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儿子刚念初中,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他赶时髦,给儿子买了莫言的《生死疲劳》《蛙》《檀香刑》《酒国》等长篇小说,结果可想而知,他儿子根本就读不明白,询问于我:“这家伙老厚老厚的,我需要怎么辅导儿子呢?”我问他能不能看懂,他说自己也是云里雾里。我微笑着安慰:“不要说你,一位著名的小说家,努力了一整天,翻来覆去地看,就是没看懂《蛙》。对着我抱怨了好半天。那时候,《蛙》刚刚获得茅盾文学奖。”
莫言本人则希望读者先看他的 《生死疲劳》。其实这都是很高的要求,因为读者的层次和兴趣是大众化的,曲高和寡,尖端的艺术不可强求普通人来喜欢。
读莫言要想读出快意和乐趣,真正有一点进益,还得从他精美的短文章开始,读读他的散文,看看他的中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白狗秋千架》《红高粱》《枯河》《老枪》等早期的代表作。否则就是自找苦吃了。
我在《大师莫言》一书里交代,自己更喜欢莫言的短文章。莫言的所有作品里,唯一让我流下眼泪的是他的散文 《也许是因为当过“财神爷”》。
因此,当王干先生和我主编 《赤子莫言——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故事、朋友和作品》时,我们只挑选莫言的短篇经典,并进行赏析、解读。侧重介绍莫言对饥饿和孤独的描述,对母亲的追忆。它是莫言站在瑞典文学院讲台上讲演时表达的两大主题,也是莫言创作的全部源泉。
尤其是莫言写吃的三篇经典,我的导师、著名评论家朱向前先生认为,它们是他迄今所见“写得最传神的文章”。我们所见略同,因而全单照收。
莫言散文的一大特色就是用幽默、自嘲的笔调,把灾荒、苦难写得喧闹活泼,妙趣横生。例如:
我从小饭量大,嘴像无底洞,简直是我们家的大灾星。我不但饭量大,而且品质不好。每次开饭,匆匆把自己那份吃完,就盯着别人的饭碗号啕大哭。母亲把自己那份省给我吃了,我还是哭。一边哭着,一边公然地抢夺我叔叔的女儿的那份食物。
馒头是新蒸的,白得像雪花膏似的,猪肉炖得稀烂,入口就会融化。啥叫幸福?啥叫感激涕零?啥叫欣喜若狂?这就是了。这顿饭吃罢,我们几个新兵,走起路来都有些摇摇晃晃,吃猪肉吃醉了。我个人的感觉是肚腹沉重,宛若怀了一窝猪崽。这一顿真正叫过瘾。二十年来第一次,就此逝世也不冤枉。但后遗症很大,我整夜在球场上溜达,一股股的荤油像小蛇一样,沿着喉咙往上爬,嗓子眼像被小刀子割着似的。第二天还是大白馒头红烧肉,我们开始羞羞答答,挑拣瘦肉吃,吃起来也有些文质彬彬了。
一个“哭”,一个“抢”,一个“醉”,突出了吃饭的几大境界。而“羞羞答答”、“文质彬彬”等类型上的礼仪礼节,那都是有得吃以后的事情,没饭吃的时候,是顾不上讲究的。
莫言如此写来,写得这样赤坦,的确很需要一些勇气。
类似的文字,如果是小说里的细节、场面,用小说语言来写,那就会大大地逊色,毕竟小说让人看不到作者真实的模样以及当时的体验和感受,不如散文来得亲切、好玩,容易共鸣,发生兴趣,为走进莫言博大的文学世界,埋一个伏笔。
(实习编辑:王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