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的文学体制和许多人的观念里,文学批评似乎被隔离在文学之外,其实,正如韦勒克和沃伦在着名的《文学理论》中所指出的,文学批评应该是文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着时代文学的发展状况。所以,当一个批评家从事批评工作的时候,他所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是文学的原则——作为人类心灵世界的产物,文学绝对有自己独立的原则和评价标准。文学批评不应该成为政治、经济或其他权力的工具,也不应该以其他标准来代替文学的标准。
从这一原则出发,文学批评与作家的关系也应该是心灵之间的交流。作品是作家的精神产物,批评家也应该从心灵出发来进行批评。一方面,文学批评应该体现出“同情之理解”的态度,在尊重文学和作家的前提上进行批评工作,应该突出“他是什么”而不是“他不是什么”,不是以其他外在条件对作家的苛求,而是以作家本人为中心对作家的尊重和认真研究。因为每个作家都有不足,不可能是全面的,批评当然也不能求全责备,不能以抽象的“真理”来要求作家和作品。在文学批评中,文学史的背景作用应该主要是考察和检验作家独创性的工具。同样,比较的方法也是一样,要建立以作家为主体的自然的比较,而不是外在于作家的生硬的比较。
但是另一方面,文学批评又不应该是乡愿式的和稀泥,它应该有原则,有立场,有自己的主体性和超越性——这种主体性建立在对文学尊重和深入认知的基础上,但拥有批评家超越性的独立思考——在当前文学批评大规模地丧失立场的情况下,这一点也许是应该特别强调的。批评家不应该被批评对象所拘囿,而要力图站得比批评对象更高更远,要对创作潮流有激励和引导作用,而不是跟随在创作后面亦步亦趋,要拥有比时代文学更高的、更客观的文学标准来要求作家和时代文学,其目的是激励文学超越现状,走得更远更高。批评家与作家相比要更理性,更冷静,更有文学史的视野和客观的高度。真正和谐的创作和批评的关系,是像19世纪俄国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与果戈理这样的关系,是独立思想的平等交流,而不是作为作家的附属。一个批评家可以没有作家朋友,或者他和作家可以在生活中是朋友,但在文学批评中就只存在职业关系,他们共同为时代文学事业负责。
我在这里所说的批评观也许是文学批评的常识,但也许正因为太常识了,反而容易被人遗忘。我不是一个专职的文学批评家,但我愿意保持对文学的一分热爱,愿意遵循文学批评的常识,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实习编辑:王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