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诗”这一术语在工业经济发展以前,并没有作为一个重要的标签使用,也就是说在城市和乡村这两个不同区域的生活经验分化和严重相异之前,没有特意提出“自然诗”这一说法。
在此之前,诗歌的分类大概有几种——流行的大众诗、宫廷诗、民谣——都不是依据城市和乡村来划分的。在荷马、但丁、莎士比亚的诗歌中不需要对自然景物和景观作特殊说明,人们也觉得没什么好说的,它们不过是人物活动再正常不过的的背景而已。自古以来人类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他感兴趣的仅限于自己的同类和事物,或是那些为他提供生命支援的动物;他不会对人范围之外的事物感兴趣除非他与后者的关系变得艰难或是行将崩溃。
自然诗就体现了社会专门化和社会压力的迹象:
我们太沉湎于俗世:延迟和即刻的
获取与消费,正扼杀我们的天性:
(威廉·华兹华斯《我们太沉湎于俗世》,黎历译)
如果人类行为习惯等诸事和蜥蜴并无二致
他们就值得好好对待,研究与审查。
(劳伦斯《蜥蜴》)
与此相关可区分出两种自然诗人,一种是因工作在乡村必须定居的诗人;另一种是不喜欢城市,生活诸事全部在乡村的敏感人士。华兹华斯和劳伦斯就属于后者。前者可以再次区分出两类,一是拥有大量土地的绅士,他管理自己的土地但不劳作,像写田园诗的维吉尔,还有就是操劳其中的小农场主。诗人中弗罗斯特就是小农场主的代表,他诗风中的讽刺和写实品质,他对精雕细琢写作方式的不信任,都来自土地上务实之人的品行。
对它们来说真没有任何伤感
虽它们会为有巢栖身而心欢
但人们必须多熟悉乡下的事
千万别以为那些鸟儿会悲叹。
(曹明伦译)
他写自然事物的诗歌,像《桦树》、《修墙》或是《磨石》,关注点都不是为了要进行一番神秘的沉思或是作为幻象的开始,而是作为在谋生的日常劳作过程中人类生活其中和行动其中的事物。因此他诗歌缓慢的速度,与劳伦斯的精力充沛又充满暴力的眼光极为不同。他也不像华兹华斯这类诗人从年轻时心里对乡村就摘种下宗教般的虔诚,并一直保持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乡村的素材从开始就没有给他冲击感。德拉·梅尔对弗罗斯特的诗友爱德华·托马斯的一番话(他们有某种师承关系),也同样适用弗罗斯特。“这些诗歌告诉我们,没有那么多高贵的可供选择的时刻,没有多少次一闪而过无法解释的直觉,全部不过是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普通经验。”没有几个写乡村的诗人会满怀自信地认为自己一定会得到那里人们的理解和赞赏。但这些诗歌会被接受。因为他们不是为城市居民而写。弗罗斯特诗歌里一小部分以农夫的口吻,他感觉自己如家般舒适地居于其中的文明里每个人都应拥有耕地。竞争是温和的,也不乏怪异之人。弗罗斯特是个思想观点开明的人。
我没有对自然那种大惊小怪的恐惧
……事物没有经过双手沾染劳动无疑是神圣的
虽然这里不是关于神圣的问题:
相当于面对什么或逃离出来
我憎恨从自然逃脱出来的
我也根本不会选择做一个恶心之物
没有谁在意他齐心合力做的事
当你不能做什么,就会陷落到
词语离去,并试图最坏地说出词语
比行动更大声,有时实现它自己
它看起来像是个狭窄的选择年龄支持者
做一个待人友好的希腊人如何,例如?
那当然,他们告诉我,这些年不时兴了。
嗯,如果我必须选择一个或其他的
我选择做一个朴实的新汉普郡农夫
带着一千元的现金收入
(从纽约出版商的手里)
这个决定令人不安
不安在于一想到新汉普郡
而现在我住在威尔伯。
(《新汉普郡》,曹明伦译)
弗罗斯特写的地方,新汉普郡和威尔伯,就是前面所谈到的乡村世界,但他没有解释为何它应持久存在。进一步说,如果弗罗斯特诗歌的语调是忧郁和自我隐忍的,那它们就丝毫没有愤懑和自我怜悯之气。诗人是不加评论地描述他的所见所想。
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用口语式的自由体写成的长篇独白和对话。阅读效果逐渐增强,每首诗必须作为整体来读,不能单看哪个行;这使弗罗斯特很难被引用。离开了上下文诗行便显得平淡又枯燥无味,另一方面还没有几个人在诗行中能成功并恰到好处地安排写实主义的对话,而且相互之间没有过份地参杂自我意识和大惊小怪。
我已经了太多关于公牛的把戏
(我们叫它公牛),我已经看见了
他所以当它们成双成对和我在干草堆里
来回搬运货物,我想,我要格外当心点
我装满车,修剪顶部;老檀木
用靶子卷起它,并说好的
每件事物进行得很好直到我到达谷仓
带着一个大的挂钩要来清空谷仓
你明白的那意味着一项简单的工作
对人来说从上面往下扔下来
干草堆被大量地翻卷出来
在干草堆上它被慢慢地举起来
你不可能像一个小伙子的力气
在这种情况下,你知道的吧
但古老的蠢人抓住他的干草叉用双手
向上看像是从矿井里看
喊声像是军队指挥,“上来”
我猜,死亡意味着,你说的这些
(《密码》,曹明伦译)
只有成熟,训练有素的诗人才能够从容地保持每行的平稳,达到诗歌的效果。在弗罗斯特“诗意般”语言中的人物都不合时宜,偶尔当他这样抒情时,我们感到一种虚假的语调,例如:
“我将坐在这里等着看那朵小巧的云
如何击中或是干脆与月亮擦身而过。
(《雇工之死》,曹明伦译)
同样弗罗斯特对诗歌中人物的描述依据的是上下文,它们读起来像是非常好的乡村对话,而不是疗伤式的报告,或是历史学家般警句口吻。
兰切斯特生养了他——这么小的城镇
这么伟大的人物。他没有看起来如习惯想来
是举止拘谨过时,尽管他保持着古老的家宅
并勒令孩子们辍学,和母亲一道
在夏季的原野里奔跑——非常荒芜
有时他也加入其中,和他们呆上一两天
看看过去的老友,其实他怎么也不能使自己更随和写
他们一起在夜晚的普通的石头边聊天
全神贯注于令人敬畏的旅行包
翻找一封他所说的打印的信
他们看起来恐惧,他不能这么做:
尽管是个伟大的学者,但他是个民主派
如果不是心甘情愿,至少在原则上来讲如此。
(曹明伦译)
弗罗斯特长诗的主题很多,但总的说来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和勃朗宁一样,被世界上男人女人思想中精神价值和上流社会中的价值冲突所激动,所以弗罗斯特一次次地返回到不走运的乡村人物,精神失常的人(《仆人们的仆人》、《雪》),生活的失败者(《雇工之死》,和那些生活水平达不到正常标准的人(《寻找自我》、《赫尔为》)
但值得注意的是弗罗斯特没有从中总结出一个什么普遍的道德出来。他从未曾说:“神经失常,生活失败没什么不好”或是“人不应该为钱操心,劳碌奔波”,他仅仅说:“有这样的一群人存在着,他们努力地在使自己活下来,你应该注意到他们。任何文明的价值观念都不是完善的”。但他知道我们的生活必须要有物质保障,尽管我们对之厌恶,他也写道:
啊,人类的心灵
它不得不自行败坏
以顺应事物的发展规律
以假装高贵地动用理智
去屈服并接受一次恋爱的消逝
或一次季节的结束
我们感觉到不仅仅是韵律的需要,诗中强调的重点与其说在“恋爱”上,不如认为重要的是“季节”,尽管这一说法不一定正确,但确是我们人类得以存在之光。
(译者:叶美)
(编辑:苏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