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鄢烈山
温家宝总理在春节团拜会上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个新提法让我非常感动。
作为政府工作宗旨(或曰政府“合法性”依据),为人民谋幸福的说法,在230多年前的美国《独立宣言》中,在延安时代的颂歌《东方红》里,就已有了;统计“幸福指数”更是一种时尚的做法。问题只在于,一要防止官员浮夸政绩,出现“被就业”、“(工资)被增长”之类欺世盗名的人民“被幸福”;二要警惕回到30年前公然宣称就是要“舆论一律”,严控信息公开从而在大饥荒年代和“文革”动乱时期,还在高唱“到处莺歌燕舞”和“就是好!就是好”的伪幸福局面。
而“更有尊严”的提法,特别触动我心。老实说,我觉得中国人最缺乏的就是做人的尊严。在“人情社会”里,有多少人能不屈心降志“找关系”?你可以不图升官发财巴结人,但是为了孩子上学、就业,死扛到底不腆颜求人你能心安理得吗?国家富起来了,即将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可是到欧美国家要办签证要过海关,持中国公民护照,被人“另眼相看”审视着,自尊心不能不受伤。谁叫中国人确有许多偷渡者赖在人家那里不走呢?
关于幸福与尊严是个很重要也很复杂多维的论题,值得深入探讨。在我看来,幸福与尊严都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所谓“衣食足而后知荣辱”,韩方明先生“活得有尊严先要有体面”,国际展览局主席拉丰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城市要让每个人生活得体面”,大体都是这层意思。试想,一个啼饥号寒的人,一个无钱治病而受疼痛折磨的人,或挤在春运临客里被屎尿憋得想哭的人,一个蚁聚在“蜗居”里难免产生摩擦的家庭,幸福感和自尊心必然大打折扣。但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物质条件下,如果说人是否幸福主要取决于个人心理感受,尊严则既取决于个人的价值取向,也取决于外部的社会环境和评价。
要问怎样活得更有尊严,先要弄明白什么叫“有”尊严。尊严首先是一种内在的坚强,独立品格,自在自足的精神。自立自强与自尊是一体的,“威武不屈、贫贱不移、富贵不淫”的人是有尊严的,古贤称为“君子”、“大丈夫”;反过来则云“人必自侮而后(别)人侮之”。其次不是说你有钱或有权,就当然叫“有”尊严。只会扫地做饭的文盲老太太袁苏妹,以她敬业周到的服务受到香港大学师友的尊敬,被授予“荣誉院士”称号。现在有些官员谄上欺下,表面八面威风,实为众所不齿。昨日多家媒体报道,安徽省一位“局座”遭前妻和17岁的儿子公开举报其贪污受贿嫖娼,他的尊严安在?那些在境外出手阔绰的富豪及其家人,被商家当“财神”或“冤大头”,却被世人视为财路可疑的暴发户。一个国家也是这样,如果内政不修明,“实力”再强大,哪怕天天“可以说不”,也不可能得到国际社会的尊敬。
尊严既有内在和外在两条标准,仅靠个人修养修炼修为是不够的;世上超凡拔俗的“真君子”和“大丈夫”没几个,大多数人都不得不为社会环境所制约所影响。要人们活得“更有尊严”,必须坚持和深化改革,加强公平正义和民主法治建设。没有人格平等,权力与权利边界不清,大搞“官本位”,人身依附严重,谁能有尊严?平头百姓固然要看当官的脸色,小官不是也要仰大官的鼻息吗?讲真话“口将言而嗫嚅”,举报违法而担心被“跨省追捕”,一被“破格提拔”就被公众怀疑有“背景”,不能服众,威信何来?没有法治,企业办得再大再成功,总忧心红黑两道有人找碴掐死你,多方陪笑打点。诸如此类,能有尊严吗?
因此,人们要活得更有尊严,除了公民的“反求诸己”,国家也必须“自强不息”,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等各方面努力进步,让人们尽早生活在自由平等规范有序的大环境之中。
(编辑:崔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