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凭《音乐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准携带手机、传呼机和随身听等与本场考试无关的物品。
2.考生进入侯考室后,听从考务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考务人员做好验证等工作。
3.考生在侯考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吸烟。
4.考生应按考点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补。
5.考生在考评组组长指导下按考试指令进行考试,不准提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不准向考评人员暗示或透露考生本人的基本信息。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找考评教师说情,递条子或暗示考评人员给予照顾等。
7.考生如违反考场规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实习编辑: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