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极权时代的意识形态统治危机日益凸显,政治权力合法性的贫困造成其实际统治能力日益下降,但其前辈留下的政治遗产还足以维持生计,谎言的弥漫还是无处不在。与极权政治的鼎盛时期略为不同的是,公民的消极自由空间在逐步增大,权利回归也有日渐进展。这个时候,朝野双方都极其关注托克维尔命题:“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对于托克维尔这种著名的论述,自由主义总是激动不已,以为重大社会变革的前奏已经开始,其精英的自负立场要指导这场即将到来的变革。然而,后极权时代毕竟没有脱离极权政治的制度母体,其表面的对于公民消极自由的放松也并不意味着要扩大积极自由空间,而是体制日益严重僵化的结果。对于革命的规律及其发生,后极权政治比自由主义更了如指掌,在这种历史环节,其政治使命就是恢复统治能力,并以各种管理创新的名义,重申其政治制度的自信,从而防止革命的发生。在这样的时代,后极权政治的谎言已经很难奏效,但权力核心并未抛弃原教旨的正宗意识形态,原始动力也并未像哈维尔说的那样已经衰竭。虽然有一种说法:如果怀疑其说谎,就假装相信他,为此,他会更加自信地说谎,最终自己揭开自己的面具。实际的情况是,许多人并未怀疑其说谎,虽然后极权时代的政治谎言已经败露,但在共同体成员中并没有绝对的多数已经揭示并对抗这种谎言。这样的内心充满恐惧的时代,一部分人还陷在谎言构织的邪教信仰深处,一部分人迷恋在由谎言带来的利益之中,改革不会有实质性进展,政治权力也并没有明显后退的迹象,权力严酷性的削弱仅仅是表现方式的转换。
在一个重要历史节点上,文人们的浪漫热情总是淹没了历史的内在逻辑,也未能深入现实的政治结构,托克维尔定律并不一定适合所有的历史时空,后极权时代由于它的利益操纵艺术,其命运的终结仍然难以预测。尤其在后极权时代,整个社会的利益中心仍被政治中心所掌握,人们对于利益的忠诚实际上是对于权力中心的靠拢。犬儒主义日益盛行并不是因为政治权力的巨大压力,相反的是,犬儒一旦习惯化之后,即便给予海阔天空的自由反而已经没有了适应的能力,因此,今天的犬儒化已经不是哈维尔的“非政治的政治”立场,而是彻底利益化的酣睡的犬儒。担任过苏共中央书记的雷日科夫曾经描述后极权时代的苏共政治权力核心,“我们监守自盗,行贿受贿,无论在报纸、新闻还是讲台上,都谎话连篇,我们一面沉溺于自己的谎言,一面为彼此佩戴奖章。而且所有人都在这么干——从上到下,从下到上。”中下层权力结构中,权力的利益化在一定程度上并未能瓦解权力机构的统治能力,反而靠利益的动力机制在加强权力结构,只是在没有明显利益空间的政治地带,中下层权力体系没有主动圈地的兴趣。社会阶层,更多的人处于利益的自觉追逐中,不惜自相残杀,或者在利益角逐中以阴谋比拼,对于政治空间的回避也不是出于“非政治的政治”目的。几十年的奴化教育已经成功地瓦解了文化的自生结构,信仰的碎片化为后极权时代的延长提供了条件。“非政治的政治”是一种极权政治之下的政治态度,意味着对于极权政治的反抗,正如奥维尔所说,极权屠刀之下,做爱就是一种政治。但是,目前的情况是,大众群体没有政治参与的兴趣,或者根本不知道人的权利还包括重要的政治参与,或者对于积极的自由根本无从知晓。这样的文化信仰结构基础,即便在托克维尔描述的管制放松之时,变革也不一定会轻易发生,因为利益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兴趣的中心。利益甚至成为了群体的信仰,当权力再一次逼仄个人权利之时,群体心理已经麻木或者具有受虐倒错般的幸福。意识形态传播方式的这一转化应该是富有实际效果的,它已经不再使用宏大而不实的空洞理想进行政治动员,只要在没有政治意识的人群中抛下利益的链条,人们会争先恐后地进行自缚。因此,在这样的时代,单纯地拓展宪政的生发空间是难以有效的,为权利而斗争需要一定的文化信仰基础,缺少了内在支撑的个体维权不足以形成对于极权主义消解的力量,甚至会被巨大的利益中心所吸纳。近几年来,许多残酷的个案已经提供了说明,人性的弱点,极易在囚徒困境中配合极权政治的危机公关。
一、后极权时代的文化权利空间
在后极权时代,一个显著的特征是,虽然利益已经成为政治操纵的中心,但是,人们的精神空间已经驱走了政治的强力触角,权力对于精神的暴力干预已经力不从心。尤其在互联网时代,文化的孤绝状态已经打破,文化的自由生态逐步复苏。政治权力的文化建设虽然高潮迭起,但已经很难进入人们的兴趣视野。这个时候,对于文化的政治认同并不是强迫的,但是,利益调节的结果使得部分群体愿意匍匐在这种意识形态文化的脚下,这种永远叫不醒的人甘愿以利益为生。但是,中下层权力体系由于利益的衡量计算,这种不能带来物质和权力资源的文化领域已不是它们伸展的兴趣所在,文化产业的权力助推,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政治文化推动的异化,其中的利益机制和权力寻租并不与权力中心保持一致。虽然权力中心仍然认为文化具有刚性的影响力,甚至认为把新的政治梦幻装进青少年一代的心中才能永固历史逻辑,但是,传播场域的改变,文化的权利空间正在形成。
第一,要回归文化的本义才能实现人的文化权利。与意识形态话语中的文化权利不同,文化的权利必须是对于文化本义的自觉认同,而后极权政治话语中的文化是文化的供给,意味着文化在控制之中的精神输送,其目的与文化的目的背道而驰。在文化的本义中,离不开对人的自在状态的追问,人的这种给定性意味着个体生命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给定性,时空的给定性又意味着人的全部生活时空的给定和有限性。也就是说,生命的相对有限性根源于死亡的绝对性,这是人类无法超越的自然法则,意味着生命生物状态的合法性,任何生命在这一自然法则中具有残酷的平等,从而局限于人类在文化行为及其自为方面的平等权利。正是人类这一有限的生活时空,对于动物状态的超越和远离就成为伟大的人类意志,也是人类创造性的开始。人的这种自为状态便是生命对给定世界的意义设定与建构,这种根源于人的自我意识的文化性冲动,决定了人类不甘沉迷于给定的动物状态,人类的文化自觉要求建构自己的意义世界。虽然各民族的文化形态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差异,如果深入考察各种文化构建的符号世界,你会发现,各种文化的终极关怀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就是对人的合理性的思考和预设。任何自发的文化不论建构在何种民族母体上,其目的并不是对人的存在的后置和生命意义的贬抑,而是对生命意义的追寻和对生命自由的拓展。离开了这一重要本义及其特征的文化便不能进入人类的自为领域,不是虚假的文化形式,便是一种文化的手段。这种伪文化能够导致人的生命陷入自在与自为的分裂痛苦之中,这种工具性羁绊是自由的天敌,与生命的真实状态势不两立。在生命给定性的考察中,人类的文化状态是对于生命给定性的修补和审美性超越,文化的目的在于扩大生命的自由空间和现实意义,任何与之对立的文化强迫都是生命的敌人。离开扩大生命自由这一目的的文化强制意味着要无偿占有和支配生命资源,其经典的理由是为人类提供先进文化、引导正确的真理方向,而实际上潜藏了极权主义的文化阴谋。后极权时代,对于极权政治体制的消解策略难以暴力革命,而回归文化的本义才能彻底使其祛魅,才能在揭露文化谎言的前提下进入文化选择。假若极权主义是文化谎言构筑的意识形态大厦,文化的本义便是对它致命的瓦解。
第二,文化的权利离不开文化的自由选择。在生命的原初意义上,文化的自由选择是生命的基本权利,也是生命得以保持精神完整的特征之一。在现实意义上,文化的自由选择是人的消极自由,是一种不能被任何外力剥夺和侵犯的自由。在人的现实世界无法进行充分选择自由,客观法则及其政治制度给行为自由设定了边界,但文化自由相对于人的其它选择来说是上帝的恩赐。文化的自由选择是摆脱奴役的拯救,当人置身于文化选择的过程中,他便是自由的,因为可以摆脱客观法则对于生命的束缚,从而达到一种审美状态。文化的自由选择同时意味着对于文化谎言的拒绝,文化谎言不仅是对生命的压制,还是对于真理的邪视。在人的精神拯救中存在着真理的方向,自由不可能是空洞的诱惑,而是文化的自由选择所提供的价值的核心。与拒绝文化强制不同的自由选择应该以文化的自由为前提,文化的自由才能靠近真理,由黑夜导向黎明。由于文化本身的规律自洽与生态平衡,处于自由选择状态中的文化发展带有自然理性,具有天然的排斥谎言的能力。如果个体生命没有文化的自由选择,也就意味着生命的精神空间被强行占据,从而成为强制文化的权力资源。这不仅是向人的动物状态的倒退,还是自在状态的负向突破。人类的任何先进文化必然是普世文明,具有普遍认同的常识坚守与生活真实的价值,也一定以生命为核心展开对于各种奴役的挣脱。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文化之所以实行暴力强制,在于它是一种维护谎言的工具,如果允许文化的自由选择,谎言的大厦就会顷刻崩塌。正如哈维尔所说,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是在制度和个人之间创造的一座辩解的桥梁,它的功能是弥补制度目标和生活目标之间的裂隙,它伪称制度的目标来源于生活的目标。这就是为什么所有极权政治的文化强制,都把自己的文化目的说成是人民的目的,原因在于用文化修辞来掩盖制度的真实目的。
第三,建立在文化自由选择之上的文化就是自由表达的权利。文化的自由表达意味着可以运用自己的理性认知世界进行经验交流的权利,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赋自由,没有自愿不可随意让渡。后极权时代,犬儒主义的盛行给我们放大了文化的压迫假象,以为文化的自由表达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是利益中心主义的借口。当文化空间日益扩大之后,文化的自由表达意味着在舒展生命的意义,也是在完成人生的基本含义。当然,这是一个普遍对真理缺乏兴趣的年代,对真理的冷漠由于利益中心的商业策略,还由于长期的犬儒化已经形成表达能力的丧失。要知道,尤其在后极权时代,文化的自由不仅是安全地通向真理的路径,还是重要的接近真理的力量。索尔仁尼琴曾说,有时候,一句真话的力量比整个世界的分量还重。之所以极权主义创造了一个经久不息的谎言世界,谎言的密不透风以致使人们失去了追求真理的能力,甚至已经把谎言看成是文化创造的美德与艺术高峰,就是因为极权主义之下,人们没有文化的自由表达空间。当每一个人都被迫长期重复谎言之时,谎言已经构成了文化的全部,真理反而成为驱逐的对象。极权主义的政治策略选择禁止文化自由表达,显然是因为文化具有逼近真理的能力,而政治谎言离不开自我宣扬的神圣性。因为在后极权时代,文化的谎言还无处不在,这里有认知原因,也有利益原因,正是谎言迷雾的笼罩才使得政治权力一直在寻求文化助手。这时候,文化的自由表达就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不仅可以实现生命的尊严,还可以剥落文化谎言的外衣,成为消极自由中的政治力量,以非直接参与式的政治态度参与了政治空间的改造。这种技术性的力量对于极权主义具有现实的消解能力,因此,文化的自由表达比非暴力抗议更具有变革旧制度的革命性及其力量,它的便捷通行方式具有天生的韧性和穿透力。
二、后极权时代的信仰权利空间
极权时代,极权政治控制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对于人的精神控制是其显著的特征,遭受奴役的心灵被迫腐化。由于文化的孤绝状态,精神控制的效果显现在信仰领域,失去了信仰自由的群体只能逐步泯灭自己的终极关怀。极权政治形态的宗教化,迫使每个人必须对其表示无条件信仰,从而确立世俗政治形态的价值绝对化。极权政治一方面消灭其他信仰,一方面把一种政治文化以惊人的暴力方式专制化,从而保证政治与信仰的绝对合一。在后极权时代,正统意识形态信仰基本瓦解,乌托邦的全面失败使权力结构把信仰转移到利益周围,一种技术化的利益生存使得政治权力已经无暇顾及信仰的开放。一个多元信仰的时代正在恢复,虽然是以不同的文化交融的名义,但宗教提供的超验维度正在覆盖世俗政治的意识形态。人们在仰望星空时已经感到生命的短暂和世俗政治的缺陷,除了文化、艺术和思想,只有超验的信仰能够解决人生的终极追问。这个时候,信仰的权利已经是消极自由的重要内容,也是后极权时代实现人本权利的重要路径,因此,有必要让信仰的权利回归本位。
第一,让信仰回归生命的真义。文化自由的核心离不开人道主义和人本主义的精神,没有以人为中心的文化是难以存在的。信仰的自由则是以超验为参照,以人本为依托的启示安慰,信仰提供的不是经验世界的认识论体系,而是因信称义,由信而知的爱与关怀。与此相反的是极权政治中,把宗教信仰宣传成毒害、麻醉人们的精神鸦片,往往以唯物一元论来竭力压制所有以生命为中心的宗教信仰自由。本来,信仰属于人的精神权利,这一领域不容公共权力插手,这里是政府权力的边界。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利的让渡,政府权力的行使只有出于公正秩序的需要才能成为必要,并且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接受人民的监督。政府权力不仅不能垄断信仰,还必须接受信仰的审察和制约,没有超验信仰约束的公共权力会为所欲为,因为权力制约不可能在每时每刻发挥作用。信仰一方面为人生提供参照,为人生寻找积极的意义和终极价值,一方面形成政治权力的强大制约。极权制度的重要原则就是无限膨胀权力,无休地侵犯人权,在极权主义的典型时期已经成为整个事实。信仰自由的回归不仅制约权力,还以自卫的超验维度映照出谎言文化的真容,使极权政治打造的人间铜像原形毕露。极权时代,其政治文化曾经扬言已经找到了人间的绝对真理,声称已由传统的超自然的宗教中解放出来。然后用独裁的方式摧毁其他宗教,否定人的生命是所有价值的核心,不允许有信仰的自由。极权时代,虽然也有少数坚守自由信仰的人“不从国教”,但大多数人在心理暗示及暴力胁迫的双重压力下已经精神就范,以此造就了极权统治的精神气场。后极权时代,意识形态信仰的语言已经枯竭,由于它自身的虚伪和邪恶性,不足以用精神魅力征服当代的新新人类。这时候,信仰真义的回归意味着挤走信仰谎言的开始,也是面临的一次大规模的信仰启蒙。苏格兰有句民谚:不要让疯子的手拿到剑。就是警告我们不要让极权政治重新收回信仰自由,然后由高度垄断的政治信仰来驾驭权力之手,任其自由残害人民。
第二,让信仰回到正信的起点。经过二十世纪的人们都应该知道,极权主义的政治试验给人类造成了永远无法挽回的灾难,也知道现代制度文明建立的人性基础和逻辑起点,这时候,应该让理性回归常识,才能确立正信。遗憾的是,受到两千年专制迫害以及二十世纪极权政治摧残的人们仍然期待世俗之王,一方面为政治斗争残落的失败者招魂,过于放大他们在历史时期的清明作用,一方面又呼唤新的明君的出现,或者再次呼唤以强权政治的手法来处理社会不公。这种历史健忘和人性弱点如果不能理性救治,正信之途就无法展开,新一次极权主义高潮也会借助群众的助推而来。重庆的极权主义试验已经说明,在当代社会里,极权主义的群众狂热并未走远,它始终藏在人性的深处。只要有合适的气候就会疯狂爆发。一个没有对制度文明形成崇拜基础的社会,随时就有可能再次陷入人治的泥淖,群众的热情再一次被野心家所利用。深植在集体人格中的世俗权力崇拜使多数人仍陷在对皇朝天子的仰慕之中,这种依赖强权的、对绝对力量的崇尚成为他们的信心来源。这是通往制度文明之途中的巨大障碍,没有普遍的对法治文明的崇拜,只能永远生活在专制状态。权力崇拜是文明中的丑陋毒瘤,它来自人性,也来自文化,这种原始的动物性的权力崇拜不剔除,真正的信仰体系就无法构建,没有正信之途,又何谈宪政之路。明君崇拜与清官情结一样都是一种非理性状态下的审美感觉,不但无助于制度文明的发展,还会因此模糊了审美与政治的边界,造成了历史变革机遇的丧失。权力崇拜说明尚未区分出权利与权力的平衡,未能知道权力的增大正是自己权利的缩小,权力的诞生正是占有了权利的结果。在后极权时代,唯一有效的确信就是超验信仰与世俗法治,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只有在法治之路上日拱一卒,才能不断挤掉明君崇拜的神雾鬼火,基本的理性框架才能建立,也才有可能把权力关在权利监督的笼子之中。
第三,在开放社会构建信仰多元的小共同体。信仰自由的开放社会里,个人的信仰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宁愿丢掉生命也不丢掉信仰。信仰作为人的基本精神要求,政治权力很难用专制手段进行长期控制。正如伽利略所说,真理就是具备了这样的力量,你越是想攻击它,你的攻击就愈加充实和证明它。真正的信仰不会回避他人的评价和质疑,它允许在公共领域进行交流和探讨,或者允许人们信与不信的自由。凡是确定一元信仰,并用暴力的方式进行统一的肯定不是正确的信仰,只有极权政治领袖在夺取了政权之后,才会运用一切暴力手段扼杀不同的信仰,目的是把自己确立的意识形态宣布为唯一正确的信仰。经历过二十世纪的空前灾难之后,历史已经明确警示后人,没有开放的、多元化的信仰小共同体的产生,群体心理极易在信仰真空的状态下重新聚拢在政治煽动周围。马克思·韦伯发现,在中国因为儒教被官方确定为官方祭典,然后与个人义务性祖先崇拜合并,之后成为官方认定的“教理”,其他的宗教便被认定为邪教,从此进行打压。而在开放社会中则存在多种层次的信仰团体,并认为对于信仰的寻求,永远不能作为罪行。沃尔泽考察美国的宗教信仰之后发现,美国的天主教和犹太教已经走入民间,宗教所规定的限制并没有强制要求人们必须遵守,其宽容性,在各种不同群体之中创造了一种宽松的适应清徒式的模式。这种政治权力对于信仰领域的远离,得益于众多的信仰小共同体形成的力量,使得政治权力无法要求公民只能信仰某一宗教,更不能利用国家权力禁止各种教派的出版和集会活动。多种信仰小共同体的构建不仅有效防止社会的信仰真空,防止政治意识形态的暴力嵌入,还有助于使公民保持信仰的自由和纯洁,进一步抵制来自政治权力对于真实生活的侵害。信仰小共同体的构建是人在宪法之下的正义活动,多种信仰的自由开放状态更有助于政教彻底分离,但政治必须保持对信仰领域的敬畏,而信仰可时刻监督人性之幽暗和权力之悖杵。
三、后极权时代的生存权利空间
人的生命享有生存的基本权利,任何文化以及制度文明都是以此为核心进行多维展开的,违背了人的生存意义的政治制度无疑是对人类的罪恶。现代社会又是一个以公民为本的社会,虽然与中国古代的以民为本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权利有着巨大的差别。人民是一种抽象的群体,必须服从和献身政治制度的所有安排。公民不是人民,公民意味着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成为某一国的公民意味着享有该国法律所赋的权利,包括请求国家保护不受伤害的权利,同时也负有该国规定的义务,包括参与国家管理的公共任务。还反映了公民之间的关系,反映了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相互尊重、文化自由、信仰自由以及相互依存友爱的关系。这是生命的基本权利和公民的基础权利所确立的权利意识,任何政治机构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剥夺。后极权时代的权力策略必须承认基本权利,以便维持因权利而生存的权力。于是,宪法规定公民不但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政治自由享有言论、集会、结社及游行示威等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这些权利虽然是写在纸上的,如果人人都没有争取的兴趣,有一天也会从纸上消失。如果每个人都认真地对待权利,这些写在纸上的权利也一定会走到现实中来。耶林说,要为权利而斗争。权利虽然是上帝的赐予,但由于权力的存在要以消灭权利为生存的基础,这时候就出现,在权利倒下的地方,权力必然肆虐,而在权利站起来的地方,权力也必然退步。
第一,要有明确的权利意识。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它不是某个组织或者圣君的恩赐,它是生命本身的基本内涵,没有权利意识的人只能沦为奴隶。权利意识是人们对于一切权利的认知、理解和态度,也是人们对于实现其权利方式的选择,以及当权利受到损害时,以何种手段予以拒绝的一种心理反映,它构成了公民意识和宪法的核心。权利意识起码包括公民认识和理解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其价值,公民掌握如何行使与捍卫这些权利的方式,以及公民自觉地行使公民权利的行为规约于法律规范之中,以免与其他主体的合法权利形成冲突。权利意识的觉醒是公民精神培育的开始,如果没有整个社会对于权利意识的觉醒,公民权利的实现就无从谈起。在极权主义的典型时期,公民的权利是被完全剥夺的,是以民主或民粹的方式剥夺了人的权利和自由,极权政治向来声称,公民个人不具有自由的权利,只有国家和民族具有无限权力。后极权时代,政治权力在与公民权利的冲突中已经采取柔性策略,已经不像其历史前辈那样广泛使用暴力机器。尽管暴力机器在市场活动中经常被租用,但在一些形式上无法完全漠视公民权利的觉醒和伸张,这是众多的个体维权活动拼死斗争的结果。但是,在这个时候,人们对于权利意识容易理解成一些个人利益的狭小空间,很少能在权利的深层次上完全觉醒,以为保卫权利就只是保卫自己的财产。这样一来,社会共同体成员中的大多数人只对私人生活领域的权利维护感兴趣,而对于公共领域的公民权利则选择漠然或遗忘。这种对于权利意识的选择性作为,造成了政治权力继续掌控公民的权利脉搏,甚至有人幼稚地以为,先巩固私人空间的权利,然后再向公共政治空间伸展。从现实角度和政治权力的本性来看,如果不在公共领域觉醒,一方面私人空间的权利不仅无法完全保障,还会进一步萎缩,一方面政治权力会永远地把守公共空间的权利大门,使宪法中载明的公共权利形同虚设。如果要想让公民的权利有实质性的增长,必须不能以策略的名义放弃公共空间的权利斗争,这实际上是私人空间一切权利的根本。
第二,知识分子的启蒙不能代替公民的权利追问。知识分子具有天生的启蒙偏好,对于民众的引领是其自证伟大的学术实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知识分子并不是权利可靠的保证,权利的实现路径在于公民的实际构建。何况,一些知识分子本身并不热衷维权,而且在技术化生存中极力回避政治权利。尤其在后极权时代,知识分子的聪明常常与权贵形成利益交织,不能在公民维权活动中看到它的天然正义。或者知识分子更是妖魔化公民的原始正义,而看不到专制权力对于公民生存权利的逼区。当一个政治机构的所有制约失效、各方力量失衡,当宪法和法律在制约公权力形同虚设之时,人们就有充分的权利通过非常规手段制止政治权力的违法或犯罪。1765年,一位美国公民出于公共利益关怀,把一引起公愤的腐败官暗杀,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富兰克林挺身为其辩护,认为政府若无力控制官员腐败,公民就有权利暗杀腐败官员。如果正常的渠道被堵塞,不能行使正当的公民监督权利,就可以用暗杀来摆脱一个腐败的长官。从政府的权力起源来看,公民委托其权力的代价是让渡了自己的部分权利,目的是让这样的公共机构来保证人们的基本自由、现实正义、安全和幸福,如果这种原则被遗弃,公共权力变成压迫人们的工具,人民就有权力收回当初委托的权力。在权利的维护路径中,知识分子往往没有勇气在公共空间行使自己的理性,倒是基层民众出于原始正义能够暴发出真正的力量。极权主义后期已经不同于它的典型或全盛时期,其中的血脉已露衰相,但心气并未丧失,为了延长其寿命有时会释放一些橄榄,这时候,一些知识分子就会激动不已。对于它可能脱胎换骨的幻想,导致部分知识分子开始梳理这种政权的合理因素,并一厢情原地设计好人政府的线路图。通过改革的话语叙述,一些儒生和自由主义的政治想象开始活跃,以此,给后极权政治提供了足够的喘息机会,混淆了公民个人权利与政治参与的界线。由于多年来极权政治造成的社会阶层的信仰专制,正统意识形态信仰崩溃之后在瞬间成为信仰真空,这时恰恰成为知识分子启蒙的学术园地,各路精英在争当信仰领袖中争夺信仰资源。精英的自负再一次陷入道路的绝对化,以此造成其理论主张与现实的严重脱节,都想领导民众,而不是充当民众,民众又面临陷入新的政治形态的利用。知识分子有着过于追求完美的浪漫情结,这种在正义、理性之名支持之下的道路主张潜藏了新的极权主义的基因。精英的话语傲慢同样在剥夺和掠夺民众的权利空间,使民众在新的文化迷雾中左右飘摆,影响了对于极权政治的致命消解。
第三,法律的维权之路将进一步逼迫政治权力的现实张扬。后极权社会虽然存在各种谎言与社会冲突,但其中的主要矛盾并不是民众与政治核心之间,主要存在于民众之间,或者民众与基层权力之间。矛盾的个案造成维权的碎片化,加之利益引导的维稳系统的运行,也进一步抵消了民众阶层的政治诉求,于是,这个时期难以有民间发起的政治运动。虽然知识分子总希望登高一呼就带来社会的根本变革,但这种根植于浪漫文学传统的偏好难以在现实中寻求市场。正如哈维尔指出的,后极权社会并没有尖锐的两极分化对立,这种情况下,任何浪漫主义的政治激情都很难在整体社会中达到共鸣,因为整个社会已经酣睡在消费主义的狂热竞赛之中。但是,个体权利被侵害往往激活个人的权利意识,这个时候的法律维权胜过了浪漫色彩的价值启蒙。维权活动中离不开法律的支撑,也离不开法律务实人士的勇敢参与。这几年,参与各种维权活动中的律师其价值和作用已经凸显,他们首先从尊重现行的法律开始,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倒逼政治权力兑现诺言。这种对于个案的维权中,一些优秀律师并没有精英主义的领袖立场,而是把自己设立成一种受迫的境地,其彰显的意义和价值远远胜过了意见领袖的津津布道。这些维权行因为保持了与现行法律的一致性,因此不是地下组织及其政治活动,反而是一种不是政治活动的政治意义的宣示,其尊重法律的原则又为法律的维权之路提供了相对的安全屏障。这种对于具体权利空间拓展的力量远远胜过那些空洞的“持异义者”,法律的倒逼在一定程度上使极权主义无法再聚拢起扩张的力量,每一次维权又成为一种权利启蒙的具体实践。伍雷律师在维权现场捧读《为权利而斗争》,其象征意义的意味深长已经与精英的学术想象拉开距离。
现实的意义上,那种精英立场的“请命联署”很难为民众的权利空间带来实质性影响,同时还刺激了极权政治中心的敏感神经,从而又激活了其政治权力的统治能力。与其说是一种承接四五一代的行为艺术,不如说是一次后极权温和外表之下的集体芭蕾,不仅无助于形成共识,也不一定有利于宪政之路。那种以“请命联署”的形式进行的主张实际无异于乞求朝廷,要知道,现实政治的敏感中枢恰恰在这些大而无当的大词之中,过于宏大的词语不仅抽象,还无助于公民的具体权利空间。后极权时代的变革共识已经有广泛的民间基础,这是极权政治提供给时代的唯一成果。但变革之路的认知千差万别。西方宪政、儒家宪政、社会主义宪政的各种主张也在相互抵消,其扭曲的生态秩序恰恰达到了极权政治统治下的力量均衡,尽管花开万朵,但并未带来真正的春天。这里的宪政之路或变革之路的共识应该是精英要首先下沉为民众,然后与民众一同承受政治权力带来的压迫与痛苦,从而在极权政治的历史中梳理变革资源,才能让知识发挥作用。这样不仅能够使知识再一次显示其蓬勃的正义力量,还能从此洗涮近年来知识获得的一切耻辱。权利路径的平民立场与底层视角还会平衡政治想象主义的浪漫,使社会的权利空间逐渐形成多种交织的小共同体,在义务道德与信仰正途中构建实现宪政的公民社会基础。
宪政之路或许是后极权时代的最后让步,但这一切不能建立在对执政者人格与思维正常的幻想之上,人性在权力中心的幽暗向来深不可测。
2013年4月13日
(编辑:陈家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