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德
山寨产业是小型、小规模生产的地下产业的中性表述,代表作是山寨手机,主要特点是仿造与低档。山寨这个词正在迅速从经济现象演变为社会文化现象,它同黑社会文化、土匪文化没有区别。有人偷换概念,将“山寨文化”等同于草根文化。草根阶层固然是山寨产品倾销的主要对象,但两者却不能等同,犹如乌鸦在鹊巢下蛋而孵出的不会是喜鹊一样;然而,所谓的山寨文化在中国却畅通无阻地形成蔓延之势,继山寨手机面世之后,又有山寨电脑、山寨相机、山寨服装以致山寨艺术等等纷纷出笼。当“草根”几乎同“科学”一样俨然变成褒义词、变得大家都不敢碰的当今天下,人们反对以剽窃为生的山寨文化的呼声不高、不坚定,显示出国民心态的总体颓败。草根不能做为抹杀是非的借口,它只有在抵制特权言行时才值得关注;更何况山寨文化这种毒瘤,不仅让草根蒙羞,也使中国蒙羞。山寨文化正在对作为精神载体的当代艺术形成冲击,当代艺术中的草根和植根于草根的当代艺术,有必要同它划清界线。
山寨文化通过窃取他人的知识产权,经过拼凑和贴牌,以低价占领市场,使侵权风气变成文化的常态。据统计,2007年山寨手机产量不下1.5亿部,同国内市场总销量持平。它的蔓延如同癌细胞取代了常规细胞,它嘲弄的是人类的创造力。这种他杀兼自杀的行为方式却在中国招摇过市,甚至受到吹捧。山寨文化的档次,同山寨手机与手机使用者传播的信息一样,处在低级的水平。山寨产品把中国平民引入消费陷阱,使得本来就很低的国民素质在彼此的沟通中恶性膨胀,进一步淹没声音本来就很微小的精英势力。山寨文化打破了公认的规则,树立了无视专利制度的榜样。是的,没有山寨产品,大部分中国人可能仍旧徘徊在农业文明的边缘。这是国人面对山寨文化时的两难选择。覆盖全国全球的电视文化调动了中国人渴望美式消费的心理,把他们拉回到简朴时代,任何道德的说教都无能为力了。国家与国家、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别,在一定程度上缘于专利制度的缺陷。它属于另外一个需要检讨的问题。用剽窃对专利制度进行实践批判,决不是体面的行为,更不值得标榜。中国的发展如果按照山寨的逻辑推演下去,中国永远只配拾人余唾,中国文化也就永远只能降格为在别人背后跟踪的影子文化。
网络中把种种非主流文化现象统称为山寨文化是不负责任的议论。比如“山寨百家讲坛”,意图是分庭抗礼,它发端于学者韩江雪连续两次被央视《百家讲坛》拒之门外后,自费拍摄了一部视频《从靖康耻到风波亭》,挑战《百家讲坛》,随即引起众多网民的热议。“山寨诺贝尔奖”的意图则是对公众反感的人物的讽刺,比如让华南虎事件中的周正龙耻获“诺贝尔生物学奖”;让经济学家徐滇庆得到“诺贝尔经济学奖”,因为他坚持诉说深圳房价不会下跌。山寨电影、山寨春晚、山寨大学等等“在野”的文化现象,都不能被归入山寨,也不全然是草根。韩江雪和山寨诺贝尔奖的策划者是草根吗?不是。他们充其量只能被视为暂时怀才不遇的在野者。他们有学问,有自己的判断,他们同一味窃取他人成果的山寨制造商不能相提并论。
中国的山寨艺术如何?山寨艺术的制作者应当属于这样一群人:他们照抄或摹仿欧美名家的作品或画风,照抄或摹仿国内画坛卖相不错而且容易仿制的名家作品,以低价位兜售来搅乱中国当代艺术。这类角色在中外艺术史上从来没有好名声,今后也只能会被当作笑柄。山寨艺术是山寨文化的支脉,它的理念是仿造,性质是剽窃,行为是重复。重复带来的是文化的趋同,而文化的形成和演进需要的却是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讲,山寨文化和山寨艺术是冻结创造和窒息文化的社会现象。
数千年封建传统形成的因袭风气,是中国滋生山寨文化的肥沃土壤。国人热衷摹仿,可以说前仆后继,按文献记载不晚于周朝,其实应当更早,从考古发现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蒙昧时期。它是人作为动物的摹仿习性的集体表现。当然,人类社会如果只有创造而没有对创造的广泛认可,就会各行其是而流于无序。所谓广泛认可,是指特定的时空中最佳创造物得以普及,出现大面积的仿造。这种行为叫做制造。比如服装设计中具有创造因素的作品就那么一件,而服装商通过专利制度批量地仿造,成为一个时段中的流行款式。短期地看,仿造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许不是致命的,但它伴生的生存观念、社会观念却是致命的。
艺术是观念的载体,它的本性决定了它会拒绝摹仿,决定了它会背离山寨。京沪等大都会的城乡结合部建立的当代艺术区,在地理位置上属于山寨,但性质不能等同于山寨。相对于常规社会,山寨是弱者,当代艺术家却是艺术界的先锋与独行者而决不是弱者。当代艺术不能同情弱者;金钱至上、弱肉强食的商业世界更不会同情弱者。艺术批评界和策展人不是红十字会成员或民政部官员,不承担艺术扶贫的义务,更不存在为剽窃者捧场的义务。当代艺术从来都不会在恶劣的环境下成长,它是社会财富与国民的自由达到某种临界点后自然出现的产物。
(编辑:范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