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坛最迷人的异类”薛忆沩1989年出版了长篇小说《遗弃》,当时引起了较大的轰动,同时也开辟了其作为先锋小说家的征途。23年后薛忆沩再次出版了经过重写的《遗弃》,在日记中穿插短小说,叙事零乱,大段大段的意识流、喋喋不休的呓语和西方哲学思辨糅合在一起,缠缠绕绕的,甚至连故事的逻辑也有不少值得推敲的地方。康德、萨特、维特根斯坦、罗素、乔伊斯、博尔赫斯、伍尔芙等人的幽灵,更是频繁地徘徊在这部小说当中。对此,薛亿沩的解释是:“很显然,这样的一部小说,它的传统远远存在于欧洲。它是一部具有欧洲传统的中国小说。”
薛式语言宿命:充满仪式感的死亡
薛忆沩说 《遗弃》 的传统存在于欧洲,是一部具有欧洲传统的中国小说。这真是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如果抛开欧洲传统,我十分喜欢《一个年代的副本》《外婆的〈长恨歌〉》《异域的迷宫》这些随笔散文。相反,如果掺杂了欧洲传统,比如《与马可波罗同行》就有点儿让人不知所措了,这部随笔集让卡尔维诺、马可波罗和薛忆沩打起了群架,同时以不同的文化语言相互解释,企图说服彼此,绕来绕去,云里雾里,最终三个人连带读者,都落得个筋疲力尽的下场。
薛忆沩虽融入了西方文化,也认为自己对地理的乡土越来越淡漠了。但他不遗余力地在语言中寄存一颗赤子之心,企图以母语写作,接近那颗漂泊的赤子之心。
我们知道,汉语写作是一个系统,包括汉字、语法、逻辑,甚至隐藏在汉字背后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传承。而薛忆沩的书写语言,给人的感觉就像喝浓烈干呛的白兰地,或者是没有调匀的鸡尾酒。如《与马可波罗同行》,除了城市美学、哲学意识、逻辑概念外,鲜有中国城市建筑、文化、美学的观照,那种“对母语近乎疯狂的思念”被牢牢地压制在作者心中,没有一丁点儿的“出轨”,我想这哪里有对母语疯狂地思念,完全是对英语的疯狂爱恋。另外从薛忆沩的《遗弃》来看,他不但深受西方哲学、小说、戏剧的影响,而且很可能阅读了大量风靡一时的英文小说原著,西方语言传统深深地融入到了他的血液之中。因此,对于英语与汉语,厚此薄彼是不难想象的。
薛忆沩一直在做的一件事,就是用那种过分的滴水不漏的精致汉语,以诠释、说明、演绎的方式,来代理西方语言及欧洲传统。通俗一点讲,他是在活生生地解剖汉语。在他《流动的房间》这本小说集中,可以看到很多小说,故事简单,情节推动乏力,怎么办?他非常聪明地借助了语言,以自问自答的方式,缓慢地推动小说。甚至还在这样一种语言的“惯性”与“诱惑”之下,时不时地跳出来,以评论家的身份,大肆辩论道德与价值。那哪是什么小说,分明是一篇篇哲思随笔嘛。
《遗弃》当然不用多说了,翻开任何一章,都像是到了哲学小商品城,琳琅满目,应接不暇。2009年发表的《通往天堂的最后那一段路程》,以怀特大夫写信的方式,几乎通篇赤祼祼地独白了宗教信仰、艺术美学、生命、价值、爱等形而上的主题。可想而知,薛忆沩的哲学表现欲望得到尽情释放的同时,我却不忍卒读,阅读的兴趣早已抛到九霄云外了。《有人将死》《走进爱丁堡的黄昏》《我们最终的选择》《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不如此,满篇的思辨和梦幻显得格外晦涩、零乱和压抑,那些名字叫“XYZ”的人物,那些哲学宗教的阐释者和代言人,冷冰冰地拒读者于千里之外,难怪薛忆沩自己也坦承:“我的写作就像我记账一样,细心又冷漠。”(《文学的祖国》,第25页)说到这,我们似乎要怪罪“哲学”了,我不否认一个优秀的小说家同时是一个哲学家,但是他的哲学显然不是填鸭式的说教,不是文字与眼球之间的游戏,而是在语言火热滚烫的地方,在小说结束的地方,在审美开始的地方。显然,薛忆沩本末倒置了,我们点的是红烧肉,他给上的却是八分熟的煎牛排,还配上了波尔多的高档红酒。
总之,无论是散文随笔集《一个年代的副本》、《异域的迷宫》,还是中短篇小说集《流动的房间》,甚至长篇小说《遗弃》,无不体现了“从语言开始,以暴力结束”那种颇为伤感的语言宿命,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充满仪式感的死亡”。汉语的文化传承与丰富感情,汉语的精气神,在薛忆沩那里被遮蔽了,成为一具具汉语博物馆里的木乃伊。他迷恋汉语,却对汉语极不信任,充满否定、怀疑和焦虑,进而用西方的语言诠释汉语。更加不幸的是,在这种矛盾当中,文化的土壤置换了,汉语的精气神逻辑化了,汉语的叙事严谨地工业化了,汉语的生命力也被英语蹂躏了,薛忆沩的先锋也就万般无奈地成为尖锋、少数、异类,背离了大多数读者。这难道不是他的宿命吗。
汉堡包与肉夹馍,欧洲传统与中国言说
薛忆沩对语言的崇拜,让故事降格为垫脚的蒲团。他的小说,几乎没有像样的故事,情节非常淡薄,模糊,可读性不强,人物形象也非常简单,甚至连人名都没有。《首战告捷》中的“将军”;《老兵》中的“排长”;《有人将死》中的“苦思冥想者”;《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手枪》、《无关紧要的东西》中的“X”; 《走进爱丁堡的黄昏》中的“年轻的哲学家”;《出租车司机》里的“出租车司机”等等。我真不明白,给小说人物取个名字有那么难吗?取了人名的小说就不是先锋小说了吗?在薛忆沩以技巧获得快感而沾沾自喜的同时,小说的人物成了单面人,形象模糊了,趋同了,成为作者笔下的木偶。有些先锋作家和评论家,美其名曰“时代的隐喻”,这种大而化之的说法完全可以适用于所有时代,难道先锋小说对抗时代,憋屈得只剩下“隐喻”这种武器了吗。
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西方小说大量译介到中国,我们发现,原来薛忆沩的故事形式,基本上全是老外那一套东西,不是生搬硬套,就是简单模仿。时间证明了一切,薛忆沩卖给中国的新产品———“肉夹馍”,原来就是20世纪中叶美国大街小巷非常流行的汉堡包,并无二致。过分迷恋与追逐形式,迫使读者猜谜一样阅读小说,这在中国一些先锋小说家那里愈演愈烈,仿佛先锋就是要把人搞萌,搞糊涂,然后问:“先锋小说怎么样?”说实话,我完全不认为这就是小说的先锋性,恰恰相反,我认为那是“伪先锋”,是被阉割的先锋。不管什么小说,只有在故事当中,作家才可能获得“持续”的生命力,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库切、莱辛、门罗、莫言,足以证明这一点。实际上,对于一个真正满怀抱负的小说家,如何讲故事其实是一个伪命题。
当然,不乏有人通过《流动的房间》中五个不同的故事,就认为他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但那是我不喜欢的,无厘头式的叙述,唠叨的意识流,重叠反复,无缘无故开始又忽然结束,迅速进入下一个语境,故作干练。如同结伴走路一样,走着走着就撂下一句“你先走,我去去就来”。这类小说,完全不是用来阅读、欣赏的,而比较适合用来翻译、考据及研究。引起普遍关注的短篇小说 《出租车司机》,是典型的用功太过的作品。本来是一个悲伤沉痛的故事,作者一次又一次中断叙事逻辑,意识流动跳跃,设置阅读障碍。这种过于强烈的形式感与精心营造的沉闷、克制和压抑,无疑在考验读者的耐心。读者的耐心是有限的,花招偶尔耍一下可以,耍多了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如今,薛忆沩及其他一些仍然坚守在“先锋”岗位上的小说家,利用文字,或者说用书面语言,与少数读者玩猜谜的智力游戏,丧失了讲故事的能力,背弃了大多数读者。而读者也在巨大的阅读障碍中,迫不得已地遗弃了这样的先锋作家。我们不妨想一想,与其慕恋那些西方进口的瓷花瓶,为什么不试着倒上水,养养咱们中国的花花草草呢?可叹的是,放眼望去,像薛忆沩一样的中国多少小说作家,心甘情愿地成为博尔赫斯、米兰·昆德拉、卡夫卡、乔伊斯等西方作家的信徒?多少先锋小说家在中国文化的语境中,玩弄近于西方哲学的逻辑意味?多少先锋小说家为形式而形式,硬生生地割断了中国生活中那些富有生命力的传统,陷入了西方叙事的泥潭,却自以为是?
不回家的“先锋”让家人失望
与国内许多作家一样,薛忆沩的小说对西方小说具有强烈的模仿痕迹。不同的是,由于他精通英语,熟悉西方文化,其他人喝的是二锅头,而他喝的是头啖汤。随着他的汤锅里越来越多地添加着西方哲学家和作家的汤料,这种营养滋养着他,同时日复一日地,形成维生素般的依赖。薛忆沩钻研马尔克斯,奉《百年孤独》为“圣经”。《百年孤独》中,由于马孔多镇百年历史沧桑,人物形象缤纷,关系异常庞杂,该怎么来统筹叙述呢?马尔克斯不愧为大师,采用了“铁匠”般的不着痕迹的“结合之术”与“转换之术”。《红楼梦》则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叙述方式。它是靠故事来推动情节的,如流水,一波推动一波。让情节自己产生力量,自己开花结果,自己生老病死,使小说好看,耐看,真实,这是中国古典小说最主要的特点。《百年孤独》是靠马尔克斯的“铁匠”功夫来推动情节的,逻辑能力、统筹安排缺一不可,而且必须整体协调。而《红楼梦》是靠曹雪芹的“篾匠”功夫来推进情节的,剖斩刨削,层层织下去,一篾拱着一篾,最终织成个大箩筐。很显然,薛忆沩不是一名中国的篾匠(Master Xue),而是一名西方的铁匠(smith Xue)。他小说中的故事,过于形式化,采用的是沉没在欧洲传统中,却飘浮在中国传统表面的语言,进而合成了他的文学宿命:长于短小说,而短于长小说。迄今为止,作为一个曾经在文坛引起轰动的小说家,仅在中国大陆出版了 《遗弃》《一个影子的告别》这两部长篇小说,另有一部《白求恩的孩子们》 长篇小说,却是台湾地区版的,中国大陆的读者读不到,从这一点来看,就足以让他的粉丝们大失所望。
其实,汲取西方小说的营养来丰富小说的叙事艺术,原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薛忆沩的小说、随笔、散文,除了“汉字”的壳,看不到汉语的魂,汉语的魂甚至被“欧洲传统”给强行割裂了。原因是薛忆沩太过于崇拜、迷恋欧洲小说传统,甚至把西方哲学也强行拉郎配,同时最关键的,疏于汲取中国传统文化与日常生活经验的乳汁,摈弃了中国精神和中国故事的叙事方法。
努力书写超越国家的人类的共同情感与经验,是所有作家的心愿。但是,民族的才是世界的,离开中国这个最初的“家”,把中国日常生活中故事情节的传统生命力给阉割掉,转而穿上欧洲传统的那件漂亮的外套,先锋作家薛忆沩们,到底能走多久,能走多远呢?
(实习编辑:白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