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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们的基因突变

2010-03-15 14:59:09来源:《精品购物指南》    作者:

   

作者:许涯男 王子烨 谢韬 金喆

  这年头,除非你是传统侦探小说的“超级饭”,你才会捧着大部头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不忍释卷吧?或许你的书架上还真有那么厚厚一套,可你敢说它的功能大得过一块墙纸吗?

  烟斗、手杖、黑礼帽,命案、推理、擒元凶……19世纪那一套“元侦探”现如今不能说已死已僵,却委实闷了些酸腐了些,怕是只能被束之高阁了。在最新的电影版《福尔摩斯》里,老牌坏男人小罗伯特·唐尼将观众们既定思维里那位冷静、沉郁的绅士神探颠覆成了又酷又能打、又帅又搞笑的动作英雄,推理让位,男色先行。

  如果说电影版的刻意颠覆是为了更适合新时代的商业视听语言(动作性/大场面)和商业心理诉求(暧昧性/刺激度),那么以“福尔摩斯”为始祖的各时期各国度的经典“神探”形象其实从未停止过与时俱进的基因突变。20世纪中期的美国作家们将其置之死地而后生地变异成了醉生梦死的孤独硬汉,“末世纪”的日本推理“大拿们”则将其涅槃成了从长不大的柯南到一点正经都没有的老头任三郎等各路“怪咖”。OK,“孤独”与“搞怪”岂非正是“新时代”这枚硬币的正反两面?福尔摩斯们,知死而后生,摇身一变,走进新时代。

  19世纪的绅士老祖

  福尔摩斯是世界三大知名人物之一,与米老鼠和圣诞老人齐名。

  英国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而福尔摩斯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100多年间,有多少读者是从福尔摩斯开始喜欢侦探小说,又有多少作家因为读了柯南道尔的作品而走上侦探小说的创作之路?都无法统计、无法估量。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得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那么多的大小案件,鲜少有不成功或太牵强的设计,反倒是有很多的创意成为后世模仿的对象。福尔摩斯已经成为“元侦探”的代名词。

  在小说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此次却破天荒地授给了虚构人物。

  柯南道尔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夏洛克·福尔摩斯)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柯南道尔是从自己见习于爱丁堡皇家医院时一名善于观察的老师的身上获得灵感,从而创造出了福尔摩斯这一人物。

  福尔摩斯有六英尺多高(合约180厘米),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这是存在于19世纪英国浓雾中的福尔摩斯,他乘坐着马车或火车出没在11月伦敦的大雾之中。他住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他流行的报纸,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接触……

  确切地说,福尔摩斯是一个乡绅的后代,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因此他自幼熟悉凡尔奈的画作,从中了解两代以前的社会风俗,由此亦说明他为什么能适应乡间生活,熟悉乡下的情景,而且对法国的案件从不放过任何机会。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但比哥哥迈克洛夫特略逊一筹),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平常他都悠闲地呆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

  智慧:“你知道每一件事情”

  在福尔摩斯众多名言中,“头脑是我的一切,身体只是一个附件”算是柯南道尔赋予福尔摩斯的最显著标识。而比之于当下社会横行的实用主义哲学,19世纪社会对纯粹的智慧、逻辑有着更明确的推崇。

  柯南道尔写的关于福尔摩斯的56个故事全部遵循了同样的基本模式:侦探让委托人向自己说明要解决的问题。在调查过程中,他甄别极其重要的线索,提出解决问题的假设。其他人物几乎总是不能领会他的推理,或是从提供给他们的资料中得出正确的结论。一旦罪犯被确认,他就被迫与证人对质,或者由福尔摩斯向羡慕的听众解释他的推理过程。在《士兵的奇遇》中,詹姆斯·M·多德被福尔摩斯的推论弄得无比震惊,把他描述为一位“巫师”,并以夸张的口吻说:“你知道每一件事情。”华生对福尔摩斯的评价则是:“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NextPage]

  优雅:别忘了他会拉小提琴

  很多福尔摩斯迷曾亲自前往位于贝克街的“福尔摩斯博物馆”凭吊追思。而从福尔摩斯的房间我们能看出什么呢?正如书中所说,这间书房不大,也非常简朴,壁炉内炭火摇曳,炉旁有一把古老的藤椅,茶几上有福尔摩斯先生用的烟斗、放大镜和一顶方格花呢帽子,帽子的特别之处是前后有两个帽檐。访客在藤椅上落坐,拿起那个古色古香的大烟斗,仿佛就能看到福尔摩斯正在一边吸烟一边分析思考案情。房间里有两扇窗子,下面便是贝克大街。靠窗的角落里摆了一张小桌子,上面放满了瓶瓶罐罐,显然是福尔摩斯搞化学实验用的,而两支蜡烛还在忽明忽暗地燃烧着。桌上还有三本卷宗,分别是“人类社会学”“脚印与演绎推理实证”和“化学分析原理”。桌旁有一把小提琴,虽然非常干净,而且古色古香,但只剩两根琴弦了。

  福尔摩斯拉得一手好提琴,甚至能在拉琴过程中获得灵感、侦破疑案。据说这把小提琴是著名的意大利斯特拉迪瓦雷斯提琴,制作非常精细,价值高达20万英镑。而福尔摩斯在一家犹太人的商店里看到它,只花了500畿尼(英国旧货币)就拿下了。

  简朴、烟斗、书籍、用低价买来的名家小提琴……这一切具体的物品,均勾勒出了一个这样的形象:他热爱知识,不喜奢华,而且对音乐有着行家般的鉴赏能力,起码不会把花菇当成鲍鱼。

  敏锐:对细节的观察+对公共事件的审视

  《福尔摩斯》里的一个细节可能很多人都记忆犹新:那是一场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对手戏,华生戴了一块手表,此表是他哥哥的赠物,华生只向福尔摩斯粗略描述了几句,福尔摩斯就通过观察推测出华生的哥哥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这让华生非常惊讶,以至于他以为福尔摩斯与他哥哥原本就相识。

  另外,福尔摩斯的各种探案都涉及到英国当时的社会现实,突出表现了道德问题、犯罪问题以及殖民主义的问题。图财害命、通奸谋杀、背信弃义、专横跋扈、巧取豪夺、强盗行凶、奸徒肆虐……无一不在小说里得到反映。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他观察人们的心理活动,把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密切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梳理案情的脉络,抓住要领,进行充分的研究,然后再作出判断。另外,福尔摩斯十分注意搜集和积累资料,从各种案例到报刊杂志,只要案情需要,他都可以信手拈来,查阅参考。他还对犯罪学和法医学进行必要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这对他的破案活动也起了十分有益的作用。

  谨慎:很镇静地运用思绪,正像弈棋的好手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几乎毫无例外地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即使是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一丝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很镇静地运用思绪,正像弈棋的好手,深谋远虑地搬动他的棋子一般。”

  20世纪的悲情父辈

  硬汉,是20世纪侦探小说中的永恒经典。始自达希尔·哈米特塑造的山姆·史贝德,至雷蒙德·钱德勒令菲利普·马洛成为一代传奇,再到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对酒精情有独钟的马修·斯卡德,每一个人物都以一己之力对抗横挡在前面的恶劣世界,让男子为之热血沸腾,让女子为之倾慕。

  或许我们的时代已经不再呼唤这般愤世嫉俗的形象,在如今的时尚杂志封面上,硬汉成了那些穿着昂贵套装,用精致护肤品遮掩住那一点皮肤瑕疵,被贴上了“型男”标签的超级偶像,与针砭世态、现实主义浓重的硬汉派侦探小说里所描述的孤胆英雄相去甚远。硬汉逐渐沦为了精英阶层的专属,有一份尚在打拼的事业,几个温柔贤惠的女人萦绕其间,还有一个其乐融融的家庭在某处雷打不动地等候着,时刻向他那颗疲惫的心敞开怀抱……

  倘若每个现实版的精彩故事都要符合如此浪漫的童话基调,而将那些在真正的底处生活的灵魂拒之门外的话,多少会有些令人伤感,想必酗酒亡命的钱德勒也只能含冤九泉,命途潦倒的马洛终究恨不得吞枪而死了。但无论现实来得再平庸再现实,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硬汉,和女人的性幻想一样,这种总是被患得患失的日常生活打断的英雄情结,与其说是不切实际的奢望,莫不如说是与生俱来的生理权限。

  硬汉的存在,总离不开城市的喧嚣与孤独。硬汉派侦探从20世纪20年代末期开始在美国兴起,持续在50~80年代大放异彩,正是由于社会秩序的紊乱,经济危机、世风腐化、信仰迷失、人性堕落等诸多阴暗面形成了呼唤这类流离于体制之外之士的迫切需要。作为“最糟糕的时代一朵悲情奇葩”,恰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那些背负宿命的不公,不求随波逐流的独立人格才会为人所津津乐道。硬汉侦探小说的独特魅力,即在于它们打破了那种专注于推理情节的俗套,创造出以简洁的叙述和机智隽永的对话为特点的新文学艺术,从虚拟时空中抽身而出,让赤裸裸来去无牵挂的人格重归首要地位。假如由于当今时代的审美偏好而彻底遗失了这笔财富,我们又如何具备面对空虚真相的智慧呢?[NextPage]

  菲利普·马洛:有情有义的悍探

  经典独白:“我目送出租车消失。我回到台阶上,走进浴室,把床铺整个弄乱重新铺。其中一个枕头上有一根浅黑色长发。我的胃里好像沉着一块重重的铅。法国人有一句话形容那种感觉——那些杂种们对任何事都有个说法,而且永远是对的。告别就是死亡一点点。”——摘自《漫长的告别》

  雷蒙德·钱德勒在写这个爱憎分明,很难被搞定的高贵男人时很注重技巧,他几乎从来就不直接描述马洛的外貌,大段心理独白、火药味极重的斗智斗勇的人物对话反而最有说服力地展现出这匹独狼难以言说的迷人特质。上段文字刻画了马洛面对偶遇的心爱女子离开时的内心世界,由时光打磨成的坚毅中渗透着淡淡的无奈与悲伤,对硬汉柔情一面的突然捕捉恰巧不偏不倚地成为整部小说的点睛之笔。而战后的欧洲新浪潮导演和好莱坞之所以偏爱这位私家侦探,也正因为钱德勒在人物原型的外在特征之外留下了充足的可塑空间。

  “故事就是关于这个人为了寻找隐藏的真相而进行的冒险,如果不是发生在这个擅长冒险的人身上,则也不能称其为冒险了。”钱德勒在《简单的谋杀艺术》一文中道出了他创造马洛的文学原则,其实这未尝不可以用到他自己身上。尽管他一向对世俗投以鄙视目光,经常大放厥词,语出惊人,甚至还不忘搞点文章调侃调侃彪汉海明威,但其勤勤恳恳伏案写作的一生,与不求功名但求安定坦荡的马洛正好互为写照。假设不是由钱德勒来执笔,马洛或许就缺少了一半灵魂。

  马修·斯卡德:玩味孤独的自我放逐者

  经典独白:“我走到阿姆斯特丹。喝一点波本可以缓和白兰地的冲击。喝一点波本可以缓和所有的事情。”——摘自《黑暗之刺》

  作为健在人世的欧美硬汉派小说第一人,劳伦斯·布洛克最擅玩味孤独,这大抵和他一直魂牵梦绕的纽约城有关。一座城市有多少喧闹,就有多少孤单,有多少奢华光鲜,就有多少黑暗落魄。他创造的拥有一个关系疏远的妻子和两个几乎不联系的儿子的无照侦探马修·斯卡德,就是自甘放逐于黯淡宿命里的边缘式人物。

  整个斯卡德系列小说的干净利落的心理描写,不动声色的硬朗之风,显然承袭了钱德勒、哈米特等硬汉派开山鼻祖的写作传统,仿佛斯卡德就是将洛杉矶口音换成了纽约口音的马洛一般,但布洛克的过人之处还在于,在他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到人物、剧情与城市之间的三重关系,而非像在传统侦探小说中,仅仅存在人物与剧情的两重关系。城市不光是巨大的浮岛式的背景,还作为一种潜在的角色,参与到对话中来,马修·斯卡德与他所在的纽约融为一体,密不可分,纽约的孤独,便是他的外衣,他的皮肤,他的呼吸。

  对待酒的态度,最能看出斯卡德这个人物的性格,他一开始嗜酒、酗酒,尤其偏爱能“缓和所有沉重之事”的波本威士忌,这种烈酒与其具有缓慢杀伤力的内在气质相符;而随着该系列小说不断出新,布洛克又将斯卡德重新设定成正在戒酒,每天例行公事地参加一次戒酒聚会,变为一个时刻机警对抗着内心欲念的节制主义者。从逃避世俗的放纵,到逐渐掌握控制的技巧,布洛克是在将自身面对彻头彻尾的孤独时的心得体验倾注于小说角色之中。

  20世纪末的异色后代

  幼齿神探“柯南君”

  如果所有的侦探都老气横秋,穿着一个月没洗的夹克衫神出鬼没,那么这个职业绝对不会这么惹人遐思。60年代人人要看西部片,70年代性解放,80年代我们都爱时髦阿飞,到了90年代,返璞归真,偶像们越发地转向了低龄化。同样地,侦探故事的技巧其实是既定的,除了情节桥段上的安排,谁去破案也很重要。福尔摩斯那么多集故事里,如果主角不是福尔摩斯而是些其他人的话,一定会索然无味很多。比起老前辈们,少年侦探们显得更加薄弱、苍白,倒是故事值得玩味得多,稀奇古怪的发明、神出鬼没的破案方式……只有孩子才可以这么玩。侦探不像007,要拯救的是整个世界,侦探不过是一份职业,只能还当事人一个真相。

  “真相只有一个!”于是柯南的经典对白出场了。世纪末,人人都爱柯南。

  我们都已经长大,柯南——哦不,肉体里住着少年侦探工藤新一的灵魂的小学生柯南,依然顶着大脑袋,戴着黑框眼镜,扎着绅士领结,没事的时候屁颠屁颠地跟着他的小兰姐姐四处晃悠,有事的时候马上用麻醉针迷倒毛利小五郎叔叔来找出真相。他依然是天真无垢的少年,尽管我们都知道,在柯南的内心深处埋藏了多少的不安定。

  《名侦探柯南》中的江户川柯南,即便没有被黑衣人灌下神秘毒药,也不过是名17岁的高中生而已。当他变成了帝丹小学一年纪B班的7岁学生江户川柯南时,就真正幼齿得令人胆战心惊。尽管他可能是史上最大的衰神——柯南走到哪儿,哪儿就莫名其妙地死了人,但是没有这么衰,又岂有好看的故事呢?[NextPage]

  冠在柯南头上的名衔有“日本警察的救世主”“平成年代的福尔摩斯”。实际上他不过是个打抱不平的小孩而已,而且是个被迫害者。他可以破解最高难度的案件,但是却无法挽救自身。他面对青梅竹马的欲言又止,他在黑暗组织阴影之下的无可奈何……虽然在漫画中往往嘻嘻哈哈一笑而过,但是深究起来,这都是些悲哀的东西。

  隐匿在儿童的身体中,对于柯南来说,倒是破案的法宝。到处伸脑袋张望,在案发现场毛手毛脚,总会被毛利叔叔或者小兰姐姐一顿暴打,可是他完全可以装成好奇宝宝,吐舌头扮可爱,大叔和少女能拿这样的小朋友怎么样?每次看见柯南小鹿乱撞状地拉住嫌疑人衣角叫叔叔、伯伯、哥哥、阿姨、姐姐时,情不自禁地要起鸡皮疙瘩,这小鬼头又要立大功了——虽然功劳最后总转嫁到毛利小五郎的身上。

  和很多前辈不同的是,柯南并不是挂牌做生意的侦探,他每次只是恰巧身在案发现场罢了。至于为什么总是这么巧合,只好去问漫画原作者了。对小孩子原本就不该计较那么多。

  高中生“金田一一”

  前面的“金田一”是姓,后面的“一”是名。一提到“金田一”这三个字,所有人都会马上想起横沟正史笔下的金田一耕之助。金田一一正是金田一耕之助的孙子,这样根正苗红的出身,理所当然地做了业余侦探。

  金田一一是高中二年级学生,脑筋再灵活,每天还得挣扎着起床上学,在学校里吊儿郎当,迟到早退外加成绩经常不合格。这样一个痞劲儿十足的坏学生,时不时地捅娄子,只是因为这些事情他并不喜欢,当他专心致志地破案时,超高智商立显。

  作为名人之后,干了这行,总不能太丢老祖宗的脸。金田一一的口头禅是:“我以爷爷的名义发誓”“所有的谜团都解开啦”“凶手就在我们中间”。所有人都会被他唬到,谁让人家有个厉害的爷爷呢?想想金田一耕之助当年大杀群雄,事到如今他的孙子总差不到哪里去吧?真人版电视剧中金田一一的扮演者是堂本刚,耿直憨厚中带点机灵的面相,正符合世纪末人们对于少年侦探的想象。

  天才痞子“伽利略”

  侦探这活儿,只要故事写得好,成败得失的关键就在于主人公会不会拗造型了——譬如我们亲爱的“伽利略”汤川学教授。在东野圭吾大神的笔下,汤川学有点老气横秋,但是当汤川学长了一张福山雅治的脸出现在影视作品里时,一切完全不同了。

  “原来如此……”他把眼镜轻轻往上一推,然后随手拎起纸币哗啦啦地开始算方程式——无论是在地上还是在正规的黑板上。接着他老人家挥一挥衣袖,便宣布此案件已告破。这一系列动作流畅得一塌糊涂,帅得人鼻血横飞。

  侦探破案,再不是为了伸张正义,而仅仅是“听起来很有趣”。物理系教授汤川学,对于所谓的寻找出真正的凶手,看起来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他在意的只是案件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物理事件,他感兴趣的只是科学理性思维解构出的实际结果。

  他长得很帅,所到之处皆是女生尖叫声,无论趴在多么不堪的地方侦查案情,都永远穿得服服帖帖、一丝不苟。到了新世纪,没有人要看一本正经的大侦探们,能有雅皮士在眼前晃悠来晃悠去就已经相当理想。

  今时今日,人们变得越来越个体化,有句话说得好,“我能不捣乱,就已经是在维持世界和平了。”这句话同样可以送给汤川学,他能够出山查案就已经很给面子了,咱也别深究人家的目的到底是不是想泡内海薰了吧。君不见小罗伯特·唐尼的福尔摩斯都打功夫了,君不见柯南都快早恋了……新世纪的侦探界万人迷原来是个“科学男”,这种身份上的裂变才显得更有意思。

  老而弥坚“任三郎”

  尽管《古畑任三郎》的前两部都是在90年代拍摄的,但是他的性格似乎更符合雅皮士的新世纪审美。这个老头子永远耸着背,拍打着助手的光脑袋,用他独特的嗓音调侃着嫌疑人。他真正的动人之处在于,虽然看起来漫不经心,但其实很有骨血。他给了木村拓哉一巴掌,因为他制造案件的理由实在太无稽;他在亲手将松岛菜菜子抓捕归案的时候,情不自禁黯然神伤,因为他对这名女子心生好感;他在听着铃木保奈美的讲述时,眼神中是藏不住的同情,因为她的际遇实在悲惨……

  古畑任三郎真正迷人的地方就是他虽然看起来很飘忽,但实际上很靠谱,是个非常善良的人。最大的毛病无非是太聪明了一点,普通人如你我,恐怕难以猜度出他真正的内心世界。

  (编辑:崔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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