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资源是影视产业发展坚实的文化基础和重要支持因素。
很多读者正是通过电影、电视的传播产生对作家文本的阅读兴趣,从而建立了作家自己的读者群和品牌效应。
作家介入影视并不意味着轻视传统的文学创作,而是要更好地寻找介入现实、关注时代的方式,走出当下的创作浮躁,潜心寻找文学创作的真谛。
一直以来,面对作家“触电”这个话题,我们多是谈论作家作品影视改编的优劣得失、文学原著与影视改编文本之间的关联与差异等。但随着市场经济和电影产业发展的步伐加快,作家与电影的关联互动以及由此生发的相关认知、意识和观念,也在逐渐变化。最意味深长的是,一些作家在“触电”中逐渐具有了影视文化的产业意识和产业思维,并在保持文学艺术水准与尊重影视生产规律方面进行了不懈地努力,于是,我们有了重新审视作家“触电”问题的新角度。作家的创作为影视文化资源多样化的实现和高质量影视创作的出现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作家观念的逐渐转变和影视参与程度的加深,也为开拓和繁荣影视产业和市场带来了新的思考和挑战。
中国影视迈向产业化之路,一定程度上为作家的参与和文学作品的流通创造了条件,一大批当代作家的文学作品都被改编成影视剧。最初,作家们多只出让改编权,很少参与影视活动,产业营销意识也相对淡薄,致使不少具有一定艺术魅力的作品,由于缺乏营销,根本无法进入市场,即便进入市场也是很快偃旗息鼓、草草收场,产生不了应有的市场效果。随后,有的作家转变观念,直接参与编剧或改编活动,甚至是导演工作,主动、自觉地参与到影视创作中来。这意味着作家已开始意识到影视所负载的巨大社会影响力。
当然,在产业化过程中,一种利益优先的倾向也应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有的作家在市场的巨大诱惑下,为改编而创作小说,把文学当做商品,追求快餐式的即时消费效果,不再追寻生命的价值,不再对生活深度孜孜以求,丧失再现现代生活和抒发现代人情感的能力,文学作品开始消解对民族生存、社会责任感及其现实问题的关怀,忽略了文学所根植的深层精神关怀和人性旨归,因而缺乏一种耐人寻味的深沉和深刻,缺乏一种直面人生的坚毅和执著,磨损了文学的感觉和艺术的灵思,其创作表现出意蕴浅薄、创新不够的平面化特征,明显留下了浮躁匆忙的痕迹。即便很多作家并不是利字当头,但当他们介入影视后,其叙事的能力和才情多少会受到影响和牵制。凡此种种,对作家创作的独立性和独特性都会造成一定损伤。
实际上,如果把握适当,文学与影视联姻,二者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其实更是一件互利双赢的好事。就作家一方来说,影视在某种程度上为文学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借助影视媒介,作家有了新的创作平台,作品也有了快速传播的新空间,还成就了一大批随影视而走红的文学“明星”,像海岩、二月河、陈源斌、刘毅然、麦家等。此外,影视的生产逻辑和叙事方式也对当代作家的审美取向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给他们后来的文学创作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就影视一方来说,影视产业是一种以产品内容为主导的产业形态,它销售、推广的是产品的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以提供给消费者多种精神享受。可以说,影视产业是一种指向人心的产业,它不仅会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甚至还可能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并最终使市场呈现出差异化竞争。而作家的介入恰恰能为影视注入思想和文化的内涵。
目前,中国电影的数量还无法满足市场,具有市场消费潜力的优秀剧本供应不足,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电影市场,每年仅靠几部像《金陵十三钗》《画皮2》那样的大片是撑不住的。导演谢晋说:“电影艺术的基础是文学。”剧本作为影视生产制作的基础性环节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筹资的成功与否都要取决于电影剧本的质量。随着产业化的不断发展,电影内容层面凸显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肤浅、直露、缺少韵味、缺少思想、过多展现艳丽的外表和奢华的“景观”。这样的创作状态让中国电影很难担负起正面抗衡“好莱虎”的重任。影视产业经济指数的提升固然重要,但影视产品文学思想、文化内容的升华同样是无法轻视的,特别是在中国影视的产业规模逐渐扩大、科学技术日益提高的时代,文学、文化作为核心问题愈发不可小视。
那么,如何在新的市场环境下更好地发挥作家、文学对影视的推动作用?之一就是积极对作家的文化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作家可以为当代的影视作品贡献好的创意、新的故事题材和人物形象,提供新的影像内容和情感体验,他们着眼于原著文化价值的再次创造,必然影响并指导影视本身的文化内容和美学创意,提高影视创作质量,形成与大众的良性互动。张艺谋就曾说过,“我是得力于很多优秀作家的原作,写得很好,所以才有很多好的电影出现……”一叶知秋,文学资源的确是影视产业发展坚实的文化基础和重要支持因素。
之二,随着作家改编作品的社会认同度提高,有的已经显现出品牌特色,于是,塑造消费者对品牌产品的联想,从而刺激需求,也能推动影视的发展。如很多作家都是在文化和经济两方面有号召力,形成了品牌。在其作品改编的影视作品热播时,很多人正是通过电影、电视产生对这些作家文本的阅读兴趣,从而建立了作家自己的读者群和品牌效应。对影视文化产业来说,品牌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我们所要打造的作家文化品牌就是以影视作品为载体,以文化为依托,是一种浓缩了复杂文化心理和社会内涵的符号系统。
时下,中国电影产业的规则和电影市场的管理规范、管理力度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中国电影文化资源短缺的状况依然没有得到改善,中国作家的影视产业意识尚未真正成熟。在好莱坞电影进口配额增加、中国影视创作面临挑战的背景下,中国影视剧的商业价值和文化价值应借助作家资源重新组合和盘活。通过视觉的形式传递相对深层的知识和道理,这不仅是开发中国文化资源的必要思路,而且也是以更加高明的方式吸引受众、传承文化的方法,以良性的循环促使中国影视的产业进入良性的发展阶段,从而引导观众高质量地进行文化消费。当然,让作家介入影视并不意味着轻视传统的文学创作,而是要更好地寻找介入现实、关注时代的方式,走出当下的创作浮躁,潜心寻找文学创作的真谛,思索如何以人文精神思考大众的生存危机与生存信念、理想与价值,给人们带来内心的充盈和精神的慰藉。如刘恒就一直强调对一个写小说的人来说,写剧本是副业,文学创作依然被视为个人艺术追求的目标。而作家以自己的作品介入影视制作,未尝不是对不同艺术形式进行的有益探索,很多作家都采取同样的立场,并试图在小说叙事与影像制作之间达到某种融合和平衡,以保证其艺术水准。
由此可知,当代作家如果正确处理好文学书写的个人化与影像改编的大众化的一些矛盾, 积极地把影视产业的发展与文化特色相结合,那么作家“触电”所产生的影响将是不可估量的。此外,电影积极把文学、文化资源放在市场重新配置的过程中,应成为生发人文精神、激发创作活力的巨大因素,而不是人文精神与文学的消解剂。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对于作家还是影视制作者,无论对于读者还是观众,都是一种合作双赢的局面。未来中国的影视产业能否对包括作家的文学作品在内的本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给予足够的重视,将会最终决定其在世界影视产业中的竞争力与话语权。
(实习编辑:李央)