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了2009年艺术类高考的考试安排,从2009年起,山东省对艺考美术类考生实行统考。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组织校考的学校需向省招生考试院申请。
获准组织校考的招生学校应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省级统考专业的考生应根据有关省级招办提供的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信息确定校考考生名单。校考应于1月31日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查阅。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此外,2009年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编制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的高校,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实习编辑: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