯朴的美。他的风景写生、创作与他的人物画创作,在艺术见解上是一致的,依据生活中的美创造艺术中的美,从现实的个性出发去创造艺术的典型。
没有个性,谈不到典型。我们必须放弃一切“典型模式”,到生活中去寻找典型的根据,去寻找创造典型的模特儿。人物典型的创造需要这样,风景、花卉创作也需要这样。
(编辑: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