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物权争议而被撤拍的张大千人物画《拟唐人秋郊揽辔图》。
一幅张大千人物画《拟唐人秋郊揽辔图》因为物权争议,上周苏富比临时决定予以撤拍。此画原为民国建筑商人陆根泉所有。他的女儿陆介铿日前入禀高等法院,指该画系张大千于1950年代赠予其父,父亲后来转赠她作为结婚礼物,画作其后寄放在父亲一名老员工家中,近日却出现在拍卖会中,遂入禀法院禁止苏富比将画拍卖。
本来这则消息没有什么稀奇,有物权争议的物品当然不能拍卖,就像赃物不能进行交易一样,不但是拍卖行且是整个商业领域的基本常识。但是,正应了一句“姐不在江湖,江湖上有姐的传说”。更何况苏富比一直是这个江湖的“大姐大”,一举一动,总让人有评头论足的“嚼头”。
不过确实有些拍卖企业有时不免见利忘义,钻法律的空子,对有物权争议的标的“先斩后奏”一拍了之。等到产生法律纠纷了,再“从容”应付官司。反正诉讼程序繁杂,尤其在国内这类官司到头来往往吃亏的是作为私人的原告,劳民伤财,得不偿失。当然,“店大欺客”、“客大欺店”的商业默契古今中外永远通行。多数拍卖公司之所以奉公守法,不愿招惹官司和纠纷,倒不是它特别爱惜羽毛,而是在声誉和利益的权衡中,越是大牌的公司越是看重前者。艺术拍卖说穿了面子第一,门面第一,因小失大的事情是千万不能干的。
十多年前,笔者亲闻一则案例。沪上某拍卖行拍卖一张傅抱石山水画,系傅氏当年送给某位领导的作品。领导身后,其中一个儿子将它私自拿出来拍卖。结果其他子女发现后,要求拍卖行撤拍。拍卖行的负责人,好不容易征集到这件重要作品,错误地认为这是你们家里的内部纠纷,拍卖公司与委托人之间有合约在先,和我们拍卖公司无关。因此对其他子女的撤拍要求不予理睬,拍卖照常进行。子女们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那名负责人对法院中止交易的要求置之不理,采取躲闪拖延并寻求舆论帮助等行为,同时让买受人尽快交割货款,造成已经成交的既成事实。双方暗中较量博弈的结果,法院方面以“妨害司法”等罪名,对这名拍卖行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案子发生,严重影响了该拍卖公司的声誉,很多原来的客户再也不敢委托拍品,业务从此一蹶不振。这名负责人真算是“偷鸡不着蚀把米”,因小失大,教训深刻。
其实这类有关物权的争议纠纷,在今日国内日益高涨的“收藏”行情下,并不鲜见。今年春季嘉德拍卖会上,有一部由周作人撰书、鲁迅批校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系知名文人唐弢旧藏,由其后人委托拍卖。但周作人之孙周吉宜提出异议,认为“这份手稿为周作人先生所有,该手稿在‘文革’抄家时被抄走至今未归还”,要求停止拍卖、返还手稿。拍卖方则表示,因周作人后人未能提供充足的物证,拒绝了对方的撤拍诉求。据国内拍卖行有关人员透露,碰到这类事情,通常只要没有法院方面的通知,一般是不理会私人请求的。
由于历史原因,特别如“文革”中被抄的文物、手稿等未完全归还当事人,其实并非个案,而由此导致的案件也并不鲜见。即使“文革”发还的文物,当时执行的情形也是乱哄哄的,比较粗疏。旅居澳大利亚的王先生曾告诉我,当年国家落实退还政策时,很多东西都只有账目,找不到实物了,于是大家在仓库里自己找类似的东西“凑数”。“这等于大家在抢东西,我还算懂行,知道好坏,找来的东西比较值钱。许多不懂行的家人拿到的尽是一些赝品垃圾。”据说有位大画家去拉东西的时候,把唐云的几个红木旧画框搬上车,直到有工作人员发现叫了起来,才悻悻然搬下来。当时乱象,可见一斑。[NextPage]
要厘清物权,有时很不容易。以前生活贫困,大家对这些字画古董并不重视,祖上的收藏在分家时并不认真。结果现在值钱了,喜欢的懂行的后人拿多了,拿精了。不喜欢的拿少了,拿差了,甚至当时不要,现在发现吃亏了,于是产生新的纠纷。去年就有民国收藏家傅增湘家属致函北京文物局,要求重新分配家族遗产,矛头直指其孙傅熹年一例。其实都是钱惹的祸。
也是在多年前,笔者为某老板处理一批淘汰的书画,都是些不大有收藏价值的应酬作品。不料过了四五年后,竟有检察机关的人员找上门来,询问是否经手过一张张雪父的梅花图轴。原来有某美术馆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将馆内上百件书画偷偷卖出,张画自是其中之一。即使私下交易,经手东西也要千万小心。
关于物权争议,不妨再多说几句。如今不光拍卖公司,博物馆、美术馆、画廊等同样面临类似的问题。《纽约时报》今年7月发表长篇专题报道,题目援引美国著名中国古董商赖利(James J. Lally)话:“文物在自证清白前,都是有罪的。”文章说,2008年美国艺术博物馆馆长协会起草了一个文件,要求博物馆在收藏文物时,对方必须提供1970年以前的档案记录。现在这个共识正式通过,引起国际业界巨大反响。博物馆以后在购藏或接受捐赠文物艺术品之时,越来越注重来源的清白,从源头上杜绝各种不法交易的滋生。因为在那些乐施好善,那些冠冕堂皇的艺术品捐赠背后,总是潜藏着形形色色的肮脏买卖,无形中成为犯罪的温床,如走私、盗掘和盗窃。该法案的实施无疑是一个巨大进步,意义深远。但这一文件对中间商和收藏家们来说则如四面楚歌,日子挺不好过。如果没有合法档案,东西再好,要卖、要捐都没法实现,只有砸在手里。受此影响,苏富比、佳士得等拍卖行现在收件的政策也比以前大大收紧。我不知道此次香港撤拍事件和美国的政策有无连带关系。
好的市场都是“管”出来的。有点记性的人都明白,即使国际拍卖公司也从来不是一向听话的“乖乖女”。1997年,英国资深艺术记者华生(Peter Watson)出版《拍卖苏富比》一书,通过自己的亲身卧底,揭露苏富比参与意大利、埃及等国文物走私的惊天内幕,引起国际舆论轩然大波。2000年,美国和欧盟控告佳士得与苏富比联手垄断委托佣金。官司最后,两家公司同意,向所有曾在价格垄断期间委托买卖的客户支付赔偿金,总额高达5.12亿美元。相对而言,国内艺术市场尚属初级阶段,这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对拍卖行等相关艺术机构的监管尚缺乏力度,许多管理盲区亟待弥补和完善。
反正,以后“收”东西,大家要小心了。
(实习编辑: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