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哲学家罗素在 《我是怎样写作的》 一文中,谈到他年轻初学写作尚未入道时曾受到一位未来姻亲洛根·史密斯的影响,后者对文章的文体、风格等分外醉心。譬如他曾告诫罗素,“每隔四个词用一逗号”等。史密斯用 《锁事集》 命名自己的作品,盖源于对琐碎细微的事物中发现诗的意味的喜爱和自信,他确实也做到了。全书由百个简短而各自独立的片断构成,捕捉、放大并记录下许多瞬间呈现的情感和思想,精警蕴藉而富于韵律。清代桐城派古文家姚鼐提出过声色格律之说,移来形容史密斯的文风也似无不可。作家文体锤炼的努力是明显的,但由于火候的老到,读时却只觉浑然天成,并无斧凿的痕印。
具有这样品格的散文作品还有很多,但好像不曾见过对这路文章的定义,但其间的共同之处却是鲜明可感的,即是在尽可能简短的篇幅内容纳相对单纯(而非简单)的一个观念,一种感受,一种幻想,一种景色,表达上既凝炼精简又舒卷自如,尺幅之间自有一种摇曳的风致。它的美让你想到一环清溪,一片流云,一簇新竹,一株佳卉。
列举并不难,以魅力经久不衰被公认为名作者,就有都德的《磨坊书简》,希梅内斯的《小银和我》,阿索林的 《西班牙小景》等等。都德笔下普罗旺斯天空的繁星,阿尔卑斯山间的寂静;阿索林的西班牙众生相,那一颗颗或平和达观或隐忍谦卑的灵魂; 希梅内斯的长了一双聪慧温顺大眼睛的小毛驴,以及从这双眼睛映出的天光云色,莺飞草长……它们单纯却不单薄,明净而非清浅,艺术纯粹性的一面在这里得到最充分的表现,一切多余的、芜杂的、不和谐的东西更容易被发现,受到驱逐。如果说局部的瑕疵在长篇巨著中并无甚妨害的话,那么对这种文体却可能是致命的。它对完满圆融的要求很高,若功力火候不足,怕难以藏拙。
这方面的作品倒也远非让域外人专美,我国是散文随笔文学大国,历代都出过不少高手,像晚明小品散文就蔚为大观,其中张岱的《陶庵梦忆》更是风神清绝,情意与文采“二美俱”,《湖心亭看雪》《柳敬亭说书》《西湖七月半》诸篇,许多读者早已是耳熟能详。
文学的巨制宏构太多了,前述的作品往往被忽略,好像面对一片森林,人们的目光总是在那些枝干粗直冠盖繁茂的大树上,但树下空地上乘隙生长的灌木,纤柔的草花,也自有其独具的魅力,漏掉它们终归是一种遗憾。屠格涅夫以长篇名世,但他晚年的一册《爱之路》散文诗集,影响力比小说毫无逊色。这类作品也并非总是偏于阴柔美,像高尔基的《海燕》,像柯罗连科的《火光》都充满了阳刚的力度。
这样的作品,本质上更应归入诗。对于许多大作家们来说,它们常常只是创作中的即兴,一种调剂,一种正式进入文学竞技场前的技能训练。但从上面列举的作家们所取得的巨大成绩看,它也完全值得作为终生目的来追求,洛根·史密斯在自己作品集的扉页写下一句话“小鱼是甘美的”,这样的定位是恰当准确的。
(实习编辑:王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