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S.H.E成员Selina(任家萱)和俞灏明在上海拍摄电视剧《我和春天有个约会》爆破戏时被烧伤送上海瑞金医院急救。消息披露,两位演员伤势立即引起人们的关注。
对此事故,媒体关注在情理之中,剧组就此事故发表声明:正在上海拍摄的《我和春天有个约会》剧组在一场爆破戏的拍摄中突发意外,演员俞灏明和Selina意外受伤,目前正在积极治疗。剧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两位演员并无大碍,剧组会派专人精心照顾,争取早日痊愈。剧组也对媒体和粉丝的关心,表示非常感谢,希望大家接下来一如既往给予剧组和演员支持。令人不解的是,在这个声明中却丝毫未提及如何防止事故再次发生而采取相应保障措施的问题。
安全生产是个老话题。只有安全的生产才是科学有效的生产。现在,影视进入了市场化,随着竞争的激烈,加快生产速度之余,由于演员片酬涨速过快,使影视生产成本不断提升,而对影视剧安全生产问题,却大有轻视之意,造成拍摄现场事故不断。在《我的团长我的团》片场曾发生烟火师被炸事故,造成一死两伤的惨剧。由此,我曾写过一篇评论《烟火师“炸”出血的教训》。幸亏那次事故发生在演示过程中,如在拍摄中,后果不堪设想。事故发生后现场安全级别提升到最高状态。有这种态度,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换个角度看问题,如能把安全问题考虑在先,悲剧可以避免。这倒使我想到冯小刚拍摄《集结号》,为营造战争场面的震撼力,考虑得非常周到和细致,剧组花重金邀请韩国影片《太极旗飘扬》特技组加入,因为他们更有经验。
有人比喻,现在影视剧剧组有的像“小煤窑”,大多临时组建,存在许多不安全隐患。谁来监管影视剧生产?《我和春天有个约会》的事故再次拉响了影视剧安全生产的警报。
从《我的团长我的团》、《滇西1944》、《赤壁》、《秘密图纸》到最近发生的《我和春天有个约会》演员受伤事件,影视作品接连发生重大事故,究竟谁为安全埋单?这个老问题值得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并拿出可行性方案。从操作层面看,在影视剧拍摄之前,影视剧公司必须向广电总局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报批。据广电总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主要负责电视剧题材的审批以及拍摄完成后的审查。在电视剧拍摄过程中我们并不参与。”而剧组相关人员介绍,拍摄军事题材影视剧,只要涉及枪支和弹药,必须向当地公安局进行备案,但对于发生最多危险的爆炸和烟火场面拍摄,并不需要备案。据一位法律专家介绍:剧组使用爆炸品等,上岗人员一定要有许可证、爆破证,如在安全措施一切合法情况下发生事故,属于民事,双方调解赔偿就行;但如果是在上岗人员缺乏许可证、爆破证等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属于刑事犯罪,制片方可以被判刑。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即使是临时工替身演员,剧组也要帮他买保险,否则也违法了。
防患于未然,我们在此强烈呼吁,主管部门不仅要对影视生产的内容安全进行把关,为了确保影视剧安全生产,有关部门同步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势在必行。
(实习编辑:明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