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14日就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等发布公告,明确了网吧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电影使用费收取标准及转付办法。根据公告,2011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飞机、火车、轮船、长途大巴等播放电影必须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影著协”理事长、中国版权协会会长朱永德表示,“影著协”将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取。
欲收其费,何患无辞,“影著协”真的要学习“音著协”好榜样了。不过,人家要比“音著协”技高一筹啊。首先他们对税收照单全收概不外流,不用像“音著协”那样纠结,为了合理分配利益绞尽脑汁,再就是他们还独创一套收费秘笈,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收取,算是让我们见识了另类的税收新模式。
意味深长的“有人脉关系”,这无疑是“影著协”收费的最大亮点,看到此人们禁不住浮想联翩。怎样才算“有人脉关系”呢,其实无外乎两种人,要么权力够大,要么手段够狠,权大一级压死人,逼得你不交也得交,手段够狠吓死人,让你不敢不交。在我们传统的印象中,办事若要通过找人脉关系才行得通,往往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情,因为名正言顺的事是不需要走旁门左道的,挺直了腰杆子办就是了。
就像“影著协”此次收费一样,既然自称合法又合理,那就按正规程序来好了,该怎么收就怎么收,谁若不交马上法办,你这一找“有人脉关系”的地方人员倒好,本来也许还是件理直气壮的事,到头来却被人们抓住了小辫子,老百姓不骂才怪,我们何时见过国家税收机关通过人脉关系收税啊。“影著协”聘请“有人脉关系”的地方人员收费,说白了就是心里发虚,既拿不出颇具说服力的税收理由来,又怕犯了众怒,只好动起歪心思,花点钱找人出头露面了事,反正版权收费对于“影著协”来说本就是无本买卖,甭管最后拿多拿少那都是钱。
实际上,影视著作权和文学著作权一样,都属于私权,版权一旦被买断那就是单位或个人的了,权利人加入或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都是自愿的。假如某单位购买了某部影视作品的版权,怎么运作那都是人家的私事,就像某些提供免费视频的网站,他们之前已经向版权所有人支付了使用费,根本没必要再向“影著协”交费。你作为一个协会组织,收点管理费情有可原,但若牵涉到版权归属和收费问题这由不得你。当然,你若经过权利人授权那另当别论。
“影著协”征收版权税,无疑会损伤到大众的利益,因为网吧、飞机、火车、轮船、长途大巴等运营单位是不会充当冤大头的,这些节外生权的费用到最后还是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么大的事,“影著协”起码也应征求一下大众的意见吧。
(实习编辑:明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